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力促刑附民案件赔偿款在判决前履行到位
2008-04-08 10:26:49
     中国法院网讯 (杜奎建)  “感谢刑庭法官为我们做了主,我代表我们全家谢谢你们了”。这是4月7日上午王某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说的感谢的话语。

  2006年11月份,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李某将左腿撞断,李某逃跑。公安机关立案后,将逃跑一年的李某逮捕。近日,案件经检察院移送法院后,法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到案结事了,从法理和情理上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被告人李某被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精神及廉洁奉公的办案原则所感动,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法官,表示愿意赔偿受害方民事赔偿,赢得受害方的谅解。最后法院给予李某判一缓一刑事处罚及赔偿王某各种费用4万元。

  今年1-3月份,该院共审结刑事案件58起,同比增长76%,其中附带民事案件有24件,调解结案22件,调解率达92%,赔偿款均在判决前履行到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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