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法院爱心拯救“迷途羔羊”
2008-03-19 16:47:49
     中国法院网讯 (刘景生 赵吉和)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极探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新途径,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回访考察制度,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收到了显著的社会效果。日前该院少年刑事审判法庭被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该庭在审前进行法制教育,利用送达起诉书的机会,给青少年被告人讲解法律知识,帮其分析犯罪的原因;庭审中帮助他们分析犯罪的危害,深挖犯罪的根源,有的放矢地对他们进行认罪教育;宣判时详细讲明法院的判决理由和法律根据,使青少年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接受判决;执行后进行悔罪自新教育,对判缓、管的案件,首先同被告人所在单位及村委、家庭共同制定帮教措施,商定改造计划,并落实到人,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提供帮助,防止其再度失足。

  该庭采取定期回访、集中回访、结合办案回访、重点回访。在回访中,做到“三考察”:一是考察其家庭环境变化和教育方法是否得当。引导家长使用正确的教育方式;二是考察帮教措施是否落实。针对个别家庭环境不利于改造的,对其进行重点帮教;三是考察少年犯在改造中的表现,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者采取相应措施。这些制度的实施,有力地感化和挽救了失足青少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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