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2008-05-12 15:05: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吴修国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近年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将廉政建设与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丰富廉政文化活动载体,不断增强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院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一、抓好五个载体,整合廉政文化建设资源

  文化作为一种潜在的、无形的力量,它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可以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为此,滕州法院以“廉政”为主题,围绕“廉政”开展了“五个一工程”建设,进一步整合文化建设资源,拓宽廉政文化建设平台,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一是办好一份刊物。每季度出版一期《法苑》刊物,设置廉政大家谈、经验交流、理论园地等栏目,及时展示我院干警在法学研究、审判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成绩,为干警提供交流思想的平台,充分展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成果、新风貌。二是用好一个栏目。设立“法官心语”栏目,每周由一位法官提供一条反映法官心声或有励志作用的格言警句,张贴在法院办公楼大厅,与全体干警共勉,时刻告诫干警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三是开好一个论坛。不定期举办法官论坛,就关系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审判实务等重大问题,召集法官展开交流讨论,在营造浓厚学术氛围的同时,激发干警的主体意识,增强对法院集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四是组织好一项活动。每年都开展一次法院文化周活动,播放廉政教育影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文体竞赛,以干警乐于接受的形式增强法院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五是建设好一个网站。对滕州法院网站进行改版设计,开设廉政文化和天平风采专栏,刊发干警廉政教育学习体会文章,宣传廉政建设先进人物,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对外宣传窗口作用。

  二、健全两项制度,确保廉政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要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我院坚持以教育为引导,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促提高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外在约束,以强制力和权威性规范干警行为,在潜移默化中推进从“不能为”向“不愿为”的转变。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法官细节提示》、《加强审判作风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应该做到的和应该避免的行为,使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建立违纪线索通报制度,由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对上诉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逐一调卷评查,如果发现违反审判纪律的线索,及时向纪检组、监察室通报情况。建立廉政档案,对每位干警每年开展一次述廉、评廉活动,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健全督察制度。由纪检组、监察室和政治处联合成立廉政督察组,不定期对庭审情况、禁酒令执行情况等进行暗访,发现问题集中通报、严肃处理。设立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的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邀请座谈,听取他们对法院干警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打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开展三进活动,扩大廉政文化建设覆盖面

  滕州法院积极推动以廉政文化进支部、进庭室、进家庭为内容的“三进”活动,加强对干警的业内业外约束,实现廉政文化建设的全覆盖。一是廉政文化进支部。发挥党支部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对干警的教育,每季度由纪检组抽调人员对支部组织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廉政文化进庭室。明确各庭室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单位,庭室负责人在领导本庭室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同时,还要充分履行“管人、管事、管案件”的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出现违反廉政制度事件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庭室负责人也要承担领导责任。三是廉政文化进家庭。向每个干警家庭发放助廉倡议书,请干警家属帮助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帐、家庭账、自由帐、亲情帐、健康帐等“七笔帐”,把对干警的监督延伸到家庭、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每年都邀请干警家属参加法院举办的文化活动,让他们共同感受法院大家庭的温暖,自觉做到理解法院工作、珍惜职业荣誉,筑牢防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滕州法院干警的精神境界、职业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院形成了公正、和谐、文明、清廉的文化氛围,连续多年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在全社会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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