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18年《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
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智慧法院初步建成
智慧法院初步建成
2018-02-07 09:17:20
中国法院网讯 2018年2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暨2018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在国家信息化战略指引下,中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信息技术为人民法院的工作提供诸多便利,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供了有效的路径。全国各级法院深入贯彻党的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南,认识到智慧法院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把握新时代新机遇,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呈现如下新态势。第一,重要地位日益凸显。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2017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和大力推动下,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在2.0版基础上又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智慧法院建设基本格局业已形成,有力地推动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探索中国特色司法运行模式,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服务国家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建设规划日趋完善。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注重规划引领,发挥顶层设计的统筹前瞻功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文件就法院信息化建设专门作出部署,标志着“智慧法院”建设已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和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多个指导性文件和多项具体标准,确保信息化建设优质高效。第三,建设质效明显提升。2017年各级法院在已有基础上,保持成绩,找准问题,锐意进取;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突出主攻方向,着力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不断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内外贯通形成有效合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信息化的有力支撑之下,人民法院工作能力得以全方位提高,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司法服务更加优质。人民法院致力于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进一步打造互联网+司法服务体系,为审判执行提供科技办案支持,注重司法数据共享,并以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契机大力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其次,审判智能化持续深入。随着信息化技术部门配合业务部门,不断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信访系统等系统的使用,以及辅助法官办案的“法信”“智审”等智能化平台、系统在各级法院的推广和应用,审判工作的智能化支持力度明显加大,针对一线法官的智能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再次,执行工作日趋高效。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途径。基本建成覆盖四级法院、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有力促进执行工作体系和能力走向现代化。最后,管理自动化优势显现。法院数据管理机制完善,技术标准出台并得以贯彻落实,电子卷宗汇聚应用向便捷规范发展。完善可视化运维平台,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和应急处理平台。在此基础上,司法大数据的开发应用更加得心应手。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等部门在海量资源中开展专题分析研究,较好地服务司法决策和国家治理。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仍需在以下七个方面持续发力,以期实现既定任务目标。第一,省察信息化定位,以服务司法为中心。第二,继续扭转旧观念,主动拥抱现代科技。第三,系统间数据互通,避免内部信息孤岛。第四,改进系统易用性,切实提升司法能力。第五,系统数据集成化,努力实现业务协同。第六,提升系统安全性,厘清内外查漏补缺。第七,融合技术与业务,消除“两张皮”现象。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在国家信息化战略指引下,中国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信息技术为人民法院的工作提供诸多便利,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供了有效的路径。全国各级法院深入贯彻党的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南,认识到智慧法院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把握新时代新机遇,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呈现如下新态势。第一,重要地位日益凸显。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2017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和大力推动下,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在2.0版基础上又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智慧法院建设基本格局业已形成,有力地推动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探索中国特色司法运行模式,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服务国家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建设规划日趋完善。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注重规划引领,发挥顶层设计的统筹前瞻功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文件就法院信息化建设专门作出部署,标志着“智慧法院”建设已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和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多个指导性文件和多项具体标准,确保信息化建设优质高效。第三,建设质效明显提升。2017年各级法院在已有基础上,保持成绩,找准问题,锐意进取;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突出主攻方向,着力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不断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内外贯通形成有效合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信息化的有力支撑之下,人民法院工作能力得以全方位提高,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司法服务更加优质。人民法院致力于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进一步打造互联网+司法服务体系,为审判执行提供科技办案支持,注重司法数据共享,并以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契机大力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其次,审判智能化持续深入。随着信息化技术部门配合业务部门,不断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信访系统等系统的使用,以及辅助法官办案的“法信”“智审”等智能化平台、系统在各级法院的推广和应用,审判工作的智能化支持力度明显加大,针对一线法官的智能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再次,执行工作日趋高效。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途径。基本建成覆盖四级法院、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有力促进执行工作体系和能力走向现代化。最后,管理自动化优势显现。法院数据管理机制完善,技术标准出台并得以贯彻落实,电子卷宗汇聚应用向便捷规范发展。完善可视化运维平台,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和应急处理平台。在此基础上,司法大数据的开发应用更加得心应手。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等部门在海量资源中开展专题分析研究,较好地服务司法决策和国家治理。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仍需在以下七个方面持续发力,以期实现既定任务目标。第一,省察信息化定位,以服务司法为中心。第二,继续扭转旧观念,主动拥抱现代科技。第三,系统间数据互通,避免内部信息孤岛。第四,改进系统易用性,切实提升司法能力。第五,系统数据集成化,努力实现业务协同。第六,提升系统安全性,厘清内外查漏补缺。第七,融合技术与业务,消除“两张皮”现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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