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创新执行机制 一年净执结额达103亿元
2008-03-27 16:00:50
中国法院网讯 (曾妍) 2007年以来,湖南省各级法院通过创新执行机制,聘请联络员构建协执网络、设立执行救助资金、完善联席会议和党政领导挂牌督办案件等制度,不断更新执行观念,规范执行行为。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依法执结案件46314起,净执结额103亿元,执行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这是3月27日召开的湖南法院创新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水平经验交流座谈会上传出的消息。
湖南高院在2007年出台了《执行工作年度岗位目标考评办法(试行)》,推动建立科学、统一的执行工作考核机制,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引导全省法院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全省5个中院执行局开展了清理积案专项活动,11个执行局实现了案件结案率超70%,12个执行局净执结率超50%。此外,湖南高院执行局修改了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发放债权凭证、实行举报奖励等三项制度。全年提级、指定、交叉执行案件400余件。同时,细化规范执行局案件类别,所有案件按七个类别统一规定编号、分案、归档,杜绝了案件分类不清,承办人责任不明的情况,完善了流程管理。
从创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新的组织领导工作格局开始,湖南全省法院在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执行方法和措施的同时,不断探索、改革,创造了举报奖励、司法公益短信等执行方法;推行了执行听证、执行复议、执行救助措施。
全省各级法院重视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由执行局牵头在本院设立领导小组,将民商事、行政案件实施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做到录入工作的全面、及时、准确。截至2008年3月25日,全省140个法院共录入案件44993件。同时,扎实做好信息应用工作,帮助条件成熟的法院率先建立威慑联动机制,以点带面,实现与银行、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动,形成了执行合力。省市两级执行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对辖区内存在的严重暴力抗法事件坚决予以扣分,保障了执行环境。
湖南高院还强化了执行监督职能,对执行中违规、违法执行行为依法坚决予以纠正,执行乱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湖南高院针对消极执行、执行不作为的现实状况,制定了《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80%以上的督办案件得到落实。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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