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中院为重病在床法官颁发三等功奖章
2008-03-14 08:49:40
刘海金被授予个人三等功证书及奖章
     中国法院网讯 (张员娇 毛军华)  3月12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大新专程来到南城县人民医院,看望并慰问因病在此治疗的南城县法院法官刘海金,亲自授予刘海金个人三等功证书及奖章,并送去院党组以及市中级法院104人的捐款8430元,祝刘海金早日康复!

  据了解,刘海军是一位长期奋战在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一线的优秀法官,他从小失去父母,兄嫂把他培养成才。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朴实无华、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清廉不阿,废寝忘食、积劳成疾。就在初诊为胃癌后还顽强地拖着病体,带队到珠海、义乌等地圆满执结了多起案件,在为当事人拿回了血汗钱、救命钱的同时,却贻误了自身诊治的好时机。

  在病房里,何大新对刘海金说:“你长期奋战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爱岗敬业,廉洁朴实,吃苦耐劳,乐观向上,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你有许多感人的事迹,值得我本人和全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刘海金这天精神显得格外好,感激地说:“我一定要争取早日康复,回到我热爱的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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