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神圣职责、活学活用法宝、常抓党风廉政”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录
2008-04-23 14:11: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艾庆平
科学发展、思想解放的大潮正涌动神州大地。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全国法院正为进一步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而积极应对。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部署此项行动。倡导责任和使命,活学活用思想解放法宝,党风廉政贯穿其中是该院在这次学习活动中的特色。
“神圣使命下的科学发展”
“体量偏小,案件片少,区位偏远,前景偏好”是重庆四中院当前的基本院情。该院院长黄德普认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全面推进法院工作,为实现胡锦涛同志“314”总体部署提供可靠有力的司法保障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忠诚履行审判职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需要;也是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有之义,更是人民法院未来科学发展的神圣使命和责任。法官要善于将政治智慧与法律智慧有机结合,最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激发敢于领先,争创一流的奋斗热情,要对照一流法院找差距,围绕科学发展想问题。通过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便民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来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打造一支“高学历、高能力、高品位,零违纪”的司法队伍,培育一群政治素质过硬、法学理论深厚、司法实务精熟的法官是关键。最终使法院审判工作能让党组放心、群众放心、自己满意、社会满意,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跨越式飞跃。
“思想解放法宝” 活学活用
该院政治部主任张绍福同志说: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如何将它发扬光大,是摆在每个法院工作人员面前的重任,也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善于运用思想解放的法宝,以此为契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主线,打破小进即满,小富即安的心理,强化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为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提供可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该院将在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贯穿此种精神,并转化为可行的工作措施。
“党风廉政紧箍咒”常抓不懈
逢年过节的短信促廉、重庆法院“四个一律”铁规的耳熟能详、法院大门显示牌上的举报电话、办公楼上的廉政格言,这些细微之处无时不刻在提醒着该院法官们“公生明、廉生威”的含义。该院还专门出台党风廉政“九不准”措施,坚持以党性原则,讲操守、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规范法官行为。2008年1月至2月期间,院纪检组对辖区两级法院开展干部队伍廉政专项调研。历时1个月的调研,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走访、查阅资料、廉政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法院队伍的党风廉政状况。顺应“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该院随势而动,随风而行的廉政建设,将反腐倡廉融入到此次活动中,警醒法官注意言行举止,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制,多自我敲打,多念“四个一律”的“紧箍咒”。
据悉,该院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专门成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组员,各个庭室负责人分项主抓。同时要求人人撰写学习期间心得体会,展开讨论和交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想办法,找措施。3至4月的宣传发动期,该院已经组织工作人员专项开展学习三次。
“神圣使命下的科学发展”
“体量偏小,案件片少,区位偏远,前景偏好”是重庆四中院当前的基本院情。该院院长黄德普认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全面推进法院工作,为实现胡锦涛同志“314”总体部署提供可靠有力的司法保障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忠诚履行审判职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需要;也是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有之义,更是人民法院未来科学发展的神圣使命和责任。法官要善于将政治智慧与法律智慧有机结合,最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激发敢于领先,争创一流的奋斗热情,要对照一流法院找差距,围绕科学发展想问题。通过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便民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来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打造一支“高学历、高能力、高品位,零违纪”的司法队伍,培育一群政治素质过硬、法学理论深厚、司法实务精熟的法官是关键。最终使法院审判工作能让党组放心、群众放心、自己满意、社会满意,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跨越式飞跃。
“思想解放法宝” 活学活用
该院政治部主任张绍福同志说: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如何将它发扬光大,是摆在每个法院工作人员面前的重任,也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善于运用思想解放的法宝,以此为契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主线,打破小进即满,小富即安的心理,强化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为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提供可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该院将在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贯穿此种精神,并转化为可行的工作措施。
“党风廉政紧箍咒”常抓不懈
逢年过节的短信促廉、重庆法院“四个一律”铁规的耳熟能详、法院大门显示牌上的举报电话、办公楼上的廉政格言,这些细微之处无时不刻在提醒着该院法官们“公生明、廉生威”的含义。该院还专门出台党风廉政“九不准”措施,坚持以党性原则,讲操守、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规范法官行为。2008年1月至2月期间,院纪检组对辖区两级法院开展干部队伍廉政专项调研。历时1个月的调研,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走访、查阅资料、廉政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法院队伍的党风廉政状况。顺应“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该院随势而动,随风而行的廉政建设,将反腐倡廉融入到此次活动中,警醒法官注意言行举止,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制,多自我敲打,多念“四个一律”的“紧箍咒”。
据悉,该院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专门成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组员,各个庭室负责人分项主抓。同时要求人人撰写学习期间心得体会,展开讨论和交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想办法,找措施。3至4月的宣传发动期,该院已经组织工作人员专项开展学习三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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