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法官审判作风建设
2008-04-24 10:50: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志毅
  “作风连着形象,作风就是生命”。审判作风建设关系到人民法院队伍的素质和形象,关系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和权威。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一定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的极端重要性,把审判作风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紧抓好,以过硬的审判作风创造新的业绩,开创新的局面。

  要抓细节,规范庭审活动。近日,最高法院纪检组、监察室联合下发通报,要求各级法院加强审判纪律建设;在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庭审作风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上级法院对规范庭审活动,高度重视。法庭是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庄严场所,法官在法庭上审理案件,是在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力,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更是审判作风问题。目前,我们庭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大都是不注意细节,所以,规范庭审要从细节抓起,从一点一滴改起。通过经常性地开展庭审考评、庭审观摩、组织旁听人员评议等活动,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加强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庭审过程的实时监控,发现问题,随时解决。纪检组、监察室、审管办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通过组织庭审考评、明察暗访,着重解决审判人员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等问题,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

  要抓品牌,提升服务档次。服务就是品牌,就是竞争力。司法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一种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生活排忧解难。目前,我们的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一定要围绕服务用心思、下功夫,提高服务效能,干好本职工作。要多服务、多帮忙、多讲怎么办、少讲办不好,不讲不能办,多为大局增光添彩、不给院里抹黑添乱,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不当“官老爷”,要做“勤务员”,真正树立起服务是宗旨、执法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意识。尤其是立案、信访、人民法庭等“窗口”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健全便民服务举措,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升服务档次。

  要抓廉洁,树立良好形象。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司法腐败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好的形象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法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做到学习走在前列、工作干在实处、生活洁身自好,以良好形象带动和影响全院干警,推动工作的整体跨越。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监督,抓好院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完善内部纠错机制,加大查处力度,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做正义的忠诚卫士、审判事业的护航兵和群众的贴心人。尤其要强化上诉、再审和信访投诉工作的监督作用,在依法纠正错案的同时,及时发现审判工作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监督指导。要继续推行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分析、评议制度,二审、再审和信访工作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推动审判水平的提高,促进审判作风的转变。

  要抓形象,践行“八字要求”。“八字要求”就是勤奋、为民、务实、清廉。“八字要求”应当作为法院所有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基本作风。这八个字,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整顿和改进审判作风,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要勤奋。每个人能够取得多大成就,能够为社会做多少贡献,关键在于是否勤奋、有多么勤奋。勤勉敬业,是每个国家工作人员都应当具备的职业态度和思想意识,我们司法工作者要热爱并珍惜自己的职业,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司法职责。要勤奋学习、勤奋思考、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

  二要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对于人民法院来讲,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为当事人服务,以当事人为本。当事人是有了诉讼、需要司法帮助的人民群众。我们要切实转变作风,从思想感情上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

  三要务实。要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实事求是,不搞花架子,不作表面文章,不弄虚作假,不浮夸,脚踏实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要“清廉”。公正廉洁是司法机关的生命,也是司法人员的“底线”,是对司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遵守司法工作的职业道德,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司法廉洁。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