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院为弱势群体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
2008-02-01 10:24:45
困难当事人领到执行救助金。
中国法院网讯 (李利华) 春节前夕,山东省聊城市中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确保他们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007年以来,聊城中院严格落实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共发放救助金6.5万元,救助执行当事人110余名,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法院执行为民、执行爱民的工作宗旨。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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