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固防线
2008-06-14 09:08: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芈振环
  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加强基层司法机构建设,提高基层政法部门履行职责能力,加强整合基层维稳力量,切实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职能落实到基层,切实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实现基层稳、全局安的目标。”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对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民法院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要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抓基层、打基础,要在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总体目标,从完善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审判工作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审判绩效评估体系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工作新机制。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审判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执行立案、审判、执行、监督、鉴定、保全分立原则,确保审判权规范运行。强化审判流程和案件质量监督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审限警示、催办、督办和超审限案件通报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向社会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收费标准和审判程序,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创新审判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基层协助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网络,健全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情况反馈制度,全面建立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法庭驻点审判和巡回审判制度,实现诉调有机对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反映基层法官的工作绩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量化审判工作指标,从立案率、立案变更率、一审陪审率、上诉改判率、结案率、结案均衡度、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对全市基层法院的审判绩效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法官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推动基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的全面提高。

  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缓解执行难状况。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体制,健全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协调配合、管理、监督、保障等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暨执行威慑机制,建立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网络,努力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抓基层、打基础,要在进一步提高基层的司法能力上下功夫

  司法水平高低是影响基层法院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重要因素。要在审判工作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高超的审判技能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严格按照法官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好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切实提高基层法院领导干部谋大局、抓大事、促发展的能力。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基层法官头脑,教育和引导法官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真正做到文明、公正、热情司法,有法、有理、有情待人。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

  抓好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基层法官的审判业务培训力度,重点抓好人民法庭负责人和一线审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和从事法律理论和实践研究的能力。基层法官要善于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当事人的诉求,善于将普遍的法律规范准确恰当地适用于具体的个案,善于从法律、社会、人民多维视角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在审判工作中全面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抓好工作作风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尊重民意,坚决维护民权,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继续加强庭审纪律作风教育和法院效能建设,教育法官坚持群众路线,带着工作激情和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增进社会对司法的信任和信心。

  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完善审判队伍廉政建设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扎实推进廉政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提高基层法官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基层法院清廉公正的司法形象。

  三、抓基层、打基础,要在营造基层良好的司法环境上下功夫

  统筹协调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的软硬件建设,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诉讼环境、法治环境、对外环境,努力形成公正高效、便民利民、和谐共进、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增强基层法院的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加大办公现代化、自动化等方面的资金、设备投入,构建实时动态的网络流程管理系统和网络智能办公系统,实现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尽快完成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的组网工作,发挥网络资源优势,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的理解和支持,加快人民法庭建设进度,确保建设工程如期完工。努力配强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配备现代化的微机、打印机、传真机、车辆和通讯工具,在人民法庭开办食堂,购置冰箱、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生活用品,为人民法庭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营造良好的诉讼环境。按照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要求,改造、完善审判法庭、信访接待室、立案大厅等设施,建立大屏幕电子显示屏、醒目的法院公告栏和办公场所指示牌,方便当事人诉讼。继续探索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紧紧围绕县、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侵犯人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法制宣传活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努力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司法环境。

  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公平公正的审判活动,取得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帮助解决基层法院办案经费不足问题,积极做好增编补员工作,逐步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抓基层、打基础,要在激发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上下功夫

  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于每个同志都要有一股争先创优的激情。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要大力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努力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竞相发展的竞赛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实行目标激励。建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业绩考核制度,明确岗位目标、优劣标准和奖惩措施,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使每位法官“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把握好用人导向,坚持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把作风好、形象好、工作实绩突出作为立功评先、提拔晋升的依据,树立干事创业、求真务实、干干净净的用人导向,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使法官在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有干劲。

  坚持从优待警。积极落实法官审判津贴、工作津贴和廉政保证金,不断提高和改善法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护好法官的人身安全,坚决支持法官依法履行职务,切实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对控告举报法官违法违纪经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故意抵毁法官声誉的,要严肃追究,切实保护法官的政治声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法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精神得以放松,身体得到锻炼,人际关系进一步融洽,不断提高基层法官的幸福指数。

  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蚌埠法院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坚持把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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