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七大精神引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2008-05-04 14:52: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建民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报告为人民法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必须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司法实践,努力构建符合新时期审判工作实际、具有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切实发挥廉政文化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联系实际,准确把握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围绕廉政主题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教育活动,是以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反映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严肃的政治主题,并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影响,增强法官的反腐倡廉意识,引导法官思廉务廉,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廉洁自律的浓厚氛围,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既有文化建设的共同属性,又有自身独特的内在品质,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即思想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和制度文化建设。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种思想文化建设,即用廉政的思想文化教育广大干警,使廉洁司法成为干警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实践。法院物质文化是以有形的客观实物形态存在的文化,是法院在长期的审判与建设实践中逐步积累的、凝聚着法院思想文化的物质环境,直观反映法院建设成就和廉政文化的品位。法院制度文化是约束法官行为的规范性文化。廉政制度是法院廉政文化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是法官保持良好职业操守和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

  二、提高认识,深刻剖析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问题所在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就要提高认识,剖析问题,突破制约廉政文化建设的“瓶颈”。

  (一)重物质文化建设,轻思想文化建设与制度文化建设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统筹兼顾的工程,是法院思想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三者结合的有机体,三者互相作用,缺一不可。然而实践中却普遍存在重物质文化建设,轻思想文化与制度文化建设的现象,往往在忙于改善物质条件的同时,却没有深刻认识到思想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忽视了法院的思想文化与制度文化这些“软实力”的建设,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引下,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思想文化和制度文化的缺失。

  (二)流于形式,实践中具有盲目性

  实践中,少数法院缺乏对法院文化的科学定位和全面理解,认为搞廉政文化建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进而简单地认为文化建设就是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这种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的方式,很难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如此以来,就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形象工程”和“花瓶工程”。还有的法院缺乏对法院廉政文化丰富内涵的正确理解,找不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向,不顾地区差异,不考虑所处的环境与条件及自身的特殊性,从而脱离自身实际,毫无目标地盲目仿效,最终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随意和无序,流于形式。

  (三)“合力”意识淡薄,尚未形成长效机制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我国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有符合司法工作特点的个性,更有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而体现的共性特征。因此,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既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不断探索和实践,同时也要积极借鉴吸收其他机关、部门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地方党委的成功经验。当前,法院与地方部门“合力”意识淡薄,法院之间“合力”意识淡薄,法院内部审判人员“合力”意识淡薄,由于没有形成人员、制度等多因素的“合力”,也就不能形成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引导,始终坚持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也要按照十七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不断创新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以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目标,以构建“四不为”机制为保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政治思想道德防线。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先进的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时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当前和谐司法理念的核心内容。十七大报告要求司法工作人员要真正树立并自觉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在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中,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之坚持正确方向,逐步实现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服务“公正与效率”主题,促使法官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正义。

  (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检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十七大要求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司法为民为荣,以枉法裁判为耻,规范司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以公正树权威。廉洁与为民是密不可分的,在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中,我们更要坚持司法为民,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理念,始终不渝地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

  四、狠抓落实,努力构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路径

  (一)打造三个载体,以载体创新丰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以廉政思想文化建设为先导促进干警廉洁自律。要结合法官群体思想实际和法院发展目标,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自觉树立公正、高效、独立、平等、中立等现代司法理念,大力培育干警的廉政思想文化。精心构造法院物质载体,彰显法院文化底蕴。法院通过物质文化建设向公众凸显法院文化底蕴和公正精神,在建设审判法庭、改善办公场所和配置司法装备时,都必须紧紧围绕法院思想文化的内涵进行科学设计和统筹规划。以廉政制度文化建设为保障,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必须突出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坚持以制度为保障,以管理促提高,使干警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执行两项建设制度,增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没有严格的制度作保证,很难落到实处。要在完善两项制度上下功夫,一是廉政文化建设要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最重要的是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要做到廉洁自律、廉洁司法。要把廉政文化通过法官的廉洁、文明司法体现出来,落实到具体审判和政治思想建设当中。二是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长期跟踪问责。对全院承担廉政文化建设责任目标的庭室,归口纪检监察室负责,实行工作台帐式管理。同时,把廉政文化建设各项目标纳入院岗位责任制考核范畴,实行积分管理办法,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形成一股强大合力,构建拒腐防变长效机制

  作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部门,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工作,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反腐倡廉的教育形式,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全力打造具有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全院动员,全员参与,营造出党组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纪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规范有序的协调机制,带动全院干警扭成一股绳,共同成为廉政典型,壮大廉政队伍,光大廉政文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法院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离不开全社会广泛参与,要整合法院以外的社会资源,切实提高廉政文化的开放度、支持度以及群众参与度,特别是发挥党政机关的导向作用,为强势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形成切实有力的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以十七大精神引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对人民法院的长期发展和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新时期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仍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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