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打牢基层基础工作
——自贡市人民法庭建设调查与思考
2008-03-29 10:34: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时小云
为了加强人民法院的基层基础工作,使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深入辖区15个人民法庭进行调查研究,对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后勤保障、司法环境等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对今后怎样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有了新的思考和措施,对建设好人民法庭、夯实打牢人民法庭的基层基础工作充满信心。
一、人民法庭建设成绩的基本估价
自贡市的人民法庭建设历来为两级法院重视,在法庭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主要特点是:
(一)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扭转了人民法庭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量少质弱、人员老化、庭长不强、培训不力等被动局面。全市人民法庭现有干警77人,占基层法院总数的25%,其中党员60人,占法庭人员总数的78%。近年来,人民法庭始终将政治建庭放在首位,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的头脑,坚持不懈地将人民法庭作为贯彻执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前沿阵地,深入乡村,采取便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通过诉讼,既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又化解了矛盾,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多年的学历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使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水平逐步得到提高。目前人民法庭人员中,具有大学学历的57人,占总数的74%,并且,区县法院都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和岗位技能培训。同时,有的区县法院还经常组织专家学者开办讲座,理论研讨等活动,使法庭干警的综合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法庭干警的扎根意识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精神得到进一步发扬,审判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审判业务的质量、效率明显提高。人民法庭虽然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但法庭的建设和装备都相对落后。全市15个人民法庭中,只有1个法庭建设符合最高法院的要求,其他正在新建、改建中。特别是人民法庭的生活和工作是非常艰难的,正因为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中,经过岁月的磨炼,铸就了法庭干警养成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使法庭真正成为了审判工作的排头兵.2003年至2006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15772件,占总数的58.4%,审结15731件,结案率达99.74%,上诉案件747件,上诉率仅为4.74%,其中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占审结案件的1.09%,调解结案8191件,调解率为52%,有的法庭调解率高达80%。
(三)观念进一步转变,改革创新意识增强。人民法庭干警中服务大局的意识,公正高效的意识,争先创优的意识进一步树立。人民法庭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凡遇到辖区内有影响或群众关注的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征求其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做到让党委放心,让群众满意。近年来,人民法庭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得到尊重。有12个法庭受到省市级表彰。
(四)硬件建设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机制开始有了好转。近年人民法庭的物质条件改善,直观的体现了人民法庭的发展,经过全市法院上下努力,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得到大力改善。目前,全市人民法庭公用房面积达到4872平方米,共有汽车17辆,平均每个法庭一辆;共有电脑29台,平均每个法庭2台。在法庭布局方面,区县法院通过科学合理的统筹,对人民法庭进行优化重组,打破了行政划分,并根据具体情况将基层司法资源进行整合,截止目前,全市人民法庭共有15个,比5年前减少了一半以上,使每个人民法庭拥有固定工作人员平均在5名以上,有了足够的审判力量。在法庭审判形式方面,人民法庭采取了更加灵活的形式,大量采用简易程序,季节性的案件,急案急办,还采取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办案方式,在田间、村头开庭调解、审判,方便群众,贯彻经济原则,省时、省钱、省力,体现了人民法庭的“基层”特点。
(五)信息调研、经验总结、司法宣传工作已开始引起重视,就案办案的观念有了转变。调研信息宣传能力是司法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良好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就不能树立法庭、法官的形象,就不能树立司法权威,也就不能营造良好的审判外部环境。人民法庭的法官,在审判实践中,认真思索,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勤于笔耕,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法院学术论文研讨活动,大安牛佛人民法庭总结的落实司法为民的“背包行动”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
以上是人民法庭工作的主流,不能低估,但也不能高估,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
二、人民法庭建设面临的问题
人民法庭建设与其他基层基础工作一样,长期以来,由于制约因素多,领导精力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强,因此欠帐较多。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还有一段艰巨的过程。当前自贡市人民法庭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认识不到位。有的区县法院轻法庭重机关的现象仍然存在。其表现是:人员配备决心不大,尤其是对庭长的选配不力,经费保障不落实,深入法庭调研研究指导不深入、不具体,装备建设无一定目标,教育培训、知识更新乏力,致使一些人民法庭的面貌依旧。
(二)综合管理素质较差,案件审执底数不清,法庭建设思路不清晰,重点不突出,单打一的思维方式较为突出。
(三)争创意识淡薄,受案少,结案率不高,而上诉率,改判率高。
(四)干警福利待遇低,家属子女就业难,干警家庭平均生活水平下降。全市法院系统干警子女待业中,法庭干警的子女就占58.3%,由于子女待业,家属无业(相当一部分是下岗)使工资收入本来就低的法庭干警生活越是困难。
(五)法庭的交通、通讯工具配备差,工作质量和效率严重受制。特别是法庭干警的住宅存在短期行为,致使充实或轮岗交流到法庭的干警不能安居,只能早出晚归,把大量的时间消耗在路上。由于人少和经费的制约,大多法庭不能建食堂,只能就近搭伙,或到附近小饭店对付就餐,严重影响人民法庭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三、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建设好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是人民法院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窗口。人民法庭建设,事关审判质量、效率,事关人民法院形象,事关政权巩固。要使人民法庭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将国家政权的根基打牢,我们必须在认识上有新突破,措施上有新发展,效果上有要求。
(一)提高认识,转变作风,落实人民法庭建设责任制。基层基础建设,历来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是各级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同志曾告诫全党“经常检查和改进基层组织的工作,是党的领导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党和国家确定的政治主张、政治践线、政治任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基层,党和群众关系的好与坏,也有赖于基层。正因为如此,党和国家把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任务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人民法庭是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强则全局稳,基础兴则全局活。从某种意义上讲,公正司法的基础在基层,树立形象的基点在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的成果如何,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直接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与此同时,人民法庭承担的审判任务最繁重,所处的环境最复杂,工作条件最艰苦,面临的困难最突出。人民法院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高度,谋全局、谋长远,才能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把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在行动上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才能得到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司法公正才能得到全面实现,司法权威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和维护。
为此,作为市县区法院的领导,在法庭建设的指导思想上要作到“五个倾斜”:一是领导精力上倾斜。领导的精力应当作到先基层后机关,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急,需基层所需。为人民法庭的建设和发展动真情来实招;二是人员配备上倾斜。要选齐、配强人民法庭庭长,并适当增加行政附属编制,充实人民法庭的人员,逐步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要将资源的优化整合作为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实施法院机关与人民法庭之间的轮岗和交流,把人民法庭建成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三是经费保障上倾斜。人民法庭的工作条件、外部环境较为艰苦,矛盾较为突出,要使人民法庭的工作顺利开展,不仅财政对法院每个干警保障的经费一分不留地落实到位,而且机关还应打紧开支,力行节约,想方设法支持人民法庭;四是政治荣誉上倾斜。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历来是我们党倡导的好思想、好作风。因此,要大力宣传,表彰那些扎根人民法庭,公正高效审判、廉洁司法为民的法官。只要做出优异成绩,就要及时表彰记功奖励,让那些在人民法庭脚踏实地工作又作出突出成绩的同志香起来,红起来。不让人民法庭的干警和社会认为在基层工作既吃苦又吃亏;五是装备建设上倾斜。人民法庭的装备建设,包括干警住宅、生活保障,均事关人民法庭的同志能否安居乐业。艰苦奋斗不是不讲必须的工作条件。相反,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要有较好的保障。这样才能栓心留人,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因拼精力、体力而给干警身体健康带来的损害。在届期内,市县区法院领导班子,要齐心协力,在党委领导、政治支持下,全力解决人民法庭无审判场所、无办公场所、无住宅、无交通工具、无通讯工具的“五无”状况。
“五个倾斜”不仅是对市区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种要求,而且是一种责任。不仅要作为对领导干部每年考核的重要内容,而且要作为届期任满后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制度,创建机制,严管善待人民法庭干警。要培养人民法庭干警的敬业奉献精神,增强人民法庭干警的司法能力,应当走管理机制创新之路。我们将机械学的动力原理,即机械运行的原理——机制,运用到行政管理中来,要求我们建立推动人们奋发向上的动力源。也就是说,要使人民法庭的干警将建设人民满意的法庭、党和政府信赖的法庭作为已任而自加压力,负重前进,就必须给干警一种满足其心理需要,充分体现其价值,有想头、有干头、有奔头的载体。这种载体就是具体体现干警价值功能的目标和制度。
我们确立的人民法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六无三高两低两好”:即“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高审执结率、高调解率、高满意率;低上诉、低申诉;审判执行工作效果好、法院法官形象好”。这一目标,是评定先进人民法庭的客观标准,它将公正司法,高效审判、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原则和精神变成了具体的可检验的事实标准。它对干警既是一种启示,又是一种功过是非的评判内容。
我们确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一是今后除选调的法律专门人才外,凡区县法院机关拟提拔的中层干部、院领导,一般情况下都应当有在人民法庭工作,且实绩良好的工作经历,中级法院从区县法院选调干部,也应具备这一条件,将人民法庭建设成锻炼造就法官的人材培养基地;二是在奖励上,实行同等条件下,人民法庭干警从先从优的待遇;三是实行人民法庭工作津贴,鼓励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四是落实人民法庭庭长的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五是严格错案责任和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在严格的管理制度运行中培养起法官高度的自律意识;六是制定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将全市人民法庭放在同一水平线上考核,形成横向比较、优胜劣汰、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拓展知识,更新渠道,全面提高人民法庭干警的综合素质。人民法庭的法官,审理着民商事等多种不同类型的案件,肩负着部分案件的执行任务,其工作量大,面宽。且学习时间、信息摄取又受条件限制。要使人民法庭的法官成为人民法院前沿阵地的优秀战士,必须将他们的知识更新,作为一项永久性工程来建设。使他们在具有丰富审判实务知识的基础上,得到良好的理论升华机会。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为人民法庭的法官举办政治理论学习、法学理论讲授,高层次学历就读,疑难问题研讨等学习培训班;组织人民法庭的优秀分子外出学习考察,取他山之石;《自贡审判》要开设人民法庭建设专刊,及时交流,展示人民法庭的工作经验,法官风采,给人民法庭的法官一块笔耕的园地。区县法院要挤出资金,为人民法庭征订工具性书报,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培植勤学苦读的良好风气。
(四)严格标准,选好庭长,加强人民法庭的组织建设。人民法庭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必须要有一支法学理论丰富、年轻而又有事业追求的法官队伍。加之人民法庭的工作不仅仅是审理和执行案件,还有法庭工作外部环境的创建,各方关系的协调。人民法庭这些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人民法庭的庭长选任远比院机关一个业务审判庭庭长的要求更高。因此,对人民法庭庭长的选拔应有较为明确的目标。这就是年轻的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修养,较全面的审判业务知识和审判驾驭能力,较高的调研、决策、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并且敢于开拓创新的人才。同时,人民法庭的庭长和法官都应实行异地任职,轮岗交流的动态管理制度,保持其生机与活力。
一、人民法庭建设成绩的基本估价
自贡市的人民法庭建设历来为两级法院重视,在法庭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主要特点是:
(一)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扭转了人民法庭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量少质弱、人员老化、庭长不强、培训不力等被动局面。全市人民法庭现有干警77人,占基层法院总数的25%,其中党员60人,占法庭人员总数的78%。近年来,人民法庭始终将政治建庭放在首位,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的头脑,坚持不懈地将人民法庭作为贯彻执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前沿阵地,深入乡村,采取便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通过诉讼,既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又化解了矛盾,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多年的学历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使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水平逐步得到提高。目前人民法庭人员中,具有大学学历的57人,占总数的74%,并且,区县法院都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和岗位技能培训。同时,有的区县法院还经常组织专家学者开办讲座,理论研讨等活动,使法庭干警的综合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法庭干警的扎根意识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精神得到进一步发扬,审判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审判业务的质量、效率明显提高。人民法庭虽然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但法庭的建设和装备都相对落后。全市15个人民法庭中,只有1个法庭建设符合最高法院的要求,其他正在新建、改建中。特别是人民法庭的生活和工作是非常艰难的,正因为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中,经过岁月的磨炼,铸就了法庭干警养成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使法庭真正成为了审判工作的排头兵.2003年至2006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15772件,占总数的58.4%,审结15731件,结案率达99.74%,上诉案件747件,上诉率仅为4.74%,其中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占审结案件的1.09%,调解结案8191件,调解率为52%,有的法庭调解率高达80%。
(三)观念进一步转变,改革创新意识增强。人民法庭干警中服务大局的意识,公正高效的意识,争先创优的意识进一步树立。人民法庭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凡遇到辖区内有影响或群众关注的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征求其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做到让党委放心,让群众满意。近年来,人民法庭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得到尊重。有12个法庭受到省市级表彰。
(四)硬件建设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机制开始有了好转。近年人民法庭的物质条件改善,直观的体现了人民法庭的发展,经过全市法院上下努力,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得到大力改善。目前,全市人民法庭公用房面积达到4872平方米,共有汽车17辆,平均每个法庭一辆;共有电脑29台,平均每个法庭2台。在法庭布局方面,区县法院通过科学合理的统筹,对人民法庭进行优化重组,打破了行政划分,并根据具体情况将基层司法资源进行整合,截止目前,全市人民法庭共有15个,比5年前减少了一半以上,使每个人民法庭拥有固定工作人员平均在5名以上,有了足够的审判力量。在法庭审判形式方面,人民法庭采取了更加灵活的形式,大量采用简易程序,季节性的案件,急案急办,还采取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办案方式,在田间、村头开庭调解、审判,方便群众,贯彻经济原则,省时、省钱、省力,体现了人民法庭的“基层”特点。
(五)信息调研、经验总结、司法宣传工作已开始引起重视,就案办案的观念有了转变。调研信息宣传能力是司法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良好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就不能树立法庭、法官的形象,就不能树立司法权威,也就不能营造良好的审判外部环境。人民法庭的法官,在审判实践中,认真思索,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勤于笔耕,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法院学术论文研讨活动,大安牛佛人民法庭总结的落实司法为民的“背包行动”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
以上是人民法庭工作的主流,不能低估,但也不能高估,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
二、人民法庭建设面临的问题
人民法庭建设与其他基层基础工作一样,长期以来,由于制约因素多,领导精力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强,因此欠帐较多。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还有一段艰巨的过程。当前自贡市人民法庭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认识不到位。有的区县法院轻法庭重机关的现象仍然存在。其表现是:人员配备决心不大,尤其是对庭长的选配不力,经费保障不落实,深入法庭调研研究指导不深入、不具体,装备建设无一定目标,教育培训、知识更新乏力,致使一些人民法庭的面貌依旧。
(二)综合管理素质较差,案件审执底数不清,法庭建设思路不清晰,重点不突出,单打一的思维方式较为突出。
(三)争创意识淡薄,受案少,结案率不高,而上诉率,改判率高。
(四)干警福利待遇低,家属子女就业难,干警家庭平均生活水平下降。全市法院系统干警子女待业中,法庭干警的子女就占58.3%,由于子女待业,家属无业(相当一部分是下岗)使工资收入本来就低的法庭干警生活越是困难。
(五)法庭的交通、通讯工具配备差,工作质量和效率严重受制。特别是法庭干警的住宅存在短期行为,致使充实或轮岗交流到法庭的干警不能安居,只能早出晚归,把大量的时间消耗在路上。由于人少和经费的制约,大多法庭不能建食堂,只能就近搭伙,或到附近小饭店对付就餐,严重影响人民法庭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三、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建设好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是人民法院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窗口。人民法庭建设,事关审判质量、效率,事关人民法院形象,事关政权巩固。要使人民法庭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将国家政权的根基打牢,我们必须在认识上有新突破,措施上有新发展,效果上有要求。
(一)提高认识,转变作风,落实人民法庭建设责任制。基层基础建设,历来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是各级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同志曾告诫全党“经常检查和改进基层组织的工作,是党的领导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党和国家确定的政治主张、政治践线、政治任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基层,党和群众关系的好与坏,也有赖于基层。正因为如此,党和国家把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任务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人民法庭是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强则全局稳,基础兴则全局活。从某种意义上讲,公正司法的基础在基层,树立形象的基点在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的成果如何,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直接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与此同时,人民法庭承担的审判任务最繁重,所处的环境最复杂,工作条件最艰苦,面临的困难最突出。人民法院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高度,谋全局、谋长远,才能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把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在行动上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才能得到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司法公正才能得到全面实现,司法权威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和维护。
为此,作为市县区法院的领导,在法庭建设的指导思想上要作到“五个倾斜”:一是领导精力上倾斜。领导的精力应当作到先基层后机关,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急,需基层所需。为人民法庭的建设和发展动真情来实招;二是人员配备上倾斜。要选齐、配强人民法庭庭长,并适当增加行政附属编制,充实人民法庭的人员,逐步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要将资源的优化整合作为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实施法院机关与人民法庭之间的轮岗和交流,把人民法庭建成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三是经费保障上倾斜。人民法庭的工作条件、外部环境较为艰苦,矛盾较为突出,要使人民法庭的工作顺利开展,不仅财政对法院每个干警保障的经费一分不留地落实到位,而且机关还应打紧开支,力行节约,想方设法支持人民法庭;四是政治荣誉上倾斜。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历来是我们党倡导的好思想、好作风。因此,要大力宣传,表彰那些扎根人民法庭,公正高效审判、廉洁司法为民的法官。只要做出优异成绩,就要及时表彰记功奖励,让那些在人民法庭脚踏实地工作又作出突出成绩的同志香起来,红起来。不让人民法庭的干警和社会认为在基层工作既吃苦又吃亏;五是装备建设上倾斜。人民法庭的装备建设,包括干警住宅、生活保障,均事关人民法庭的同志能否安居乐业。艰苦奋斗不是不讲必须的工作条件。相反,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要有较好的保障。这样才能栓心留人,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因拼精力、体力而给干警身体健康带来的损害。在届期内,市县区法院领导班子,要齐心协力,在党委领导、政治支持下,全力解决人民法庭无审判场所、无办公场所、无住宅、无交通工具、无通讯工具的“五无”状况。
“五个倾斜”不仅是对市区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种要求,而且是一种责任。不仅要作为对领导干部每年考核的重要内容,而且要作为届期任满后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制度,创建机制,严管善待人民法庭干警。要培养人民法庭干警的敬业奉献精神,增强人民法庭干警的司法能力,应当走管理机制创新之路。我们将机械学的动力原理,即机械运行的原理——机制,运用到行政管理中来,要求我们建立推动人们奋发向上的动力源。也就是说,要使人民法庭的干警将建设人民满意的法庭、党和政府信赖的法庭作为已任而自加压力,负重前进,就必须给干警一种满足其心理需要,充分体现其价值,有想头、有干头、有奔头的载体。这种载体就是具体体现干警价值功能的目标和制度。
我们确立的人民法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六无三高两低两好”:即“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高审执结率、高调解率、高满意率;低上诉、低申诉;审判执行工作效果好、法院法官形象好”。这一目标,是评定先进人民法庭的客观标准,它将公正司法,高效审判、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原则和精神变成了具体的可检验的事实标准。它对干警既是一种启示,又是一种功过是非的评判内容。
我们确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一是今后除选调的法律专门人才外,凡区县法院机关拟提拔的中层干部、院领导,一般情况下都应当有在人民法庭工作,且实绩良好的工作经历,中级法院从区县法院选调干部,也应具备这一条件,将人民法庭建设成锻炼造就法官的人材培养基地;二是在奖励上,实行同等条件下,人民法庭干警从先从优的待遇;三是实行人民法庭工作津贴,鼓励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四是落实人民法庭庭长的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五是严格错案责任和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在严格的管理制度运行中培养起法官高度的自律意识;六是制定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将全市人民法庭放在同一水平线上考核,形成横向比较、优胜劣汰、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拓展知识,更新渠道,全面提高人民法庭干警的综合素质。人民法庭的法官,审理着民商事等多种不同类型的案件,肩负着部分案件的执行任务,其工作量大,面宽。且学习时间、信息摄取又受条件限制。要使人民法庭的法官成为人民法院前沿阵地的优秀战士,必须将他们的知识更新,作为一项永久性工程来建设。使他们在具有丰富审判实务知识的基础上,得到良好的理论升华机会。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为人民法庭的法官举办政治理论学习、法学理论讲授,高层次学历就读,疑难问题研讨等学习培训班;组织人民法庭的优秀分子外出学习考察,取他山之石;《自贡审判》要开设人民法庭建设专刊,及时交流,展示人民法庭的工作经验,法官风采,给人民法庭的法官一块笔耕的园地。区县法院要挤出资金,为人民法庭征订工具性书报,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培植勤学苦读的良好风气。
(四)严格标准,选好庭长,加强人民法庭的组织建设。人民法庭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必须要有一支法学理论丰富、年轻而又有事业追求的法官队伍。加之人民法庭的工作不仅仅是审理和执行案件,还有法庭工作外部环境的创建,各方关系的协调。人民法庭这些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人民法庭的庭长选任远比院机关一个业务审判庭庭长的要求更高。因此,对人民法庭庭长的选拔应有较为明确的目标。这就是年轻的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修养,较全面的审判业务知识和审判驾驭能力,较高的调研、决策、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并且敢于开拓创新的人才。同时,人民法庭的庭长和法官都应实行异地任职,轮岗交流的动态管理制度,保持其生机与活力。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