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七破七立”落实科学发展观
2008-05-15 14:53:11
中国法院网讯 (郑德伟)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中通过“七破七立”: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这“七破七立”分别为:要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要破除司法特权的思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要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牢固树立“创一流法院”的观念;要破除厌倦学习的思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破除怕苦吃亏的思想,牢固树立乐于奉献的观念;要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牢固树立大有作为的观念;要破除拜金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廉洁司法的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这“七破七立”分别为:要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要破除司法特权的思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要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牢固树立“创一流法院”的观念;要破除厌倦学习的思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破除怕苦吃亏的思想,牢固树立乐于奉献的观念;要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牢固树立大有作为的观念;要破除拜金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廉洁司法的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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