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法院通过职教平台挽救失足少年
2008-03-18 15:07:05
     中国法院网讯 (王建华 魏巍)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同时,注重通过职业教育这一有利平台,为失足少年提供学习转变机遇,帮助青少年走上正常的生活道路。通过长期落实这一有效措施,使不少青少年重新树起了生活的勇气。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梁园区法院紧紧围绕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这一目标,通过开办“阳光学校”,组织案后回访,开展社会、家庭、政法机关联合预防机制等措施,帮助青少年及时校正人生轨道,还主动帮助青少年联系职业教育学校,使他们自觉接受职业技能教育,让其掌握一技之长,培养他们自尊自爱和自实其力的意识和能力,为以后正常生活打下基础。在帮助失足青少年联系学校过程中,法院得到了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大力支持,双方携手共同为失足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参加学习教育,施展个人才能的良好平台。

  正在某技校上学的少年刘某所说:感谢法官给我的教育和帮助,感谢法院和学校再次为我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机会。在法官案后到学校回访中,老师和同学对刘某的学习和生活给予了较好的评价,学校还专门出具了刘某在校表现良好的证明。
责任编辑:薛勇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