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创一流 促进法院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2008-03-28 09:57: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吴猛
2008年,是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年,是激情希望与挑战压力高度交织的历史盛年,也是新一届法院五年发展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区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中心工作和省市法院工作重点,以提高审判质量为主线,以狠抓制度落实为抓手,努力提高审判质效指标,转变审判工作作风,全面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着力抓好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项争创工作,打造品牌特色,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积极以司法审判服务大局。
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的讲话、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发挥审判工作惩罚、保护、调节、规范和引导职能,做到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进一步提高和谐司法的能力,把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于具体的司法活动当中,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全市、全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息事宁人”为要求,把两个效果相统一作为和谐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规范调解行为,提升调解效果,拓宽司法调解的适用范围,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构建宽严相济的刑事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纠纷,钝化矛盾,同时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息访责任,把案件的息访情况与法官的岗位目标考核对接起来,不断提高法官的化解纠纷的能力,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司法保障民生。
正确认识维护司法权威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依法公正审理好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医疗纠纷、工伤认定、拆迁安置、教育、环境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对事关民生的案件,在程序上设立快速通道,在实体上关注个案群体效应,关注利益衡平中对群众切身利益的依法有效保护,力争使尽可能多的案件化解在一审,解决在萌牙状态。今年2月,法院受理了辖区某服装厂88名女工来法院群访,要求尽快解决拖欠工资,法院启动群体诉讼应急预案,仅用三天就采用先予执行程序追回拖欠工资22万余元,并及时发放工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
以“审判质量年”为抓手,加大审判管理力度。1、依靠关键主体抓管理,充分调动分管院长、庭长抓审判管理的积极性,制定庭长开展审判管理的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办法,定期对审判业绩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排定位次,连续两年指标在全市落后的庭长,院党组将研究决定调离庭长岗位。2、瞄准关键指标抓管理。对审判工作有重大杠杆作用的指标如调解率、发改率、投诉率等实施重点管理。针对民诉法修改给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带来的变化,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与审判监督工作的融合,以提高审判质量为目的,加强原审案件评析和发改案件评析,拓展审判管理在业务监督上的功能。3、完善关键机制抓管理。继续完善包括岗位目标考核、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等监督考核机制,依靠机制功能实现管理目标。
五、规范管理落实制度,强化法院队伍建设。
在获得“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深化、长效、提高”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该通报的通报,该追究的要追究责任。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法院的公信力。做到:培育公正精神,强化学习培训,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公正;加强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追究。
六、积极开展宣传调研,全面促进争创工作。
大力开展法院的宣传、调研工作,加大对重大活动、先进典型、服务社会的宣传力度,提升法院工作的社会影响,促进法院的争创工作。针对审判工作中的前沿问题,以及党委、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成果展示法院的审判工作水平;通过调研提升法院的司法水平。同时,我们要牢固确立在全市、全省法院系统争先创优、在市级、区级机关系统内争先创优、以及内部各庭室之间争先创优的意识,通过开展各项活动,逐步形成润州独有的工作亮点和司法品牌。
七、强化联系争取支持,促进法院又好又快发展。
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以及上级法院对本院工作的更多重视、关心和支持,主动接受区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以及上级法院汇报工作,力争在人员编制、干警职级、法院经费等方面得到有力支持,确保法院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们将加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力度,在“主动、深入、经常”上下功夫,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开庭,倾听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包括新闻媒体以及舆论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形成合力促进法院审判等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向前发展。
作者简历:
吴猛,男,1966年8月生,大学文化,1987-2006年先后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8年以来,先后被团中央等十三部委、最高法院等单位授予“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模范法官”、“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江苏省人民满意的法官”光荣称号,并荣记个人一等功等荣誉称号。2007年12月任镇江市润州区法院院长。
(作者: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院长)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积极以司法审判服务大局。
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的讲话、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发挥审判工作惩罚、保护、调节、规范和引导职能,做到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进一步提高和谐司法的能力,把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于具体的司法活动当中,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全市、全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息事宁人”为要求,把两个效果相统一作为和谐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规范调解行为,提升调解效果,拓宽司法调解的适用范围,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构建宽严相济的刑事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纠纷,钝化矛盾,同时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息访责任,把案件的息访情况与法官的岗位目标考核对接起来,不断提高法官的化解纠纷的能力,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司法保障民生。
正确认识维护司法权威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依法公正审理好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医疗纠纷、工伤认定、拆迁安置、教育、环境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对事关民生的案件,在程序上设立快速通道,在实体上关注个案群体效应,关注利益衡平中对群众切身利益的依法有效保护,力争使尽可能多的案件化解在一审,解决在萌牙状态。今年2月,法院受理了辖区某服装厂88名女工来法院群访,要求尽快解决拖欠工资,法院启动群体诉讼应急预案,仅用三天就采用先予执行程序追回拖欠工资22万余元,并及时发放工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
以“审判质量年”为抓手,加大审判管理力度。1、依靠关键主体抓管理,充分调动分管院长、庭长抓审判管理的积极性,制定庭长开展审判管理的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办法,定期对审判业绩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排定位次,连续两年指标在全市落后的庭长,院党组将研究决定调离庭长岗位。2、瞄准关键指标抓管理。对审判工作有重大杠杆作用的指标如调解率、发改率、投诉率等实施重点管理。针对民诉法修改给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带来的变化,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与审判监督工作的融合,以提高审判质量为目的,加强原审案件评析和发改案件评析,拓展审判管理在业务监督上的功能。3、完善关键机制抓管理。继续完善包括岗位目标考核、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等监督考核机制,依靠机制功能实现管理目标。
五、规范管理落实制度,强化法院队伍建设。
在获得“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深化、长效、提高”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该通报的通报,该追究的要追究责任。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法院的公信力。做到:培育公正精神,强化学习培训,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公正;加强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追究。
六、积极开展宣传调研,全面促进争创工作。
大力开展法院的宣传、调研工作,加大对重大活动、先进典型、服务社会的宣传力度,提升法院工作的社会影响,促进法院的争创工作。针对审判工作中的前沿问题,以及党委、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成果展示法院的审判工作水平;通过调研提升法院的司法水平。同时,我们要牢固确立在全市、全省法院系统争先创优、在市级、区级机关系统内争先创优、以及内部各庭室之间争先创优的意识,通过开展各项活动,逐步形成润州独有的工作亮点和司法品牌。
七、强化联系争取支持,促进法院又好又快发展。
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以及上级法院对本院工作的更多重视、关心和支持,主动接受区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以及上级法院汇报工作,力争在人员编制、干警职级、法院经费等方面得到有力支持,确保法院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们将加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力度,在“主动、深入、经常”上下功夫,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开庭,倾听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包括新闻媒体以及舆论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形成合力促进法院审判等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向前发展。
作者简历:
吴猛,男,1966年8月生,大学文化,1987-2006年先后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8年以来,先后被团中央等十三部委、最高法院等单位授予“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模范法官”、“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江苏省人民满意的法官”光荣称号,并荣记个人一等功等荣誉称号。2007年12月任镇江市润州区法院院长。
(作者: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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