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正确处理恋爱关系 一外籍教师被诉侵害名誉权
2008-05-11 09:24:25
中国法院网讯 (杨志东 陈星宇) 中国籍女子程女士与某外国籍男子系同一外国语学校的教师,并且曾是恋爱关系,2007年2月二人结束恋爱关系,但是男方仍然纠缠原告,并当众侮辱原告,给原告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故程女士一纸诉状将该男子告上法院,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程女士在起诉中称,其与被告原确系恋爱关系,但是当2007年2月原告提出与被告结束恋爱关系后,被告仍然一直纠缠原告,2007年8月14日被告当众破口大骂、侮辱原告,并抢走了原告的包,包里有手机、现金等物,而后,被告将原告手机里存储的100多位同事、亲友的电话号码全抄下来,并且给这些人发送与事实不符的短信,致使原告根本无法正常工作,伤害了原告的身心健康,经医生检查为忧郁状态。
程女士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名誉权,侵害了其精神利益,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且赔偿原告因精神恍惚而不能正常上班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原告程女士在起诉中称,其与被告原确系恋爱关系,但是当2007年2月原告提出与被告结束恋爱关系后,被告仍然一直纠缠原告,2007年8月14日被告当众破口大骂、侮辱原告,并抢走了原告的包,包里有手机、现金等物,而后,被告将原告手机里存储的100多位同事、亲友的电话号码全抄下来,并且给这些人发送与事实不符的短信,致使原告根本无法正常工作,伤害了原告的身心健康,经医生检查为忧郁状态。
程女士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名誉权,侵害了其精神利益,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且赔偿原告因精神恍惚而不能正常上班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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