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红旗渠精神 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2008-07-09 13:40: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牛国旗
人是要有点精神的,民族精神就是民族的脊梁,民族精神就是民族的灵魂。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林州人有红旗渠精神,红旗渠精神是中华民族创业精神在林州的反映。共产党人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年,林州人用自己的生命和汗水修建了红旗渠,并孕育出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红旗渠精神集中展示了林州人不服输,不信邪的品格。今天,林州市法院的法官们继承发扬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红旗渠精神,在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的进程中踏踏实实地奋斗着。我们身为红旗渠故乡的人,更应该积极学习和宣传红旗渠精神,使得红旗渠精神在我们广大法官身上得到继承、发扬光大,勇做辖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建设者和捍卫者。
我们要弘扬红旗渠精神,就是要勇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当年,林州人民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参加到建设家乡的美好事业当中去,建成了红旗渠,靠的就是不折不挠的理想和信念。我们今天就是要通过教育引导,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宗旨观念,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把理想和现实结合起来,做到既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信念,又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和鞭策自己,更要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的大政方针而不懈努力。要把案件当成自己生产的一件“产品”,从形式上、质量上精雕细琢,一丝不苟,培养办理精品案意识,把案件的具体环节进行分解,实行了量化管理。在绩效考核中,要把案件结案率、案件质量、案件审限、案发地开庭次数、公开开庭情况等内容统一纳入考核范围,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促使全院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我们要弘扬红旗渠精神,就是要牢固树立群众排忧解难的高尚品质。当年林州环境十分恶劣,十年九旱,水贵如油。县委就是看到了这种情况,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全县人民完成了这一伟大的历史工程,被群众称之为“党给我们引来了救命水、幸福水”。我们每一位法官都应该向他们学习,要依靠群众、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把党的关怀落实到家家户户。现在,有的法官作风浮飘,衙门作风严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不做细致的调查工作,不为群众办实事,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林州市是个农业大县,山地多、耕地少,农村发生土地纠纷、邻里相邻纠纷和因琐事引起的纠纷等是常有的事情。别看这些案件只是老百姓中的寻常事,但到了法院,群众就是抱着极大的期望来的,希望法官给个说法,讨个公道。也许是代代相传的红旗渠精神熏陶了纯朴善良的林州人,林州人无论干什么工作都认认真真,丁是丁卯是卯,表现出对事情认真、执着、倔强的性格特征。作为法官,我们一定要用公正心办公正事,超过他认真,超过他执着,超过他倔强,才能让当事人服气,才能妥善处理好民间纠纷,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建立畅通的民意诉求表达机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对老百姓的任何意见都应引起足够重视,都应认真加以解决。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涉法涉诉信访、申诉再审等诸多方式,建立起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民生需求,及时改进审判和执行工作。要按照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公安、检察、金融、新闻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努力提高执行效率。要积极探索民商事裁判文书的网上发布制度,建立更加合理透明、高效科学的司法公开制度,使当事人胜败皆明,服判息诉。
我们要弘扬红旗渠精神,就是要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朴素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越是在顺利的条件下,就越是需要谦虚谨慎,越是要发扬艰苦奋斗。我们今天所说的艰苦奋斗,就是要把艰苦奋斗作为一种精神价值观念,时刻保持奋进向上,积极工作,不怕困难,争取胜利的一种进取精神,坚决反对贪图享乐之风。《国语》有云:“从善如登,从恶如崩。”韦昭注:“如登,喻难;如崩,喻易。”说的是天天坚持做善事,俗话讲一个人做一件善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善事。对于我们法官而言,职业的特征决定了我们经常面对滚滚红尘,芸芸众生,灯红酒绿,声色犬马,总要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总会不断经历迷茫和困惑的考验。每一个法官都必须保持清醒,时刻谨记“当邪恶向正义进攻的时候,常常带着虚伪的面具,又往往披上道德的外衣”,坚持“慎独”,牢记“从善如登”的警示,固守清贫。对一个人来说,应该一生追求从善和正直的心境,人之初,性本善,做人的根本是善,因为从善,总会有一种幸福盈满心田。
我们要弘扬红旗渠精神,就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对于我们的法官队伍而言,大多数的法官是好的,是能够按照党组的要求去完成好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坚持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踏踏实实办理案件。但是也有少数法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是对人民的犯罪,他们必将失去在群众的信任。红旗渠精神是法官弘扬正气,抵御邪气,廉洁司法的有力武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忘记红旗渠精神,要时刻对照红旗渠精神来严格要求自己。用心做事,甘为人梯,人心自在,公道长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些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人无论何时都不会被时光湮灭,这从我们每年各地热选的“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就可以看出,成千上万的选票代表了百姓的呼声。不需要华丽的词藻,不必舆论的吹捧,只要你付出了真情,就可能让人民感动。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如设立承诺墙,公布“司法为民十件实事”,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完善立案大厅“一站式”接待制度,积极推行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大力倡导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三步调解法”,为群众提供文明高效的诉讼服务;全力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对接,特别是执行救助基金的建立和积极运作;不断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等。总之,要通过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做到有理讲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努力让老百姓打一个便捷经济、公正公开的官司。要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努力实现伟大事业和伟大精神良性互动,在法官队伍中形成一种为党为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精神状态,以高度的责任心,旺盛的战斗力,执著的事业心,全面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每一名法院干警都应当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老老实实为人民办事。要把人民群众要求不要求、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真心实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处理好职务、权利、责任、义务的关系,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自尊、自醒、自警、自励,谨防滥用职权要威风、摆架子,谨防官僚主义、主观主义、我行我素,要两眼向下,心系群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断修身养性,完善自己,从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真正做到:高效公正司法,勤奋扎实工作,堂堂正正做人,勤政廉洁办案,当人民群众的好公仆。红旗渠的精神鼓舞了我们,我们要时刻以红旗渠精神鞭策自己,将红旗渠精神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巨大精神力量,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兢兢业业,努力奋斗,积极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们要弘扬红旗渠精神,就是要勇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当年,林州人民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参加到建设家乡的美好事业当中去,建成了红旗渠,靠的就是不折不挠的理想和信念。我们今天就是要通过教育引导,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宗旨观念,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把理想和现实结合起来,做到既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信念,又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和鞭策自己,更要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的大政方针而不懈努力。要把案件当成自己生产的一件“产品”,从形式上、质量上精雕细琢,一丝不苟,培养办理精品案意识,把案件的具体环节进行分解,实行了量化管理。在绩效考核中,要把案件结案率、案件质量、案件审限、案发地开庭次数、公开开庭情况等内容统一纳入考核范围,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促使全院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我们要弘扬红旗渠精神,就是要牢固树立群众排忧解难的高尚品质。当年林州环境十分恶劣,十年九旱,水贵如油。县委就是看到了这种情况,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全县人民完成了这一伟大的历史工程,被群众称之为“党给我们引来了救命水、幸福水”。我们每一位法官都应该向他们学习,要依靠群众、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把党的关怀落实到家家户户。现在,有的法官作风浮飘,衙门作风严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不做细致的调查工作,不为群众办实事,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林州市是个农业大县,山地多、耕地少,农村发生土地纠纷、邻里相邻纠纷和因琐事引起的纠纷等是常有的事情。别看这些案件只是老百姓中的寻常事,但到了法院,群众就是抱着极大的期望来的,希望法官给个说法,讨个公道。也许是代代相传的红旗渠精神熏陶了纯朴善良的林州人,林州人无论干什么工作都认认真真,丁是丁卯是卯,表现出对事情认真、执着、倔强的性格特征。作为法官,我们一定要用公正心办公正事,超过他认真,超过他执着,超过他倔强,才能让当事人服气,才能妥善处理好民间纠纷,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建立畅通的民意诉求表达机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对老百姓的任何意见都应引起足够重视,都应认真加以解决。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涉法涉诉信访、申诉再审等诸多方式,建立起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民生需求,及时改进审判和执行工作。要按照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公安、检察、金融、新闻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努力提高执行效率。要积极探索民商事裁判文书的网上发布制度,建立更加合理透明、高效科学的司法公开制度,使当事人胜败皆明,服判息诉。
我们要弘扬红旗渠精神,就是要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朴素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越是在顺利的条件下,就越是需要谦虚谨慎,越是要发扬艰苦奋斗。我们今天所说的艰苦奋斗,就是要把艰苦奋斗作为一种精神价值观念,时刻保持奋进向上,积极工作,不怕困难,争取胜利的一种进取精神,坚决反对贪图享乐之风。《国语》有云:“从善如登,从恶如崩。”韦昭注:“如登,喻难;如崩,喻易。”说的是天天坚持做善事,俗话讲一个人做一件善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善事。对于我们法官而言,职业的特征决定了我们经常面对滚滚红尘,芸芸众生,灯红酒绿,声色犬马,总要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总会不断经历迷茫和困惑的考验。每一个法官都必须保持清醒,时刻谨记“当邪恶向正义进攻的时候,常常带着虚伪的面具,又往往披上道德的外衣”,坚持“慎独”,牢记“从善如登”的警示,固守清贫。对一个人来说,应该一生追求从善和正直的心境,人之初,性本善,做人的根本是善,因为从善,总会有一种幸福盈满心田。
我们要弘扬红旗渠精神,就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对于我们的法官队伍而言,大多数的法官是好的,是能够按照党组的要求去完成好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坚持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踏踏实实办理案件。但是也有少数法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是对人民的犯罪,他们必将失去在群众的信任。红旗渠精神是法官弘扬正气,抵御邪气,廉洁司法的有力武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忘记红旗渠精神,要时刻对照红旗渠精神来严格要求自己。用心做事,甘为人梯,人心自在,公道长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些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人无论何时都不会被时光湮灭,这从我们每年各地热选的“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就可以看出,成千上万的选票代表了百姓的呼声。不需要华丽的词藻,不必舆论的吹捧,只要你付出了真情,就可能让人民感动。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如设立承诺墙,公布“司法为民十件实事”,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完善立案大厅“一站式”接待制度,积极推行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大力倡导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三步调解法”,为群众提供文明高效的诉讼服务;全力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对接,特别是执行救助基金的建立和积极运作;不断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等。总之,要通过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做到有理讲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努力让老百姓打一个便捷经济、公正公开的官司。要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努力实现伟大事业和伟大精神良性互动,在法官队伍中形成一种为党为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精神状态,以高度的责任心,旺盛的战斗力,执著的事业心,全面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每一名法院干警都应当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老老实实为人民办事。要把人民群众要求不要求、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真心实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处理好职务、权利、责任、义务的关系,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自尊、自醒、自警、自励,谨防滥用职权要威风、摆架子,谨防官僚主义、主观主义、我行我素,要两眼向下,心系群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断修身养性,完善自己,从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真正做到:高效公正司法,勤奋扎实工作,堂堂正正做人,勤政廉洁办案,当人民群众的好公仆。红旗渠的精神鼓舞了我们,我们要时刻以红旗渠精神鞭策自己,将红旗渠精神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巨大精神力量,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兢兢业业,努力奋斗,积极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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