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要在“实”字上下功夫
2008-03-31 14:17: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英波
基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千头万绪,要做好每一项工作必须要突出一个“实”字:审判工作必须扎扎实实,审判作风必须朴朴实实,审判效果必须实实在在,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老百姓办事实。
一、审判工作必须扎扎实实。
审判工作是各级法院的中心工作,基层法院承担全国法院半数以上案件办理工作量,因此扎实开展审判工作,基层法院责无旁贷,赢时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以改革促进公正,以改革树形象。在审判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切实把案件办好。在立案过程中,及时向当事人发放风险告知书,提示当事人从而避免或降低诉讼风险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减少案件的审理天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及诉讼成本。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创新执行手段,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要相互协调配合,对一些老大难的执行案件,积极寻求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必要时,邀请部分新闻记者跟踪执行;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执行会战,确保一些疑难案、骨头案得到妥善解决,以扎实审判个案彰显司法权威。
二、审判作风必须朴朴实实。
为了充分为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替老百姓办实事,基层法院审判作风必须朴实,必须要增强办案法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要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对那些社会影响大、具有典型代表性或者当事人行动不便、生活困难的案件,我们要求办案法官走出去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巡回审理,这样既能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之目的。二要主动送法到企业、社区、乡村,开展基层普法教育。三是要积极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切实增强办案法官的规范意识,解决案件裁判文书和庭审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审判质量。四是要加大调解力度,实行诉调对接,把矛盾在基层盾化,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在案件调解中的优势,确保达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五是要加强法官廉政制度建设,杜绝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行贿,对确实无法退回的礼金、物品,健全法官廉政登记薄等制度,实行登记上交。
三、审判质效必须实实在在。
案件质效是法院工作的成绩总结,也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和一切工作的基础。对此应进一步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改变审判工作作风的同时,要创新审判工作方法,追求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判质效指标数据的统计上不能搞虚假,不能无限地扩大或缩短某些指标,让质效指标在健康轨道运行。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加大审判调研和分析的工作力度,查问题,找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审判工作必须扎扎实实。
审判工作是各级法院的中心工作,基层法院承担全国法院半数以上案件办理工作量,因此扎实开展审判工作,基层法院责无旁贷,赢时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以改革促进公正,以改革树形象。在审判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切实把案件办好。在立案过程中,及时向当事人发放风险告知书,提示当事人从而避免或降低诉讼风险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减少案件的审理天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及诉讼成本。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创新执行手段,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要相互协调配合,对一些老大难的执行案件,积极寻求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必要时,邀请部分新闻记者跟踪执行;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执行会战,确保一些疑难案、骨头案得到妥善解决,以扎实审判个案彰显司法权威。
二、审判作风必须朴朴实实。
为了充分为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替老百姓办实事,基层法院审判作风必须朴实,必须要增强办案法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要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对那些社会影响大、具有典型代表性或者当事人行动不便、生活困难的案件,我们要求办案法官走出去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巡回审理,这样既能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之目的。二要主动送法到企业、社区、乡村,开展基层普法教育。三是要积极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切实增强办案法官的规范意识,解决案件裁判文书和庭审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审判质量。四是要加大调解力度,实行诉调对接,把矛盾在基层盾化,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在案件调解中的优势,确保达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五是要加强法官廉政制度建设,杜绝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行贿,对确实无法退回的礼金、物品,健全法官廉政登记薄等制度,实行登记上交。
三、审判质效必须实实在在。
案件质效是法院工作的成绩总结,也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和一切工作的基础。对此应进一步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改变审判工作作风的同时,要创新审判工作方法,追求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判质效指标数据的统计上不能搞虚假,不能无限地扩大或缩短某些指标,让质效指标在健康轨道运行。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加大审判调研和分析的工作力度,查问题,找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