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是提升法院工作的重要抓手
2008-06-16 11:11: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邬前跃
于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重庆市委发动、市高院和涪陵区委认真组织的“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意义重大,必将给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各行各业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发展活力。涪陵区法院对大讨论活动高度重视,作为推动新时期法院工作大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扎实开展。随着大讨论活动的深入进行,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成效已初步显现,而其中的体会尤深。
一、解放思想的重点是认识到位,敢破敢立
过去多年,在上级法院和区“四大班子”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客观地讲,法院工作不断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横向比较,特别是与京、津、沪的先进法院相比,我们在思想上、观念上、工作上和法院建设上都有很大差距。而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小进即满”、“就案办案”等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束缚了我们的思维,延缓了法院工作发展。如果我们老是停留在过去取得的一点成绩上自我陶醉,固步自封,不痛下决心解放思想,看不到思想观念比较落后这一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根本问题或不敢正视问题,法院工作就会停滞不前,甚至有倒退的危险。思想指导行动,思路决定出路。没有观念的更新,就不会有发展的突破;没有思想的领先,就不会有发展的率先。所以,结合实际,找准差距、正视问题,破除法院工作中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是法院工作大发展的先决条件。就区法院而言,要着力做到“七破七立”:一要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树立“突破、领先、创一”的观念;二要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树立大有作为的观念;三要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四要破除厌倦学习的思想,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五要破除怕苦吃亏的思想,树立乐于奉献的观念;六要破除司法特权的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七要破除拜金主义思想,树立廉洁司法的观念。通过“七破七立”,实现思想领先,为推动法院工作大发展,实现“突破、领先、创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解放思想的目标是确立科学发展思路
解放思想为了什么?就是要谋变求新,把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作为法院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探索一条遵循审判规律、符合法院职能、切合我院我区实际的科学发展思路,确保法院工作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运行,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这既是人民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此次大讨论活动的根本目标。为此,我们确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强管理、循规矩,带队伍、走正路,讲正气、树形象,严执法、保公正,顾大局、铸和谐,抓基层、夯基础”6句话36字工作思路,强调法院工作质量、效率、效果齐抓并重,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提出了“突破、领先、创一”的总体目标,即根据我院实际和自身优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一些重点工作或工作的重要方面先行取得突破;力争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在全市法院系统领先;以全市和全国先进基层法院为“标杆”,鼓足干劲,比学赶超,力争进入全市一流基层法院行列。为保障“突破、领先、创一”总体目标的实现,又提出了“四大具体目标”,一是在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实现“六降六升一少一了”,即上诉率、申诉率、改判率、重审率、上访率、评查差错率比上年下降;分季度结案率、调解结案率、庭前调解结案率、一次开庭结案率、当庭宣判率、速裁率比上年上升;平均结案天数比上年减少;尽力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在法院内部管理方面实现“四不”,即案件不出差错、人员不出问题、单位不出事故、形象不遭败坏。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实现“四无三提高”,即无严重违纪的事件、无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无受到媒体负面曝光的事件、无损害法院形象的事件;办案质量效率提高、群众满意程度提高、机关作风形象提高。四是物质装备建设方面实现“两化三建成”,即办公信息化、自动化,李渡、马武、龙潭三个法庭审判综合楼基本建成。今年以来,我院很抓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有效推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进展。1-4月结案1433件,同比上升13.5%,而上诉案件改判同比下降一倍,且未出现一件发回重审的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49.9%,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无违法违纪事件,法院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得到良好体现,这是全院深入开展“大讨论”的初步成果,也坚定了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实现“突破、领先、创一”的信心。
三、解放思想永无止境
事物永远是发展变化的,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昨天的经验、观念不适应今天的形势,今天的认识和思路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适应明天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看,解放思想必然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法院上下只有不断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永不僵化,才能不断创新思路,持续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解放思想不仅是今年“大讨论”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深入开展,抓出实效,在今后的思想政治工作中特别是各项教育活动中,都要把解放思想当作一项重要内容和重点议题,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切实抓好,永葆思想领先,确保法院工作与时俱进,为保障涪陵科学发展、促进我区社会和谐不断作出新贡献。
一、解放思想的重点是认识到位,敢破敢立
过去多年,在上级法院和区“四大班子”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客观地讲,法院工作不断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横向比较,特别是与京、津、沪的先进法院相比,我们在思想上、观念上、工作上和法院建设上都有很大差距。而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小进即满”、“就案办案”等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束缚了我们的思维,延缓了法院工作发展。如果我们老是停留在过去取得的一点成绩上自我陶醉,固步自封,不痛下决心解放思想,看不到思想观念比较落后这一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根本问题或不敢正视问题,法院工作就会停滞不前,甚至有倒退的危险。思想指导行动,思路决定出路。没有观念的更新,就不会有发展的突破;没有思想的领先,就不会有发展的率先。所以,结合实际,找准差距、正视问题,破除法院工作中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是法院工作大发展的先决条件。就区法院而言,要着力做到“七破七立”:一要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树立“突破、领先、创一”的观念;二要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树立大有作为的观念;三要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四要破除厌倦学习的思想,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五要破除怕苦吃亏的思想,树立乐于奉献的观念;六要破除司法特权的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七要破除拜金主义思想,树立廉洁司法的观念。通过“七破七立”,实现思想领先,为推动法院工作大发展,实现“突破、领先、创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解放思想的目标是确立科学发展思路
解放思想为了什么?就是要谋变求新,把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作为法院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探索一条遵循审判规律、符合法院职能、切合我院我区实际的科学发展思路,确保法院工作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运行,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这既是人民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此次大讨论活动的根本目标。为此,我们确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强管理、循规矩,带队伍、走正路,讲正气、树形象,严执法、保公正,顾大局、铸和谐,抓基层、夯基础”6句话36字工作思路,强调法院工作质量、效率、效果齐抓并重,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提出了“突破、领先、创一”的总体目标,即根据我院实际和自身优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一些重点工作或工作的重要方面先行取得突破;力争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在全市法院系统领先;以全市和全国先进基层法院为“标杆”,鼓足干劲,比学赶超,力争进入全市一流基层法院行列。为保障“突破、领先、创一”总体目标的实现,又提出了“四大具体目标”,一是在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实现“六降六升一少一了”,即上诉率、申诉率、改判率、重审率、上访率、评查差错率比上年下降;分季度结案率、调解结案率、庭前调解结案率、一次开庭结案率、当庭宣判率、速裁率比上年上升;平均结案天数比上年减少;尽力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在法院内部管理方面实现“四不”,即案件不出差错、人员不出问题、单位不出事故、形象不遭败坏。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实现“四无三提高”,即无严重违纪的事件、无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无受到媒体负面曝光的事件、无损害法院形象的事件;办案质量效率提高、群众满意程度提高、机关作风形象提高。四是物质装备建设方面实现“两化三建成”,即办公信息化、自动化,李渡、马武、龙潭三个法庭审判综合楼基本建成。今年以来,我院很抓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有效推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进展。1-4月结案1433件,同比上升13.5%,而上诉案件改判同比下降一倍,且未出现一件发回重审的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49.9%,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无违法违纪事件,法院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得到良好体现,这是全院深入开展“大讨论”的初步成果,也坚定了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实现“突破、领先、创一”的信心。
三、解放思想永无止境
事物永远是发展变化的,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昨天的经验、观念不适应今天的形势,今天的认识和思路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适应明天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看,解放思想必然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法院上下只有不断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永不僵化,才能不断创新思路,持续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解放思想不仅是今年“大讨论”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深入开展,抓出实效,在今后的思想政治工作中特别是各项教育活动中,都要把解放思想当作一项重要内容和重点议题,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切实抓好,永葆思想领先,确保法院工作与时俱进,为保障涪陵科学发展、促进我区社会和谐不断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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