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基层法院 让老区人民满意
2008-05-09 10:52: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院长 柳斌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必须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判断工作好坏的标准,创新工作思路,搞好自身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亲民、爱民司法队伍
司法队伍有没有战斗力,队伍建设是关键。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清廉、业务过硬的队伍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队伍,首先要使干警在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问题,这就要结合当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法官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党的路线不偏离,当好人民公仆。在法官任命及干部提拨中,要把干警的思想政治及道德素质考察放在首位,确保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的干警得到任用和提拔。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生明,廉生威。要始终把“源头治理”放在突出位置,做到“防患于未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用先进典型激励人,反面案例警示人;提高干警职级待遇和经济待遇,做到从优待警凝聚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建设促廉,以制度建设保廉。同时,大力加强廉政监督,落实群众举报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苗头,要早敲警钟,做到“防微杜渐”。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是我们队伍专业化建设目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充分发挥他们在岗位上的示范作用、把关作用。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视法官学习培训,使他们除通过自学外,能够参加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及时学习法律热点、难点,弥补专业知识不足,做到与时俱进。
二、认真解决群众困难,积极推行便民服务措施
人民群众有困难,人民法院就应有帮助。为此,必须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出便民措施。
为群众提供导诉服务。由于部分山区农村群众法律知识缺乏,我院设立导诉岗,每天由专门的法官为他们起诉、应诉进行法律指导,同时进行诉前调解和判后答疑。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必要帮助。
提供便民立案服务。针对本县老区、山区的现状,制作便民联系卡,载明立案庭及各庭室负责人电话,当事人可以电话预约立案,遇有特殊情况的,法官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对下岗人员、无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经济困难的群众,依法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政策。并协同县政府建立《司法救助金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确保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农村及城区分别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大力开展法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针对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相邻纠纷案,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等,实行就地审理,把法庭设在田间地头、街道社区,既方便群众诉讼,也让人民群众参与旁听,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目的。同时,这种审理方式也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进而增强了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
三、加大公开审理力度,妥善处理涉及民生案件
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实行“阳光审判”,杜绝“暗箱操作”,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
落实公开审理制度。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民持有效证件可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逐步实现文书公开、结果公开、宣判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
落实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不能让陪审成为“陪诉”。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律指导培训。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经费保障,通过物质上关心、精神上奖励,充分调动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对于重大、涉及民生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审理,为案件调解、裁判出谋划策,确保“案结事了”。
落实人大、政协代表旁听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协代表的联系沟通,倾听其对司法工作的建议。对于有影响力的案件,多邀请他们参与旁听案件审理,以加强庭审监督,使事关民生的案件审理公开化、透明化。
四、采取和谐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
实现“司法公正”。执行工作是一个重要环节,绝不能让司法文书变成“法律白条”。
树立和谐执行理念。和谐执行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树立和谐执行理念,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要突出“三个转变”:即由注重维护申请人利益到注重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转变,从注重执行法律效果到追求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转变,由注重执行实体公正到注重执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转变。
建立和谐执行制度。首先是建立执行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执行通报会、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其次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针对一些执行大案、难案,院领导带头攻坚,促使一批重点案件及时执结。再次是构建“大执行”格局。在执行工作中,建立院内沟通、院外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相关单位、当事人亲属及本院庭室的力量,形成内外联动、群策群力的执行局面,促进执行工作高效开展。
采取人性化执行方法。要求干警在执行中做到“三避三慎”:尽量避开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尽量避开被执行人的患病亲属、尽量避开无关围观人员;传统节日和婚丧嫁娶慎执行、对特困企业和困难当事人慎执行、对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慎执行。另外,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执行干警在工作中以做好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为突破口,采取灵活多样的和解方法,促使双方作出让步,达成和解。
十七大报告描绘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老区人民满意的基层法院而继续奋斗!
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亲民、爱民司法队伍
司法队伍有没有战斗力,队伍建设是关键。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清廉、业务过硬的队伍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队伍,首先要使干警在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问题,这就要结合当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法官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党的路线不偏离,当好人民公仆。在法官任命及干部提拨中,要把干警的思想政治及道德素质考察放在首位,确保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的干警得到任用和提拔。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生明,廉生威。要始终把“源头治理”放在突出位置,做到“防患于未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用先进典型激励人,反面案例警示人;提高干警职级待遇和经济待遇,做到从优待警凝聚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建设促廉,以制度建设保廉。同时,大力加强廉政监督,落实群众举报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苗头,要早敲警钟,做到“防微杜渐”。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是我们队伍专业化建设目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充分发挥他们在岗位上的示范作用、把关作用。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视法官学习培训,使他们除通过自学外,能够参加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及时学习法律热点、难点,弥补专业知识不足,做到与时俱进。
二、认真解决群众困难,积极推行便民服务措施
人民群众有困难,人民法院就应有帮助。为此,必须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出便民措施。
为群众提供导诉服务。由于部分山区农村群众法律知识缺乏,我院设立导诉岗,每天由专门的法官为他们起诉、应诉进行法律指导,同时进行诉前调解和判后答疑。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必要帮助。
提供便民立案服务。针对本县老区、山区的现状,制作便民联系卡,载明立案庭及各庭室负责人电话,当事人可以电话预约立案,遇有特殊情况的,法官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对下岗人员、无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经济困难的群众,依法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政策。并协同县政府建立《司法救助金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确保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农村及城区分别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大力开展法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针对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相邻纠纷案,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等,实行就地审理,把法庭设在田间地头、街道社区,既方便群众诉讼,也让人民群众参与旁听,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目的。同时,这种审理方式也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进而增强了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
三、加大公开审理力度,妥善处理涉及民生案件
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实行“阳光审判”,杜绝“暗箱操作”,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
落实公开审理制度。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民持有效证件可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逐步实现文书公开、结果公开、宣判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
落实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不能让陪审成为“陪诉”。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律指导培训。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经费保障,通过物质上关心、精神上奖励,充分调动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对于重大、涉及民生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审理,为案件调解、裁判出谋划策,确保“案结事了”。
落实人大、政协代表旁听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协代表的联系沟通,倾听其对司法工作的建议。对于有影响力的案件,多邀请他们参与旁听案件审理,以加强庭审监督,使事关民生的案件审理公开化、透明化。
四、采取和谐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
实现“司法公正”。执行工作是一个重要环节,绝不能让司法文书变成“法律白条”。
树立和谐执行理念。和谐执行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树立和谐执行理念,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要突出“三个转变”:即由注重维护申请人利益到注重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转变,从注重执行法律效果到追求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转变,由注重执行实体公正到注重执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转变。
建立和谐执行制度。首先是建立执行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执行通报会、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其次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针对一些执行大案、难案,院领导带头攻坚,促使一批重点案件及时执结。再次是构建“大执行”格局。在执行工作中,建立院内沟通、院外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相关单位、当事人亲属及本院庭室的力量,形成内外联动、群策群力的执行局面,促进执行工作高效开展。
采取人性化执行方法。要求干警在执行中做到“三避三慎”:尽量避开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尽量避开被执行人的患病亲属、尽量避开无关围观人员;传统节日和婚丧嫁娶慎执行、对特困企业和困难当事人慎执行、对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慎执行。另外,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执行干警在工作中以做好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为突破口,采取灵活多样的和解方法,促使双方作出让步,达成和解。
十七大报告描绘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老区人民满意的基层法院而继续奋斗!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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