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新民诉法 重庆四中院四招应对“执行难”
2008-04-02 09:54:38
     中国法院网讯 (艾庆平)  新民诉法施行首日,就应对“执行难”问题,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了“四招”。

  “苦练内功”。该院在吃透新民事诉讼法,摸清法院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找准执行工作“穴位”,“对症下药”。根据新法 “立即执行”制度、财产报告制度内容要求,以学习促发展,以实干创一流,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辖区法院执行人员加快学习,加深理解,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精兵强将”。根据民诉法修改决定完善执行机构,加强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快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辖区两级法院执行队伍建设。通过调整执行人员,健全内设执行实施、审查、综合协调等机构,全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熟、廉洁高效的执行干警队伍。

  “和谐共建”。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执行威慑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协调机制。重庆四中院将联手辖区法院定期召开“执行工作协调座谈会”,届时,将邀请当地党委政府、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相关部门共同沟通交流,优化执行环境,促进执行工作收结案件的良性循环。

  “破旧出新”。该院将已经实践检验后成熟的执行工作制度和经验,逐步推广至辖区五个基层法院。同时淘汰已经无法适应新法要求的相关法律文书,该院执行庭已将修订的33种格式法律文书发放给一线执行干警,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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