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关注民生 共建和谐社会
2008-02-26 14:22: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院长 周小云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民生问题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为此,人民法院应当以改善民生为立足点,认真审理和执行好涉及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8年,我院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使法院工作绝对服从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坚持贯彻从严惩处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达到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的效果,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民商事审判真正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行政审判积极探索通过协调和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官民”矛盾,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使案件处理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谅解与和谐,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
注重司法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诉讼困难。正确适用物权法,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收入和私有财产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不断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正确适用《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下岗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让司法惠及人民群众。
2008年,我院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使法院工作绝对服从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坚持贯彻从严惩处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达到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的效果,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民商事审判真正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行政审判积极探索通过协调和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官民”矛盾,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使案件处理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谅解与和谐,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
注重司法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诉讼困难。正确适用物权法,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收入和私有财产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不断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正确适用《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下岗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让司法惠及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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