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中院:形成合力破解执行难
2008-04-08 15:56:31
     中国法院网讯 (刘文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促进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加大执行力度,发动人大、社会和民众的力量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采取在中国法院网曝光台上公布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一系列措施,起到较好的效果。

  该院受理的一起北京铁路某公司申请执行山西某钢铁公司(民营企业)拖欠货款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山西某县)人大代表,几年来,被执行人东躲西藏,采取不接听电话、变更办公地点、拒不到庭、调出银行账号存款等手段和方法,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使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针对以上情况,执行人员认真研究对策,探讨执行方法。该院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在中国法院网曝光台上公布了被执行人名单。在得知被执行法定代表人为招商引资,经常来往香港和大陆两地之间时,执行人员当机立断,马上向庭、院长汇报,并及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限制出境的申请。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配合下,成功地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了限制出境措施。该法定代表人因不能出境,使其业务经营受到限制。同时,案件承办人还到当地人大有关部门,通报该人大代表的拒执情况,请求人大的支持,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尽快履行义务。

  另外,法官努力查找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通过工商注册档案,查询其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银行基本账户存款等对被执行人现有财产进行疏理,明晰思路。当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厂房、设备及财产已被山西某法院查封后,承办人员及时与山西法院联系,沟通情况互相配合,在处理被执行人财产上形成合力,使被执行人感到压力。

  由于法院采取的措施得当、有力,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压力,主动找到法院,承认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另一家公司提供了担保。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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