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关注民生 构建社会和谐
2008-03-14 15:49: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和鹏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问题做出特别强调,提出了明确要求,“民生”问题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人民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将公正与和谐司法理念转化为关注民生的具体行动,已成为各级法院面临的一个新课题。项城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转变司法理念,密切关注民生,主动出击,“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最大限度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关注民生 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是前提

  项城市法院党组始终坚持“从思想上塑造人,从制度上规范人,从政治上培养人,从生活上关心人”的方针,从思想上教育教育引导全院法官,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

  一是党组率先垂范,引导法官树立亲民、爱民、利民、护民的思想。我多次在全院法官大会上要求:作为人民法官,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需求大于天,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时时处处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再三强调:“党组成员向我看齐,法官向党组成员看齐”;并提出:“向我学习,对我监督;跟我创业,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廉洁高效,树立形象”。

  二是建立机制,把法官亲民、爱民的具体行为量化计分,列入全年千分制考核当中。同时,项城市法院还坚持每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建议卡1000余份。对于成效显著、表现突出、人民群众反映特别优秀的法官,重点提拔使用。反之,予以换岗或提请免去职务。还规定:逢年过节,人事调整,任何人不准请客送礼,要把精力用到工作上,用到为老百姓办事上。

  三是为了防止徇私枉法,坑民害民的行为发生,我们首先从案件质量入手,大力加强内部监管,出台了《案件流程管理和操作规范》,实行了案件 “三督查一把关”和“月通报制度”,构建和完善了案件质量考评、监察和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防范、杜绝了案件质量问题。其次,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本着查处一个队伍纯洁一分,查处两个队伍纯洁两成的原则,对于损民利己等违法违纪行为,敞开大门让纪检、检察部门严查严办,坚决铲除各种腐败和歪风邪气滋生的土壤。使全体法官切实树立起廉洁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理念。

  四是在涉法信访工作中,始终坚持“热情迎、耐心听、诚心帮、认真办”的原则,全力以赴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去年以来,我们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坚持标本兼治,固本与治源相结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与信访部门协调、配合,圆满处理了109起1948年以来的上访老案。如王学芳与苏志英房产纠纷案,双方的官司打了23年,打了民事打行政、打了行政打刑事,先后经过周口川汇区法院一审、周口中院二审和再审、省高院提审、最高院复审,四级法院五次处理,三级政府多次确权,双方当事人互不服判息诉,数十次赴省、进京上访,国家、省、市人大、政法、信访部门多次批件。河南省委、省政府、周口市、项城市先后抽调十多个职能部门组成十多次工作组处理此事,当事人仍不满意,又多次进京上访。去年6月,项城市委、市政府邀请我院协调处理此事,院党组专题开会研究成立了王学芳苏志英双方上访案件工作组,我带着有关人员深入实地,走访调查,又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我们发现年近七十的苏志英夫妇借住在邻居五楼顶上的隔热层里,王学芳因多年的上访造成二个孩子辍学在家,一家四口形同乞丐,生活极度困难。王学芳是苏志英的妹夫,他们所争议的四间房产,是王岳父母的遗产,该案是继承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而他们却走了23年的弯路,打起了旷日持久的行政确权官司。我们摸清了这些情况后,及时向省、市工作组和项城市委、市政府建议,由财政拿出高于市场价的资金共计28万元买下这片房产,按继承法予以分割。另外,为解决王学芳一家今后的生活问题,我们还协调政府按照国家政策给其全家落实了城市低保。就这样,一场长达23年的上访老案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在处理上访老案的同时,我们切实做到倾情百姓,扎实办事,强力消除上访隐患,2007年度,项城市法院没有一起新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发生,受到了周口市委的通报表扬,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二、维护民生 办好案件是根本

  我们本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了“办好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救活一个企业,稳定一方社会,发展一方经济”的工作思路,坚持“公正与效率”两大工作主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一是“以和为贵”加强调解。项城市法院从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效应出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诉累之苦,最大限度的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我们不断强化法官的调解意识,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构建并强力推行“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执行调”的“五步调解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调动法官的积极性,项城市法院出台了每调解一起案件奖励25元的激励措施,去年,项城市法院的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81%。

  二是引入“四步协调机制”化解行政争议。项城市法院在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为引导政府规范执法行为,化解各类矛盾所探索推行的“深入调查、找准焦点、合理调解、案结事了”的“四步协调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用并在全国推广,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

  三是“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审慎明断,不枉不纵。同时,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积极做好民事部分的调处工作,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达到预防、教育、惩罚犯罪的目的。在少年刑事审判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探索出一条“庭前家访、社访;庭中教育、引导;庭后回访、帮教”的工作模式,使一批犯罪青少年改邪归正,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多年来,我们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无一重新犯罪。少年犯田新因小事与同学发生口角被殴打,遂起报复之心,借机将他人打伤后被捕。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通过家访、校访、社访,得知其性格内向,争强好胜,考虑到他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决定对其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田新觉得自己是犯罪之人,低人一等,不愿再踏进学校大门。我们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找其谈心,并帮其安排学校使其重返校园,2007年高考中,田新顺利地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四是多策并举,力克执行难。项城市法院压缩办公经费开支,挤出经费30多万元投入到案件的执行工作中,最大限度的为人民群众排难解忧。工作中,我们采取养鸡下蛋,放水养鱼等灵活、机动的执行方式,执结了一批骨头案。如项城市法院在执行项城市三明食品厂的一起债务案件中,依法查封了该厂的厂房、设备,由于该厂属于管理不善,暂时出现困难,如果将查封的厂房、设备拍卖还债,该厂一千多名职工将失去生活保障,也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安定因素。考虑到上述情况,我们采取查封不拍卖的手段,建议该厂对外租赁其厂房、设备继续进行生产,用收取的租赁费来偿还债务。我们采取“放水养鱼、养鸡下蛋”等灵活多样的执行工作方法,不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还救活了一家企业,解决了一千多名职工的生活问题。

  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我们牢牢把握以民为本的指导思想,注重对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认真做好司法救助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确有冤情但投诉无门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去年我们依法为困难群众、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35万元,还为困难群众解决救助资金68万元。

  2007年,项城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612件,实现了“三高”、“五无”的工作目标。“三高”即“调解率高、执结率高、息诉率高 ”;“五无”即“无重审、无改判、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无涉法上访”。全院案件调解率占81%,其中六个业务庭全年没有一起上诉案件,由于我们做好了调解工作,一大批案件得到了自动履行,2006年,项城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达732起,2007年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仅162起,有5个人民法庭没有执行案件,申请执行的案件出现了同比下降了72%,执行难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三、改善民生 构建大民调网络是保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如何选准切入点,找好突破口,创造性开展工作,已是当务之急。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要更新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项城市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处理民间纠纷中一直发挥着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民调工作网络不健全,一些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化解,各种治安、刑事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有的发展为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成为目前社会上最大的不安定因素之一,严重干扰了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资源浪费,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的持续发展。就我院基层法庭审判力量而言,也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0个基层法庭工作人员总计不到30人,连正常的审判工作也是疲于应付,指导民调工作更是形同虚设。

  鉴于这种情况,2007年3月份,项城市法院党组结合和谐社会建设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将过去我在南丰法庭任庭长期间指导民调工作的做法和“五步教育办案法”引申开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一套翔实的工作方案,用生动的实例和数字向项城市领导阐述了民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并算了五笔大账:

  一是经济账:发生一起死刑案件,从公安环节的侦破、预审、武警看押,到检察环节的批捕、起诉,上级检察院参加公诉到监督死刑执行,花费不少于5万元;而在法院环节,中级法院一审、高级法院二审、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到执行死刑,花费也不低于5万元,就是说少发一起死刑案件,可以节约10万元。二是双方当事人的家庭帐:一起死刑案件,被害人遇害,罪犯被执行死刑,可能毁坏两个以上家庭,双方子女的成长、教育等将受到严重影响,双方父母晚年的生活也将失去保障。三是社会帐:一起死刑案件,不但破坏、危及两个以上家庭,双方家族后代会结怨成仇,导致以仇报仇、以怨报怨;而且对其亲戚朋友的生产、生活、经济都将造成一定影响,甚至成为社会隐患;四是政治帐:一起死刑案件,罪犯家属、子女将可能会对执政党、对社会、对政法机关产生仇恨心理和不满情绪,造成上访或越级上访,成为不安定因素。五是人力资源消耗帐:首先,一起因伤害导致的死刑案件可能要有二人死于非命;公安法官的案件侦破,抓捕逃犯,全国每年都有几百人、上千人死伤;检察机关的批捕、公诉,审判机关的一审、二审、复核,法警的押解、监狱的看守也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其次,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中,如果当事人及其亲属出现不满意情绪,将造成上访或越级上访,党政部门、政法机关的接待、接访也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资源。

  简短的汇报之后,我又向市委提交了《项城市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大民调网络,促进项城和谐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民调工作指导委员会为领导,人民法庭为指导,派出所、司法所为依托,乡(镇、办)民调委员会为骨干,村组民调委员会为基础的市、乡(镇、办)、村、组四级民调网络,提出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信访不出市”的工作目标,立即得到了项城市四大班子的高度重视。市委专题召开了常委会议,研究转发了该意见,周口市委常委、项城市委书记李明方批示,要求市、乡两级党委要积极配合市法院的做法,并要求我院先行试点,扎实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尽快向全市推广,切实把项城的和谐稳定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做好大民调工作,基础建设是前提。为此,项城市法院党组提出了“感情向基层倾注,经费向基层投入,政策向基层倾斜,资源向基层聚集”的工作思路,经过动员,全院实际在岗的198名工作人员中,有150余名工作人员积极响应党组号召,踊跃报名,自愿到基层法庭工作。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最后选拔了102名年轻骨干充实到基层法庭工作,从而形成了“百名法官下基层”的大民调工作新格局。

  项城市法院按照“大民调促进大和谐,大和谐促进大发展,大发展促进大文明,大文明促进大民生”的工作思路,将构建和谐、维护民生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化解矛盾于萌芽,解决纠纷在基层,减少案件重预防。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的工作方法,按照上级法院和项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先后共在全市21个乡、镇、办事处的43个行政村开展了大民调示范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四级民调组织共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次,举办民调员培训班138场次,参训人员达4000余人次。我院指导民调组织调解各类纠纷1962件,调解成功率达96.3%,避免了118起民转刑案件、14起非正常死亡案件、6起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遏制了16起集体上访苗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经济效果。周口市委常委、项城市委书记李明方在大会上说:2007年度,项城市的信访事件、民转刑案件与往年相比降低了51%,全市出现了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好局面,这一成绩的取得,市法院立了头功,法院的大民调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老百姓办了许多大好事、大实事。2007年9月3日,周口市政法委在项城市法院召开了“全市政法系统指导民调工作项城现场会”。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周口中院院长张明山在会上分别号召“要学习项城法院经验,树立项城品牌”、“推广项城经验,打造项城模式”。《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十多家媒体均作了大篇幅报道。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于2007年11月20日进行了10分钟专题采访报道。2007年6月,项城市法院付集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12月,项城市法院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指导民调工作先进法院”,我代表全省基层法院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得到了省委、省高院、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关注民生,任务艰巨,构建和谐,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的要求,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使法院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维护民权、保障民利、体现民意、改善民生上,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我们扎扎实实的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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