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言无声 大爱无痕
——记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刘海金
2008-03-12 14:30: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全维亚
江西省南城麻姑山以峻秀奇丽的自然景观和优美动听的神话传说闻名遐迩。23年前,刘海金背着求学的行囊从麻姑山上走下来,到学成归来分配在南城县人民法院工作。从山村到城市,从面对红土地到化纷止争的法官,一路走来,时光流转,世事变迁,刘海金对大山渗透了自己最朴实、最深厚的情感。在平凡的岗位上,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崇高的精神境界和职业操守,唱响了一曲司法为民、司法爱民的歌。
爱岗敬业,唱响奉献之歌
刘海金1986年从学校毕业分配至法院工作,是该院第一个法律专业的科班生。从踏进法院大门的那刻起,刘海金的心中树立了一个坚定的信念,一定要做一名优秀的法官,为人民排忧解难,为天平增添光彩,把自己所学的知识、毕生的精力献给神圣的审判事业,回报养育他的故乡。
从书记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他先后担任南城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南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刘海金都是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的工作,体现了一种难能可贵的敬业精神。参加工作22年来,他从事他所承办和执行的案件大大小小几千件,无一错案,无一件上诉缠诉,无一件改判,更无发回重审的案件。他先后从事民事审判庭工作9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8年,从事立案工作1年,从事执行工作4年,把人生的金色年华都奉献在法院审判事业上。
奋斗是奋斗者的永恒之旅,奉献是奉献者最欢畅的歌。刘海金一直在朝着前进的方向奋斗,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业精于勤,利锋于砺。他深知要做好法院工作,当一名优秀的法官,圆满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就必须具有精深的法律业务知识,参加工作后不久,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刻苦钻研法律业务知识,获得武汉大学的函授法律顾问本科学历。他把学习变成一种习惯。现在,无论是外出办案,还是空闲时间,他都在孜孜不倦地学习,边学边干,学用相长,练就了一身敢克、敢攻疑难大案的本领。由于他爱好学习、善于学习,院里把新分来的书记员都放在他身边,刘海金也乐于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一批批优秀的书记员在他手中毕业,走上重要岗位。
法官工作非常清苦,为了化解百姓矛盾,常要上山下乡搞调查,有限的交通工具不能满足办案需求,外出办案靠的是自行车代步,碰到要到大山里去,大伙都喜欢叫上他,不仅仅因为他是农村的孩子,熟悉农村情况,更因为刘海金特别能吃苦耐劳,难事、苦事抢着做,从无怨言,大伙亲切的送他一个绰号“老黄牛”。因为工作勤奋,南城的山山水水,每个乡、每个村都被刘海金走遍了,大伙又送他一个绰号“农村活地图”。
2007年8月,他外出办案后极度不适,经查身患肝癌和胃癌。同年10月份,刘海金接受化疗后,感觉身体好转,向党组提出要坚持上班,把手头的工作处理完毕。他就是这样在,任何时候都对法院工作充满了深情。
注重调解,唱响和谐之歌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法院大有所为,而法官面对广大老百姓,更是有着举足轻重作用。在审判执行实践中,刘海金把工作定位在“和谐”二字上。他不仅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更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不管是在审理案件还是执行案件,他都能充分运用办案艺术,确保司法公正,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近年来,他执行和解的案件占全院执行案件的33.5%。
今年7月,他承办的一件执行案化解了四家愁,执结了2件十多年前和连环案,收到显著的社会效果。县委领导知道后,表扬他“做执行和解工作有一套”。
南城县石灰厂于1991年向搬运公司借款本金55000元,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县交通局提供担保,后石灰厂一直未归还欠款,搬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石灰厂和县交通局清偿债务55000元并支付违约金42700元获法院支持。2003年11月,搬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难案交给出刘海金处理,他查明了石灰厂的财产状况,发现该企业尚有厂房、车间和部分山地,并连在一块,估价为百万元,整体处置比较困难。而如果单独处置,山地就会毫无价值,企业又无其他财产,该案陷入僵局,成为一时无法执结的“死案”。
刘海金没有灰心,他细细梳理,发现2001年还有一件执行案件与此案有关联,申请执行人搬运公司曾向许某借款48000元,搬运公司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许某不同意办公楼的抵押,该案也一直未执行。这两个连环案让刘海金费尽周折。2007年5月老城改造,县石灰厂可领取拆迁补偿款10.5万元,这笔执行款本可圆满执结两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遭到石灰厂退休职工的强烈反对,声称动用了拆迁款便不让拆迁厂房,对立情绪十分紧张。
为了顺利执结该案,刘海金冒着高温酷暑,带着执行人员多方奔走,组织多次座谈、协商,从各方当事人利益角度出发,循循善诱,拿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工夫不负有心人,刘海金劳苦奔波,呕心沥血,豆大汗珠从脸上、头上滑落。事后,才知此时他已身患重病。他辛苦无私的工作感动了当事人,闹情绪的老职工们也变得沉默不语了,当事人纷纷表态让步,仅十天时间,这两件“骨头案”得到和谐执结。
2006年,刘海金还想尽办法执行一件土地补偿费纠纷案件“老大难”案件,收到了让社会各界满意的社会效果。妇女黄某之夫原是南城县建昌镇的光塔某村村民,1986年转为城镇户口。黄某嫁入后,将户口迁入该村,其子出生后,也在此落户。2003年,县政府因开发征用该村土地并补偿村民小组100万余元。村民小组未将土地补助款8754元发放给黄某及其子。黄某起诉后,法院依法保护了其合法利益。在执行过程中,村民认为当地农村风俗并黄某不应得补助款,况且钱也已经发放完毕,要把多分给其他村民的钱退出来,补给黄某何其难,村民抵触情绪大。如果强制执行可能引发村民集体上访,其他村妇女效仿,影响社会稳定。
为了执行好这个案件,刘海金七次到该村与村民面对面,四处游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见此情况状,村民们同意由村小组从集体资金中垫付该款,从而妥善解决这起久未执结的案件。妇女黄某拿着该款非常激动,连声感谢。
开拓进取,唱响勇者之歌
甘于付出、甘于寂寞,但决不甘于平庸。刘海金的身上,在一种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是局里的顶梁柱,执行局里的大案、难案是他执行的。2004年至2006年,刘海金个人共执结各类案件317件,每年都占执行局个人执结案件之首,成绩的取得与刘海金个人的工作方式方法密切相关。
刘海金非常注重讲究执行方法和执行策略。他积极倡导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的分离,使执行措施的多元化。在他的努力下,执行局制定了申请人提拱被执行人目前的财产状况线索和被执行人申报财产通知书制度,对每件执行案件进行双管齐下,一方面对申请人发放执行告知书,只要有被执行财产线索,便带领执行人员立即进行查询,紧紧抓住不放;另一方面,要求每位被执行人主动、如实地向法院申报所有财产,切实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找力度,通过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执行案件加压的办法,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今年4月份,刘海金负责执行一起省高院指定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某政府部门也以没有能力履行判决为由不配合执行。面对困难,刘海金没有放弃,带领执行干警查遍南昌市各金融机构,最终查询到该政府部门在其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开设的账户有资金,在依法冻结该单位的资金后,迫使该单位配合法院执行,致使一件多年来未得执行的“死案”得到复活。
刘海金住院前半个月,正值酷暑火热的8月份,一汽车融资租赁纠纷案的申请人打听到该案的被执行人躲在浙江义乌打工,来院要求去执行,刘海金二话没说,第二天带领执行人员赶到千里之外的义乌。在若大的义乌城寻找一个在某货运站做“黄牛”的被执行人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凭着对执行工作的势头和对申请人负责的态度,在二天来回之内,不但找到被执行人,而且将案件圆满执结。回南城时望着身心疲惫的刘海金满意从车上下来,申请人不由地对他肃然起敬。
不仅如此,刘海金还非常注重工作的技巧和艺术,力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向局长建议全局的执行案件由内勤登记,做到对执行案件一盘棋,统筹管理,合理安排,如果当事人一方是申请人又是另一案的被执行人的,或其他原因能够合并成一案执行的,就将这两起或几起案件合并到一个执行组负责执行。通过把这种相关联案件统一合并执行的办法,执行工作效率一路攀升。执行工作受到省院、中院领导的肯定,特别是该院清理积案工作在2007年获全省先进集体荣誉。作为执行局的副局长,刘海金立下了汗马功劳。
朴实公正,唱响爱民之歌
刘海金在农村出生成长,在他身上,有一种一眼便能看出的与之俱来的朴实敦厚。他常说,人对待生活要知足,现在的生活与小时候比是天壤之别。对生活的满意,让他节制自己的欲望不流于俗,不落于套,真正做到不为人情所动,不为金钱所买,不被权势所压。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刘海金从小失去父母,是兄嫂资助他完成学业,兄嫂的手足深情让他感激不尽。2003年,刘海金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主办一件故意伤害案件,兄嫂找到他要他偏袒一个被告人,面对嫂子的眼泪,刘海金狠心拒绝了,当他知道这个被告人是嫂子的一个亲人时,主动向院里提出回避,更没问过这个案子说情打招呼。他告诉嫂子,法律不能偏袒任何人,帮了你就是对别人的不公平,你供我读书,就是让我识大道理,我不能识了大道理更不能做这样无道理的事。此事让兄嫂很长时间心理都不舒服,后来的几年里,看到刘海金捧回一个个荣誉奖状,兄嫂才真正理解他、支持他,再没因家里的事干扰过刘海金的工作。
刘海金一家都在农村务农,他深知农民的苦、累,他也知道农民的想和盼。他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就要全力为民排忧解难。刘海金与当事人打交道,说的是朴实无华的家常话,是将心比心推心置腹的话。那一望便知的朴实和真诚,使得执行局的难缠案子都让刘海金出面做思想工作。碰到乡时、村里赶来的老、弱、病、残当事人,刘海金总是毫不吝啬的支助他们,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不胜枚举。
2005年,贵州省法院委托南城法院执行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申请人双腿被截肢,千里迢迢跑到南城法院督促执行。因为被执行人仅负连带责任,尽管刘海金千方百计想执行,但被执行一再逃避,案子陷入僵局。穷困潦倒的申请人陈某坐在法院,无处可归,用绝望的眼神看着刘海金,刘海金感到心里非常苦涩,陈某白天不肯离去就一直做在法院的角落里。刘海金每天吃完饭,就从家里带好一盒温热的饭菜送给陈某吃。看到陈某晚上无处可归,便租来大板车,把陈某送到附近的小旅店住宿。第二天,陈某又爬到法院来。这样整整七天,刘海金周而复始的重复这项工作,一日三餐,晚上拉上板车送他回去,无怨无悔的服侍这个素不相识的当事人。第八天,陈某对刘海金磕了几个响头,满含热泪地说:“刘局长,你是好人,我也是没办法呀,我本来想拿不到钱就死在这儿,但我不想这样拖累了你呀。”刘海金非常感动,他对陈某说:“我非常的理解,你放心,也要想通,我一定会努力执行,拿到一点就跟你汇钱过去,你要等我的好消息”,临别时,刘海金用板车送陈某到车站,并拿出三百元钱给陈某做为回家的路费。经过刘海金的不懈努力,半年后,这个案子的数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寂寞繁华,朴实率真。刘海金朴实而讷言。他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但他的行动会告诉人们,他是可以信赖的,是公正的,是有情的。是呵,誓言无声,大爱无痕。还有什么能比朴实更高贵呢?还有什么能比朴实的感情更打动人呢?
多年来,刘海金年年都是法院的先进工作者,1992年获全区审判业务知识竞赛三等奖;1996年被评为全县严打先进工作者;1997年被评为抚州地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2001年1月至2003年获省高院“严打先进工作者”称号;2003年8月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08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十佳法官”;2008年被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时光静静地流淌,串起一串串音符。刘海金就是这音符中闪亮的一个,从玉练双飞瀑布里流淌的歌声中,我们听到他对大山的热爱,对这片土地和人民的深情。
爱岗敬业,唱响奉献之歌
刘海金1986年从学校毕业分配至法院工作,是该院第一个法律专业的科班生。从踏进法院大门的那刻起,刘海金的心中树立了一个坚定的信念,一定要做一名优秀的法官,为人民排忧解难,为天平增添光彩,把自己所学的知识、毕生的精力献给神圣的审判事业,回报养育他的故乡。
从书记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他先后担任南城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南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刘海金都是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的工作,体现了一种难能可贵的敬业精神。参加工作22年来,他从事他所承办和执行的案件大大小小几千件,无一错案,无一件上诉缠诉,无一件改判,更无发回重审的案件。他先后从事民事审判庭工作9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8年,从事立案工作1年,从事执行工作4年,把人生的金色年华都奉献在法院审判事业上。
奋斗是奋斗者的永恒之旅,奉献是奉献者最欢畅的歌。刘海金一直在朝着前进的方向奋斗,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业精于勤,利锋于砺。他深知要做好法院工作,当一名优秀的法官,圆满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就必须具有精深的法律业务知识,参加工作后不久,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刻苦钻研法律业务知识,获得武汉大学的函授法律顾问本科学历。他把学习变成一种习惯。现在,无论是外出办案,还是空闲时间,他都在孜孜不倦地学习,边学边干,学用相长,练就了一身敢克、敢攻疑难大案的本领。由于他爱好学习、善于学习,院里把新分来的书记员都放在他身边,刘海金也乐于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一批批优秀的书记员在他手中毕业,走上重要岗位。
法官工作非常清苦,为了化解百姓矛盾,常要上山下乡搞调查,有限的交通工具不能满足办案需求,外出办案靠的是自行车代步,碰到要到大山里去,大伙都喜欢叫上他,不仅仅因为他是农村的孩子,熟悉农村情况,更因为刘海金特别能吃苦耐劳,难事、苦事抢着做,从无怨言,大伙亲切的送他一个绰号“老黄牛”。因为工作勤奋,南城的山山水水,每个乡、每个村都被刘海金走遍了,大伙又送他一个绰号“农村活地图”。
2007年8月,他外出办案后极度不适,经查身患肝癌和胃癌。同年10月份,刘海金接受化疗后,感觉身体好转,向党组提出要坚持上班,把手头的工作处理完毕。他就是这样在,任何时候都对法院工作充满了深情。
注重调解,唱响和谐之歌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法院大有所为,而法官面对广大老百姓,更是有着举足轻重作用。在审判执行实践中,刘海金把工作定位在“和谐”二字上。他不仅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更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不管是在审理案件还是执行案件,他都能充分运用办案艺术,确保司法公正,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近年来,他执行和解的案件占全院执行案件的33.5%。
今年7月,他承办的一件执行案化解了四家愁,执结了2件十多年前和连环案,收到显著的社会效果。县委领导知道后,表扬他“做执行和解工作有一套”。
南城县石灰厂于1991年向搬运公司借款本金55000元,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县交通局提供担保,后石灰厂一直未归还欠款,搬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石灰厂和县交通局清偿债务55000元并支付违约金42700元获法院支持。2003年11月,搬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难案交给出刘海金处理,他查明了石灰厂的财产状况,发现该企业尚有厂房、车间和部分山地,并连在一块,估价为百万元,整体处置比较困难。而如果单独处置,山地就会毫无价值,企业又无其他财产,该案陷入僵局,成为一时无法执结的“死案”。
刘海金没有灰心,他细细梳理,发现2001年还有一件执行案件与此案有关联,申请执行人搬运公司曾向许某借款48000元,搬运公司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许某不同意办公楼的抵押,该案也一直未执行。这两个连环案让刘海金费尽周折。2007年5月老城改造,县石灰厂可领取拆迁补偿款10.5万元,这笔执行款本可圆满执结两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遭到石灰厂退休职工的强烈反对,声称动用了拆迁款便不让拆迁厂房,对立情绪十分紧张。
为了顺利执结该案,刘海金冒着高温酷暑,带着执行人员多方奔走,组织多次座谈、协商,从各方当事人利益角度出发,循循善诱,拿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工夫不负有心人,刘海金劳苦奔波,呕心沥血,豆大汗珠从脸上、头上滑落。事后,才知此时他已身患重病。他辛苦无私的工作感动了当事人,闹情绪的老职工们也变得沉默不语了,当事人纷纷表态让步,仅十天时间,这两件“骨头案”得到和谐执结。
2006年,刘海金还想尽办法执行一件土地补偿费纠纷案件“老大难”案件,收到了让社会各界满意的社会效果。妇女黄某之夫原是南城县建昌镇的光塔某村村民,1986年转为城镇户口。黄某嫁入后,将户口迁入该村,其子出生后,也在此落户。2003年,县政府因开发征用该村土地并补偿村民小组100万余元。村民小组未将土地补助款8754元发放给黄某及其子。黄某起诉后,法院依法保护了其合法利益。在执行过程中,村民认为当地农村风俗并黄某不应得补助款,况且钱也已经发放完毕,要把多分给其他村民的钱退出来,补给黄某何其难,村民抵触情绪大。如果强制执行可能引发村民集体上访,其他村妇女效仿,影响社会稳定。
为了执行好这个案件,刘海金七次到该村与村民面对面,四处游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见此情况状,村民们同意由村小组从集体资金中垫付该款,从而妥善解决这起久未执结的案件。妇女黄某拿着该款非常激动,连声感谢。
开拓进取,唱响勇者之歌
甘于付出、甘于寂寞,但决不甘于平庸。刘海金的身上,在一种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是局里的顶梁柱,执行局里的大案、难案是他执行的。2004年至2006年,刘海金个人共执结各类案件317件,每年都占执行局个人执结案件之首,成绩的取得与刘海金个人的工作方式方法密切相关。
刘海金非常注重讲究执行方法和执行策略。他积极倡导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的分离,使执行措施的多元化。在他的努力下,执行局制定了申请人提拱被执行人目前的财产状况线索和被执行人申报财产通知书制度,对每件执行案件进行双管齐下,一方面对申请人发放执行告知书,只要有被执行财产线索,便带领执行人员立即进行查询,紧紧抓住不放;另一方面,要求每位被执行人主动、如实地向法院申报所有财产,切实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找力度,通过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执行案件加压的办法,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今年4月份,刘海金负责执行一起省高院指定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某政府部门也以没有能力履行判决为由不配合执行。面对困难,刘海金没有放弃,带领执行干警查遍南昌市各金融机构,最终查询到该政府部门在其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开设的账户有资金,在依法冻结该单位的资金后,迫使该单位配合法院执行,致使一件多年来未得执行的“死案”得到复活。
刘海金住院前半个月,正值酷暑火热的8月份,一汽车融资租赁纠纷案的申请人打听到该案的被执行人躲在浙江义乌打工,来院要求去执行,刘海金二话没说,第二天带领执行人员赶到千里之外的义乌。在若大的义乌城寻找一个在某货运站做“黄牛”的被执行人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凭着对执行工作的势头和对申请人负责的态度,在二天来回之内,不但找到被执行人,而且将案件圆满执结。回南城时望着身心疲惫的刘海金满意从车上下来,申请人不由地对他肃然起敬。
不仅如此,刘海金还非常注重工作的技巧和艺术,力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向局长建议全局的执行案件由内勤登记,做到对执行案件一盘棋,统筹管理,合理安排,如果当事人一方是申请人又是另一案的被执行人的,或其他原因能够合并成一案执行的,就将这两起或几起案件合并到一个执行组负责执行。通过把这种相关联案件统一合并执行的办法,执行工作效率一路攀升。执行工作受到省院、中院领导的肯定,特别是该院清理积案工作在2007年获全省先进集体荣誉。作为执行局的副局长,刘海金立下了汗马功劳。
朴实公正,唱响爱民之歌
刘海金在农村出生成长,在他身上,有一种一眼便能看出的与之俱来的朴实敦厚。他常说,人对待生活要知足,现在的生活与小时候比是天壤之别。对生活的满意,让他节制自己的欲望不流于俗,不落于套,真正做到不为人情所动,不为金钱所买,不被权势所压。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刘海金从小失去父母,是兄嫂资助他完成学业,兄嫂的手足深情让他感激不尽。2003年,刘海金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主办一件故意伤害案件,兄嫂找到他要他偏袒一个被告人,面对嫂子的眼泪,刘海金狠心拒绝了,当他知道这个被告人是嫂子的一个亲人时,主动向院里提出回避,更没问过这个案子说情打招呼。他告诉嫂子,法律不能偏袒任何人,帮了你就是对别人的不公平,你供我读书,就是让我识大道理,我不能识了大道理更不能做这样无道理的事。此事让兄嫂很长时间心理都不舒服,后来的几年里,看到刘海金捧回一个个荣誉奖状,兄嫂才真正理解他、支持他,再没因家里的事干扰过刘海金的工作。
刘海金一家都在农村务农,他深知农民的苦、累,他也知道农民的想和盼。他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就要全力为民排忧解难。刘海金与当事人打交道,说的是朴实无华的家常话,是将心比心推心置腹的话。那一望便知的朴实和真诚,使得执行局的难缠案子都让刘海金出面做思想工作。碰到乡时、村里赶来的老、弱、病、残当事人,刘海金总是毫不吝啬的支助他们,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不胜枚举。
2005年,贵州省法院委托南城法院执行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申请人双腿被截肢,千里迢迢跑到南城法院督促执行。因为被执行人仅负连带责任,尽管刘海金千方百计想执行,但被执行一再逃避,案子陷入僵局。穷困潦倒的申请人陈某坐在法院,无处可归,用绝望的眼神看着刘海金,刘海金感到心里非常苦涩,陈某白天不肯离去就一直做在法院的角落里。刘海金每天吃完饭,就从家里带好一盒温热的饭菜送给陈某吃。看到陈某晚上无处可归,便租来大板车,把陈某送到附近的小旅店住宿。第二天,陈某又爬到法院来。这样整整七天,刘海金周而复始的重复这项工作,一日三餐,晚上拉上板车送他回去,无怨无悔的服侍这个素不相识的当事人。第八天,陈某对刘海金磕了几个响头,满含热泪地说:“刘局长,你是好人,我也是没办法呀,我本来想拿不到钱就死在这儿,但我不想这样拖累了你呀。”刘海金非常感动,他对陈某说:“我非常的理解,你放心,也要想通,我一定会努力执行,拿到一点就跟你汇钱过去,你要等我的好消息”,临别时,刘海金用板车送陈某到车站,并拿出三百元钱给陈某做为回家的路费。经过刘海金的不懈努力,半年后,这个案子的数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寂寞繁华,朴实率真。刘海金朴实而讷言。他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但他的行动会告诉人们,他是可以信赖的,是公正的,是有情的。是呵,誓言无声,大爱无痕。还有什么能比朴实更高贵呢?还有什么能比朴实的感情更打动人呢?
多年来,刘海金年年都是法院的先进工作者,1992年获全区审判业务知识竞赛三等奖;1996年被评为全县严打先进工作者;1997年被评为抚州地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2001年1月至2003年获省高院“严打先进工作者”称号;2003年8月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08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十佳法官”;2008年被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时光静静地流淌,串起一串串音符。刘海金就是这音符中闪亮的一个,从玉练双飞瀑布里流淌的歌声中,我们听到他对大山的热爱,对这片土地和人民的深情。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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