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结合点 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2008-04-19 09:06: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梁开生
  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与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的重大举措,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具体实践,是我们“站在新起点,实现新突破”的一项基础工程。为此,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的重大部署上来,要把精力和智慧凝聚到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上来,要把活力和干劲体现到实现“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环境创优年”活动确定的目标上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全面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思想认识要有高度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的讲话,精辟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和特殊重要性,全面论述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的要求和重点工作,深刻揭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问题,集中提出了关于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进一步阐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一全体政法干警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是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奋进的基本依据,对于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中政委在决定中指出,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政法战线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奠基工程,是加强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我个人认为,中政委之所以把这次活动确定为奠基工程,是因为通过这次大学习、大讨论,要旗帜鲜明地树立我们司法工作正确的理想信念、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正确的政治方向;之所以确定为灵魂工程,是因为通过这次大学习、大讨论,从根本上解决我们在司法理念、工作作风、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偏差和问题,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因此,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对我们来讲,既是全市两级法院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统筹协调,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也是法院每一位同志改造自我、完善自身、提升能力、争当最佳的教育平台,切实提高参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状态,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开展。

  二、学习讨论要有深度

  在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强调,这次大学习、大讨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文件、部署工作,而是一次澄清思想认识、端正司法理念、坚定理想信念的教育活动,是一次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推动科学发展的教育活动,是一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司法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教育活动。因此,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一方面,我们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学习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工作会议文件,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要深刻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主题,更加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二要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三要深刻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四要深刻把握法院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五要深刻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基本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另一方面,围绕我们主题年提出的树立六种形象的目标展开讨论,努力解决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围绕如何进一步树立解放思想、创新进取的形象展开讨论,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一些同志想问题办事情因循守旧、眼界不宽,小满既安、境界不高等问题;二是围绕如何进一步树立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形象展开讨论,着力解决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学习氛围不浓、组织纪律不严、办案办事拖沓,工作绩效不高等问题,在“严、深、细、实”上下功夫,坚持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三是围绕如何树立忠于法律、顾全大局的形象展开讨论,着力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克服个别办案法官存在的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现象,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围绕如何树立心系群众、关注民生的形象展开讨论,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立案、审判、执行、申请再审等关键环节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纠正人民群众反映的态度不亲、工作不细等问题;五是围绕如何树立公平公正、文明高效的形象展开讨论,着力解决法院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完善、考评机制不科学等问题;六是围绕如何树立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形象展开讨论,着力解决廉洁自律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干警思想上存在的侥幸心理和小节无害的认识,严格落实《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干警健康高尚的生活作风和情趣。

  三、联系实际要有力度

  大学习、大讨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效,也要用工作实绩来检验。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全党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环境创优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审判工作结合起来,真正使大学习、大讨论的过程成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谋划思路、完善措施、推进工作的过程,努力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激发的热情转化为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重点做好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这次大学习、大讨论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确保全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强队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和提高法院广大干警的认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努力把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队伍。

  二是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从规范庭审程序、督查司法礼仪、评查司法文书、严格考勤纪律、约束业外活动等细节入手,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从标准化管理入手,不断健全审判、队伍、司法政务管理体系,加强对立案、庭审、判决、执行等各个环节效能监控,案件报结必须经过案件质量评查组验收合格,及时纠正从流程管理、审判监督、涉诉信访等渠道反映的办案效率和质量问题;对每位法官建立起包括办案质量、办案作风、办案效果等内容在内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奖励和惩戒制度;司法政务管理方面强力推进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廉政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确保监督到位,对于违法违纪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坚决查处,绝不迁就。

  三是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积极推行立案公开、案件审理公开、裁判公开、执行公开,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开庭审理、执行听证一律排期进行,提前在法院网上公告,欢迎人民群众旁听;人民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要深入农村、社区,邀请当地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德高望重人士参与庭外调解工作,处理涉诉信访案件要到当事人住所地公开进行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欢迎人民群众评判;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建好许昌法院网,使其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宣传法治的窗口,开通院长信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邮信箱、信访信箱及廉政信箱,使其成为联系群众、沟通社会各界的桥梁,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在司法环节上配合好、服务好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稳定、和谐因素。围绕许昌市委提出的2008“环境创优年”活动,立足法院审判,积极参与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建设。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审批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及时向政府和政协通报工作情况,争取他们对法院更大的支持。

  五是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今年我们要按照最高院、省法院的要求,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的标准,继续做好排民忧、释民惑、护民利、解民难、平民冤五项“民心”工作。一是排民忧,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环节,加强文明接待软、硬件建设,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一站式服务,方便、快捷地办理人民群众诉请;在审判环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开庭到乡村、进社区,就地解决纠纷,及时保障群众的正当诉求得以实现。二是释民惑,提高服判息诉率。认真执行并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真正使当事人赢的清清楚楚,输的明明白白。三是护民利,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活法律政策,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四是解民难,强化司法救助。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措施,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关注弱势群体的平等诉权,耐心地倾听弱势一方的声音,依法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让那些有冤情而得不到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关注特殊主体的现实困难,积极协调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生活、生产陷入困境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尽可能适时予以救助,帮助他们协调解决生活上的一时之急。五是平民怨,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愿望,逐步把涉诉上访引入依法申请再审的轨道;注重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六是在基层建设上下功夫。加大业务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基层法院工作考评制度,坚持举办“法官论坛”,开展案件点评剖析、业务素质考试、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努力解决部分基层法院在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不断改善基层办案条件,加快“两庭”规范化建设进度,提高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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