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软实力 推动新发展
——泰安中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纪实
2008-06-04 10:48: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庆伟
法院文化是一项看不见摸不着的软实力,却如同润物无声的细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法院的各项工作,成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近年来,泰安中院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要求,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方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稳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更加坚实有力,人们群众的满意度不断增强,整个法院工作走上了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科学发展轨道。
物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门口草坪上的天平徽章图案,进门映入眼帘的泰山松石景致,恢宏壮观的办公楼和审判楼,庄严神圣的正义女神浮雕,随处可见的法律格言警句,任何一个置身其中的人都不会怀疑:这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其他机关单位,因为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折射着法治的光芒,这里的每一缕空气都弥漫着正义的气息,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所追求的目标正在于此——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几年来,泰安中院一直把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注重把具有法治象征意义的元素融入法院硬件建设当中。
制度文化建设:制度治院制度管人
“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民法院作为一个适用法律规则裁决法律纠纷的司法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尤为重要。长期以来,泰安中院始终坚持制度治院、制度管人,先后制定完善了关于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等近70项制度,并将这些制度编撰成册,形成了一个完整而有机统一的法院工作规章制度体系,对规范工作流程、统一行为尺度、提高管理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制度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勤廉保证金制度,泰安市两级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坚持实施勤廉保证金制度,并在运作中结合实际对其进行科学扬弃,使该制度在交纳数额、返还方式、以及保证内容等方面都更加合理,在保障法院队伍不出问题以及激励干警干事创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廉政保证金制度联系点和试点法院之一。
行为文化建设:严肃而规范的言行
古代县官断案之前衙役齐声呐喊“威武”,西方法官开庭之前先向上帝宣誓,这些都说明司法是一项神圣而严肃的使命,法院行为文化建设正是要通过规范法官言行来维护司法的权威。泰安中院高度重视规范司法礼仪和法官言行,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司法礼仪和法官言行的规章制度,内容细化到开庭时法官服如何穿戴,开庭和接见当事人时的用语限制,现在这些规范已经融入法官的意识当中,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保证了程序的公正,维护了司法的神圣和权威。泰安中院不光要求干警在上班期间严格遵守法官礼仪规范,还要求干警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也严格遵守法官行为礼仪规范,将法院文化延伸到社会生活当中,塑造了司法神圣而庄严的形象,也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
精神文化建设:司法责任重于泰山
原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同志2007年1月6日视察泰安中院时留下了“司法责任重于泰山”的殷切嘱托,一年多来,泰安中院全体干警始终秉持“司法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牢记自己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等方面的司法责任,不断在建设现代化法院的进程中谱写新的篇章。而今,“司法责任重于泰山”八个字已深深铭刻进了泰安中院的灵魂当中,成为泰安法院文化的核心内容。此外,泰安中院充分利用身处东岳泰山脚下的优势,将“公平正义、和谐包容、清正廉明、务实创新、积极进取、刚正不阿、扶正压邪”等泰山精神元素吸纳借鉴过来,形成了融时代特征、法治精神和泰山文化为一体,独具特色的泰安法院文化。《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都以“司法责任重于泰山”为题,在头版头条对泰安中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做了全面报道。
成绩属于过去,辉煌赢在未来。今年的泰安市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工作的四项重点之一,专门组织赴上海一中院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进行了考察学习,并且已经形成了调研报告和实施意见,下一步泰安中院将继续强化法院工作的软实力,以“会当凌绝顶”的昂扬斗志和“登高必自”的务实精神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物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门口草坪上的天平徽章图案,进门映入眼帘的泰山松石景致,恢宏壮观的办公楼和审判楼,庄严神圣的正义女神浮雕,随处可见的法律格言警句,任何一个置身其中的人都不会怀疑:这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其他机关单位,因为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折射着法治的光芒,这里的每一缕空气都弥漫着正义的气息,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所追求的目标正在于此——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几年来,泰安中院一直把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注重把具有法治象征意义的元素融入法院硬件建设当中。
制度文化建设:制度治院制度管人
“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民法院作为一个适用法律规则裁决法律纠纷的司法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尤为重要。长期以来,泰安中院始终坚持制度治院、制度管人,先后制定完善了关于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等近70项制度,并将这些制度编撰成册,形成了一个完整而有机统一的法院工作规章制度体系,对规范工作流程、统一行为尺度、提高管理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制度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勤廉保证金制度,泰安市两级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坚持实施勤廉保证金制度,并在运作中结合实际对其进行科学扬弃,使该制度在交纳数额、返还方式、以及保证内容等方面都更加合理,在保障法院队伍不出问题以及激励干警干事创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廉政保证金制度联系点和试点法院之一。
行为文化建设:严肃而规范的言行
古代县官断案之前衙役齐声呐喊“威武”,西方法官开庭之前先向上帝宣誓,这些都说明司法是一项神圣而严肃的使命,法院行为文化建设正是要通过规范法官言行来维护司法的权威。泰安中院高度重视规范司法礼仪和法官言行,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司法礼仪和法官言行的规章制度,内容细化到开庭时法官服如何穿戴,开庭和接见当事人时的用语限制,现在这些规范已经融入法官的意识当中,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保证了程序的公正,维护了司法的神圣和权威。泰安中院不光要求干警在上班期间严格遵守法官礼仪规范,还要求干警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也严格遵守法官行为礼仪规范,将法院文化延伸到社会生活当中,塑造了司法神圣而庄严的形象,也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
精神文化建设:司法责任重于泰山
原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同志2007年1月6日视察泰安中院时留下了“司法责任重于泰山”的殷切嘱托,一年多来,泰安中院全体干警始终秉持“司法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牢记自己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等方面的司法责任,不断在建设现代化法院的进程中谱写新的篇章。而今,“司法责任重于泰山”八个字已深深铭刻进了泰安中院的灵魂当中,成为泰安法院文化的核心内容。此外,泰安中院充分利用身处东岳泰山脚下的优势,将“公平正义、和谐包容、清正廉明、务实创新、积极进取、刚正不阿、扶正压邪”等泰山精神元素吸纳借鉴过来,形成了融时代特征、法治精神和泰山文化为一体,独具特色的泰安法院文化。《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都以“司法责任重于泰山”为题,在头版头条对泰安中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做了全面报道。
成绩属于过去,辉煌赢在未来。今年的泰安市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工作的四项重点之一,专门组织赴上海一中院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进行了考察学习,并且已经形成了调研报告和实施意见,下一步泰安中院将继续强化法院工作的软实力,以“会当凌绝顶”的昂扬斗志和“登高必自”的务实精神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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