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记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海金
2008-04-29 09:16: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姚晨奕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海金,去年被诊断身患癌症的消息传出后,许多人自发赶往医院,或通过信函、电话和捐款,向刘海金表达真诚的祝福和慰问。这些人中,有不少是他办过的案子当事人。他们说,刘海金对群众体贴入微的关怀、对案子公道公平的裁判和对事业执着奉献的精神,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刘海金说,他只是做了他应该做的事,是为了实现他年少时就立下的一个夙愿。

        “他的笑容让人温暖”

  建县于2000多年前汉高祖五年的南城,秀水傍着青山,人文积淀深厚。书法楷书的开山之祖和杰出代表颜真卿,在这里写下了“颜体”的巅峰之作;距县城4公里的麻姑山,因传说三次看见东海变桑田、每年农历三月三向王母娘娘敬献寿酒的女寿仙麻姑而得名。刘海金的家就在麻姑山脚下。生活在“寿仙”之地,刘海金的父母却在中年时相继病故,留下十二、三岁的刘海金和兄弟姐妹6人。当时大哥入伍当兵,2个姐姐已出嫁,2个妹妹只有八、九岁,生活的重担压在年少的刘海金肩上。

  迫于经济拮据,刘海金小学一毕业就辍学回家。瘦弱矮小、刚刚够得上灶台的他,承担起砍柴做饭、照顾妹妹的全部家务。大哥听到消息,赶紧退伍回家,硬逼着海金重新入学,并叮嘱他好好学习。刘海金不负众望,发奋苦读,在1984年考取了江西省司法学校,当时他是村里2个大、中专生之一。1986年,刘海金从学校毕业,被分配到南城县法院工作。

  3月下旬,记者在南城县人民医院采访在这里住院的刘海金时,问他走上工作岗位前这段经历给他留下的最深记忆是什么?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讲了一件往事:

  那是他上高二的那个冬季的一天,下着雪,天寒地冻,他和往常一样穿着家里仅有的单薄衣服去上学,在教室内都冷得瑟瑟发抖,手脚僵硬。老师发现后,马上从家里拿来了大衣等衣物送给他。

  “那是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的!”躺在病床上输着液的刘海金,不停地擦拭泪水,声音哽咽地说:“那个时期我们兄妹最艰难的日子,时常要面临饥饿寒冷的考验,是许许多多像老师那样的好心人无私帮助,是党和政府的关怀,才让我们一家人度过了难关。正是从那时起,我就有个心愿,希望用我的努力回报社会的关爱,回报党的恩情。”

  朴实的话语道出刘海金真切的心声。进了法院做了法官的他,20多年一成不变地实践着心底的庄严承诺。

  凡是见过刘海金的人,都有一个深刻印象,“他总是笑眯眯地,活像‘弥勒佛’,他的笑容让人温暖、亲切、信任。”刘海金的许多同事不约而同地说到:刘海金有菩萨心肠,他的办公室抽屉里总是放着一个零钱袋,那是他平时买菜、买早点找回的零用钱,用一个塑料袋装起来,碰到经济困难的老弱病残当事人,他都要送一些给他们用作车费餐费。

  2005年9月,刘海金的同学邓国华因中风导致瘫痪,他的妻子又是下岗工人,女儿正上高中,生活陷入贫困。刘海金便发动同学向邓国华捐款,他自己前后捐了几千元,还经常抽空去照顾邓国华,一直到他自己病倒。而刘海金住院时,家里的存款只有2万元。

        “当事人的事就是自己的大事”

  2003年9月,组织决定刘海金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调任执行局副局长,要求他10月到岗。可人还没上任,刘海金就听到一个难“啃”的“骨头案”到了执行局。

  1998年3月,贵州人陈仕坤在广东某市打工时遭遇严重车祸,双腿高位截肢。当地法院判决肇事车主肖华赔偿陈仕坤医疗费等将近45000元,并判令车主挂靠单位——南城县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事故发生后,车主就逃之夭夭,一直下落不明,连案子开庭都没来参加,而南城县汽车运输集团公司,也在事故后不久向工商机关注销登记了,赔偿款的执行陷入困境。随后,广东法院便将该案委托南城县法院执行。

  根据被执行人的情况,刘海金完全可以按法律规定,依法对此案裁定中止执行。但刘海金想都没这样想,他赶紧把原部门的工作交接完毕,投入案件的处理中。这时,陈仕坤的亲戚花钱雇人将他远道背来,放在县法院后,这个亲戚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刘海金把陈仕坤挪到他的办公室。陈仕坤大小便不能自理,臀部溃烂,浓重的异味弥漫室内。他白天坐在办公室反复不停地诉说遭遇和困难,晚上也打算在法院栖身过夜。刘海金耐心劝慰,叫他先回家等候,并承诺一定会尽一切努力执行。但任凭刘海金费尽口舌,陈仕坤都坚决予以拒绝。

  见劝说无效,刘海金一边加紧熟悉案情,调查被执行人的情况,一边还要照料陈仕坤。陈仕坤解手不方便,刘海金提供帮助;他每天从家里带来温热的饭菜端到陈仕坤跟前,晚上又自己出钱租了一辆大板车,把陈仕坤送到附近的小旅馆住宿。这样整整七天,刘海金一如既往,不厌其烦。终于在第八天,受到感动、实在过意不去的陈仕坤答应回家。他向刘海金磕了几个响头,满含热泪地说:“刘局长,你是好人,我不能拖累你啊。”刘海金紧紧握着他的手宽慰说:“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执行,拿到钱就给你汇过去。”临别之际,刘海金拉着板车把陈仕坤送到车站,并从兜里拿出身上仅有的600元钱送给他作路费。

  送走陈仕坤后,刘海金马不停蹄查找车主的下落。循着车主留在案卷中的有限线索,刘海金打了车主家里和当地组织无数个电话,跑了自己也记不清的多少趟,毫无结果。他又三番五次找到南城县汽车运输集团公司的原法人代表。起初,对方一口回绝,说原公司早就不存在了,法院应该去找车主,找不到车主他们也无能为力。期间,陈仕坤还来过南城两次,刘海金用车把他拉到南城县汽车运输集团公司的原法人代表跟前,让他们亲眼看看陈仕坤的惨状,终于打动了他们。对方同意给钱,但表示只能付一部分,刘海金便一次又一次地催要, “我就像一个叫花子似地死缠烂打” 。历经前后3年的艰苦努力,刘海金陆续把数万元赔偿款执行到位,每次拿到一笔钱都赶紧给陈仕坤。

  这件事在南城县法院传为“神话”和“美谈”,而刘海金,却觉得“很平常”:“将心比心,如果法官自己遇到了这种事,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实现,那又会作何感想?我这样做,只是履行了一个法官应尽的职责,即使再辛苦,也是应该的。”

  “把当事人的案子当作自己最重要的事竭尽全力办好”,刘海金正是凭着这种朴素的想法,把许多难以处理好的案子办成功了,使当事人自己都认为希望渺茫的结果达到了。

  1989年,刘海金承办了一起赡养案。此案原告是一位老婆婆,她的儿子、儿媳虽然有二层楼房,却让老人住在阴暗潮湿的底层牛栏、用缺了口的饭碗吃饭。老人起诉儿子、儿媳。刘海金先后九次来到离县法院30多公里远的被告家,前三次都被老人的儿媳强行赶出了门。但刘海金不恼怒、不气馁,仍然隔着大门,耐心向她解释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和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同样无济于事。不过,在刘海金反反复复的规劝中,老人的孙子听明白了道理。有一次,他在奶奶吃完饭后,将缺口的饭碗收藏起来,妈妈纳闷,问儿子原因。孩子回答:“将来留给你吃饭用。”老人的儿媳幡然悔悟,从此对待婆婆的态度有了180度的转变,一家人又重归和睦。在这之后,担心这个案子当事人态度有变化的刘海金,还多次去回访老人,发现他们相处的很好,而且该村再也没有发生一起赡养长辈的事,刘海金这才完全放下心来,也备感欣慰。

           “为了工作他可以拼命”

  在南城县法院,刘海金的敬业精神是出了名的,同事们都可以随手拈来很多事例。他为了办案,走遍了全县所有的乡(镇)、村,地处南城县最边远的浔溪乡,平均海拔800米,山路崎岖难行,可刘海金曾经有几年每年都要往返十多趟,他还创造了全年在外出差办案至少150天的“全院纪录”。跑遍了全县山山水水、熟悉每个村落的刘海金,被大家称为“活地图”。

  而他被确诊患有癌症的前几个月、在身体已有明显症状时,为了办案,他仍然冲锋陷阵,让同事、当事人回忆起来感到痛心、惋惜和自责。

  2007年4月,刘海金带领执行人员赶往广东珠海某镇,执行一起欠款案件。被执行人听到法院要来执行的风声后,迅速通过该镇信用社将一笔巨款转到其它帐户隐藏。当刘海金赶到信用社要求检查转帐凭证时,对方拿出经过修改的票据敷衍。刘海金敏锐地发现问题,与对方斗智斗勇,从上午9时一直到下午2时,迫使其终于说出了那笔钱的去向,将150万元依法冻结,执行大获成功。这时,刘海金脸色极度苍白,浑身乏力,不停地拉肚子。同事劝他去当地医院检查,他笑笑说:“没事”。后来,大家才后悔不迭:其实这时刘海金的身体已经表现出癌症晚期的症状。在这之后,他还先后去过新疆、广东执行其它案子。

  南城县三星实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理龚应金,谈到刘海金发病前夕还在为他们公司一起执行案奔波,内疚不已。去年8月,正是酷暑季节。他们了解到该案被执行人躲在浙江义乌打工,便向执行局提出去执行的请求。接到申请后,刘海金二话没说,第二天就带领执行人员赶赴千里之外的义乌。申请人只提供了被执行人在义乌某货运站出现过的信息,其它情况一无所知,要在偌大的义乌城找到被执行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赶到目的地的当天,热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车内热浪裹身,刘海金眼睛盯着街面搜寻,一个小时下来,眼睛就又干又涩,大汗淋漓。当所有人都认为没有希望提出“打道回府”的时候,被执行人熟悉的背影出现了,刘海金第一个冲下车,拦在了被执行人面前。当晚,刘海金回到南城,望着身心疲惫的刘海金从车上下来,龚应金不由地对他肃然起敬。

  这次回来后,院长硬逼着刘海金去医院检查,结果被查出患有胃癌伴肝脏、胰腺等部位转移。这年10月,刘海金接受化疗后,感觉身体有些好转,便再三向院长提出上班,说是要把手头的工作处理完毕。院长拒绝了他的要求,下“死命令”让他立即住院接受治疗,刘海金这才把手上的案件移交给同事,同时把每个案子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执行最佳时机等情况一一交待清楚后,住进了医院。就是在南昌、广州、上海等地治疗期间,刘海金还把南城的手机24小时开机,每当接到当事人咨询案件执行情况的电话,他立即转告同事。

          “他办案让人百分之百放心”

  刘海金从事过的工作,既有民事、刑事审判,还有立案、执行工作,主审、参与审理和承办执行的案件大大小小几千件,但无一错案,无一上诉、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上访缠诉。在创造“四无”佳绩的背后,是他坚定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高超的工作艺术。

  刘海金是兄嫂抚养并资助他完成学业的,兄嫂的恩情让他感激不尽。2003年,嫂子的弟弟在某林场打工时,被同事采伐的木材砸伤致死。案子还没到法院,嫂子就找到当时担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的刘海金,希望他先跟同事“打个招呼”,将来对被告人判刑重些,赔偿款多判点。刘海金了解案情后,认为不构成犯罪,告诉嫂子他不应该也不会去说情,至于法官怎么处理,法律有规定,要他相信法律,相信法官。嫂子见拒绝了,哭诉着骂他“六亲不认”;哥哥也对刘海金的行为很不理解,有三、四个月都不搭理弟弟,也不到他家来走动。为此,每逢闲暇,刘海金都要赶到乡下兄嫂家去看望,帮助兄嫂劳动。 后来,当看到刘海金捧回一个个荣誉奖状,听到乡亲、邻居、同事们都夸赞刘海金时,兄嫂才真正理解他,再也没因案子的事找过弟弟。如今,兄弟姐妹六家人感情很深。

  在司法实践中,刘海金把“和谐结案”作为案件处理的目标:不但案子要公正、及时结案,而且要力争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了达到这个要求,刘海金付出了巨大的心血。 

  南城县石灰厂于1991年向县搬运公司借款本金55000元,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时间,县交通局提供担保。后石灰厂一直未归还欠款,县搬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石灰厂和县交通局清偿债务并支付违约金42700元。这一要求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2003年11月,县搬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由刘海金承办。 

  刘海金查明了石灰厂的财产状况,发现该企业虽然还有厂房、车间和部分山地,并连在一块,估价为一百万元,但整体处置比较困难。而如果单独处置,山地就会毫无价值,企业又无其它财产,该案一时无法执结。刘海金没有灰心,他细细梳理,发现2001年还有一件执行案件与此案有关联,申请执行人县搬运公司曾向许某借款48000元,县搬运公司因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许某不同意办公楼的抵押,该案也一直没得到执行。

  刘海金考虑将两个连环案一并解决,不过没想到处理过程却费尽周折。2007年5月老城改造,县石灰厂可领取拆迁补偿款105000元,这笔执行款本可圆满执结两起案件,但在执行过程中遭到石灰厂退休职工的强烈反对,声称动用了拆迁款便不让拆迁厂房,对立情绪十分紧张。老职工们用很难听的话谩骂刘海金,他没有申辩,冒着高温酷暑,强忍病痛,带领执行人员多方奔走,组织多次座谈协商,并拿出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和解方案供大家选择。功夫不负有心人,闹情绪的老职工们看到刘海金呕心沥血地操劳,纷纷表态让步。仅10天时间,这两件“骨头案”得到和谐执结。这时,了解到刘海金身体状况的县石灰厂老职工们,很是内疚。县委领导听到案子圆满了结后,称赞刘海金“做执行和解工作有一套”。 

  刘海金从 2003年至去年担任执行局副局长的近4年间,他亲自主办了执行案件317件,占全院执行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而其中有不少是当事人各方矛盾激烈、外地法院多年难以执行,移送南城法院执行的大案难案,但他都以和解方式执行终结。 

           “他不会轻看我们农民”

   记者在南城县人民医院采访时,碰到前来看望刘海金的该县龙湖镇农民李中华。他一推开房门,就急步上前,紧紧抱住刘海金,潸然泪下,喃喃自语:“来晚了,来晚了,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呢?”后来,记者了解到,他们的相识缘于20年前的一起案件。

  1988年,李中华的同村人在田埂烧荒时,不慎失火,烧毁了邻近的李中华家一片人工林。李中华起诉到县法院,要求对方赔偿2000多元的损失。庭长将案子分给当时在民事审判庭工作的刘海金审理。

  刘海金在经过实地调查取证中了解到,虽然李中华的损失数额属实,但被告家特别贫困,2000多元无异于“天文数字”,难以承受。刘海金就向李中华建议:由被告先付他家仅有的400多块钱,不足部分让被告用复垦林地作为赔偿,这样既补偿了损失,又可以缓解被告家的经济困难。“当时海金说,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谁家都难免碰到一些难处,也需要别人的帮助。这事你就算帮我一个忙,让一步。”李中华告诉记者,正是刘海金这句话感动了他,他同意了刘海金提出的调解方案;也正是从这句话,他感到“刘海金是一个真正为老百姓办事的法官,是一个值得交往的人”。从那之后,年长13岁的他和刘海金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共同从青年跨入中年;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情,李中华遇到什么事,不管是不是法律方面的,都会首先向刘海金咨询,跟他商量;时不时地,他还专程从上百公里外的家进县城看望刘海金。而每次见到李中华,刘海金总是热情接待。2001年9月11日,李中华被汽车压断了腿,刘海金知道后,当即赶到医院探望,拿给他1000元钱。“他不会轻看我们农民!”李中华含着泪对记者说。

  出身贫寒农家的刘海金,对农民总是给予特别的关爱。为了让农村当事人尽可能节省打官司的费用,他对自己经办的每个案子都坚持上门调查取证和就地开庭、宣判;担任执行局副局长后,他在局里实行“全天24小时手机开机制度”,为的是让当事人随时都可以找到执行人员;在立案庭,他进行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的是促进案件公正高效地审判。

  “他就像贫瘠土地的一棵幼小的树苗,顽强地生长,在人们不经意之间,已成为一棵根深叶茂、荫护周围的参天大树。”刘海金的同事发出感慨。

   后记:刘海金病发后,省、市、县法院高度重视他的治疗工作。南城县法院院长高新平表示,该院将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刘海金;抚州市中级法院为刘海金申报记功,并倡议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为他捐款,号召向他学习。3月2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决定:给予刘海金记一等功,4月1日,省高院在南城县召开表彰大会。那天,刘海金穿上熨烫得平整如新的法官服,戴上锃亮的法徽,接受了立功奖章和证书。另外,江西省南城县委政法委也发出通知,号召全县政法干警向刘海金学习。目前,一个向刘海金学习的热潮在赣鄱大地法院形成。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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