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凝聚力量 作风铸造公正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纪实
2008-05-27 19:03: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媛 陈鹏飞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不断总结在队伍建设上取得的经验,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素质,保障了司法公正。二七法院近年来坚持素质夯实基础,提高队伍的向心力;作风弘扬理念,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公正打造权威,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服务构建和谐,提高队伍的公信力。
抓好三个关键 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首先,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高院和郑州中院举办的各类培训。这类培训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带有较强的指导性。其次,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该院先后聘请了郑州大学、省委党校、法官学院河南分院的十多名老师授课,讲授业务知识及现代科技、经济、政治等相关知识,开阔工作人员的视野,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帮助。再次,探索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立足岗位学业务的自我教育机制。就中院审结的典型案例及本院未结新型、疑难案件组织研讨,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高水平地开展审判工作。同时,实施奖励政策,鼓励、支持工作人员自学、函授,提升学历层次、考取司法资格。该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对参加函授、自学、在职研究生的工作人员给予报销50%的学费政策。凡参加在职教育的只要上课,一律保证学习时间。凡参加司法考试的,考前给予一定的复习时间。应该说,这样做的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截至目前,该院工作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已达90%,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有28人。
二是重点培养专业知名法官。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重大疑难案件的比例一般占10%左右,这部分案件已经成为制约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瓶颈”。该院的做法是:针对性地重点培养一批专业法官,专门审理这类案件。对专业法官,不要求他们“办最多的案件”,但必须能够“把最难最新的案件办得最好”。重点培养,需要重点投入。该院对这部分法官要给予特别的关注,一要充分信任,大胆地使用,譬如原民一庭的两名副庭长,在2007年底的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均被任命为中层正职,有不少表现突出的普通的审判员直接任命为副庭长;二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充电”机会,甚至可以安排他们脱产一段时间,进行系统地学习;三要保证他们享有较高的待遇,资深的普通法官可以进入审委会。
三是开展全员知识竞赛活动。比赛打破庭室负责人与一般工作人员的界限,采取全员参与、抽签决定参赛人员的方式进行。以各部门为单位,将复习材料发至每个同志,要求人人掌握比赛范围内的知识内容。要准备参赛期间,各单位不确定专人,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当日临时抽签决定。通过开展全员法律知识比赛活动,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钻研业务理论知识的积极性,不断更新和改善审判知识结构,积极应对审判工作的新变化、新需求。
创立五个机制 激发队伍活力
从2005年起,该院即尝试绩效考评模式,建立了综合目标监测体系。该体系的核心是将各部门的任务分解为百分制的目标,详细规定奖分和扣分标准,年终以所得分数多少衡量各部门工作的好坏。
其主要内容为“五个机制”。一是竞争激励机制。在综合目标监测体系中,处处体现了竞争激励,始终贯彻“奖勤罚懒”原则,对办案多、案件质量好的工作人员从政治待遇上予以落实,从荣誉上予以倾斜,以政策拉动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让真正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人员得到实惠,解决以往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二是约束机制。将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纳入考核,从考勤、纪律等一点一滴的“小事”抓起,对违反法官行为规范和院内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性质的不同分别扣分,同时制定了离岗学习、辞退、待岗等相应办法,以严格的制度约束全院工作人员谨言慎行。三是责任追究机制。综合监测体系将每个岗位的职责清晰列出,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不管是审判员、书记员,还是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人人都要接受制度的约束,人人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工作出现差错,属于哪个环节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四是监督考核机制。综合目标监测体系中的案件监测由审监庭负责,实行逐案监测,每一起报结的案件只有经过监测才能归档。逐月监测后按监测结果逐月兑现奖惩,切实解决案件质量问题。同时在政治处设立综合监测室,负责监测各综合部门是否尽到监测义务,如审监庭是否按时监测案件质量、立案庭是否认真监测案件审限、办公室是否对纪律进行检查,等等,同时给出各部门综合监测分数,年终时根据各部门总分数确定优秀和先进。五是评比奖惩机制。实行“两个结合”和“双考评”,即,平时奖惩与年终奖惩相结合、个人奖惩和集体奖惩相结合。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平时逐月兑现时扣掉当月分数,年终考评时仍要扣掉相应分数,反之,平时得到奖励的年终仍可再次获得奖励。对个人奖惩的,也相应地对其所在部门进行奖惩。以此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在抓好业务的同时也抓好本部门队伍。
推出四个动作 践行先进理念
多年来,该院始终把公正司法,让群众满意作为队伍建设的主题和目标,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该院向社会推出了“依法促进辖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活动、“法院司法与行政执法‘双促’活动”、“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维权执行绿色行动”等四个动作。“依法促进辖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方面,该院妥善审理商事纠纷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加强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坚持契约自由、诚实信用原则,鼓励诚信交易,制裁违约侵权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组织骨干法官深入到大项目施工现场、重点企业、商家开展法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依法减少市场风险,避免决策违法给企业带来的重大损失。“法院司法与行政执法‘双促’活动”方面,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畅通救济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审理群体性行政案件,妥善协调好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合作与配合,相互促进提高队伍素质,相互促进提高执法艺术。“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方面, 妥善审理涉农案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
积极受理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完善。积极参加农村及“都市村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调处有关拆迁、转产、合并所引发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冲突,创建重点项目企业与当地居民和谐发展关系。与二七区司法局、马寨镇、侯寨乡、长江路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签订了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了双方的联系,更好地为农村基层法制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维权执行绿色行动”方面,从立案环节就制定措施防范执行难,采取多种措施,缓解执行难压力,赢取百姓信任。
抓好三个关键 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首先,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高院和郑州中院举办的各类培训。这类培训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带有较强的指导性。其次,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该院先后聘请了郑州大学、省委党校、法官学院河南分院的十多名老师授课,讲授业务知识及现代科技、经济、政治等相关知识,开阔工作人员的视野,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帮助。再次,探索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立足岗位学业务的自我教育机制。就中院审结的典型案例及本院未结新型、疑难案件组织研讨,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高水平地开展审判工作。同时,实施奖励政策,鼓励、支持工作人员自学、函授,提升学历层次、考取司法资格。该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对参加函授、自学、在职研究生的工作人员给予报销50%的学费政策。凡参加在职教育的只要上课,一律保证学习时间。凡参加司法考试的,考前给予一定的复习时间。应该说,这样做的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截至目前,该院工作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已达90%,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有28人。
二是重点培养专业知名法官。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重大疑难案件的比例一般占10%左右,这部分案件已经成为制约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瓶颈”。该院的做法是:针对性地重点培养一批专业法官,专门审理这类案件。对专业法官,不要求他们“办最多的案件”,但必须能够“把最难最新的案件办得最好”。重点培养,需要重点投入。该院对这部分法官要给予特别的关注,一要充分信任,大胆地使用,譬如原民一庭的两名副庭长,在2007年底的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均被任命为中层正职,有不少表现突出的普通的审判员直接任命为副庭长;二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充电”机会,甚至可以安排他们脱产一段时间,进行系统地学习;三要保证他们享有较高的待遇,资深的普通法官可以进入审委会。
三是开展全员知识竞赛活动。比赛打破庭室负责人与一般工作人员的界限,采取全员参与、抽签决定参赛人员的方式进行。以各部门为单位,将复习材料发至每个同志,要求人人掌握比赛范围内的知识内容。要准备参赛期间,各单位不确定专人,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当日临时抽签决定。通过开展全员法律知识比赛活动,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钻研业务理论知识的积极性,不断更新和改善审判知识结构,积极应对审判工作的新变化、新需求。
创立五个机制 激发队伍活力
从2005年起,该院即尝试绩效考评模式,建立了综合目标监测体系。该体系的核心是将各部门的任务分解为百分制的目标,详细规定奖分和扣分标准,年终以所得分数多少衡量各部门工作的好坏。
其主要内容为“五个机制”。一是竞争激励机制。在综合目标监测体系中,处处体现了竞争激励,始终贯彻“奖勤罚懒”原则,对办案多、案件质量好的工作人员从政治待遇上予以落实,从荣誉上予以倾斜,以政策拉动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让真正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人员得到实惠,解决以往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二是约束机制。将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纳入考核,从考勤、纪律等一点一滴的“小事”抓起,对违反法官行为规范和院内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性质的不同分别扣分,同时制定了离岗学习、辞退、待岗等相应办法,以严格的制度约束全院工作人员谨言慎行。三是责任追究机制。综合监测体系将每个岗位的职责清晰列出,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不管是审判员、书记员,还是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人人都要接受制度的约束,人人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工作出现差错,属于哪个环节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四是监督考核机制。综合目标监测体系中的案件监测由审监庭负责,实行逐案监测,每一起报结的案件只有经过监测才能归档。逐月监测后按监测结果逐月兑现奖惩,切实解决案件质量问题。同时在政治处设立综合监测室,负责监测各综合部门是否尽到监测义务,如审监庭是否按时监测案件质量、立案庭是否认真监测案件审限、办公室是否对纪律进行检查,等等,同时给出各部门综合监测分数,年终时根据各部门总分数确定优秀和先进。五是评比奖惩机制。实行“两个结合”和“双考评”,即,平时奖惩与年终奖惩相结合、个人奖惩和集体奖惩相结合。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平时逐月兑现时扣掉当月分数,年终考评时仍要扣掉相应分数,反之,平时得到奖励的年终仍可再次获得奖励。对个人奖惩的,也相应地对其所在部门进行奖惩。以此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在抓好业务的同时也抓好本部门队伍。
推出四个动作 践行先进理念
多年来,该院始终把公正司法,让群众满意作为队伍建设的主题和目标,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该院向社会推出了“依法促进辖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活动、“法院司法与行政执法‘双促’活动”、“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维权执行绿色行动”等四个动作。“依法促进辖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方面,该院妥善审理商事纠纷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加强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坚持契约自由、诚实信用原则,鼓励诚信交易,制裁违约侵权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组织骨干法官深入到大项目施工现场、重点企业、商家开展法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依法减少市场风险,避免决策违法给企业带来的重大损失。“法院司法与行政执法‘双促’活动”方面,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畅通救济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审理群体性行政案件,妥善协调好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合作与配合,相互促进提高队伍素质,相互促进提高执法艺术。“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方面, 妥善审理涉农案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
积极受理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完善。积极参加农村及“都市村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调处有关拆迁、转产、合并所引发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冲突,创建重点项目企业与当地居民和谐发展关系。与二七区司法局、马寨镇、侯寨乡、长江路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签订了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了双方的联系,更好地为农村基层法制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维权执行绿色行动”方面,从立案环节就制定措施防范执行难,采取多种措施,缓解执行难压力,赢取百姓信任。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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