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旗帜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2008-01-22 16:29: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宝剑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内容和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的论述,为人民法院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论述,既对民生问题做出了庄严承诺,又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笔者认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十七大确立的主题,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为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二O二O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奋斗目标。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就要自觉地将人民法院各项建设置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社会全面进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并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实施和运用,使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得到更好地贯彻和落实。
二、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全面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而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实现上述目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条件。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宗旨意识,进一步找准法院各项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服好务。要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使广大法官的思想和意识紧跟时代步伐,努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十七大报告的这一论述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以改善民生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建设”,以及以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平正义为重点的“社会体制改革”,它的提出,既是党的创新理论中的两个崭新的概念,又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两个崭新课题。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进一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必须切实发挥好审判工作调节社会矛盾的职能,必须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要通过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积极开展以案讲法、法制宣传,组织法官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乡镇、进农村等活动,积极为人民群众化解民生方面存在的矛盾和纠纷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真正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我国今后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有关教育、就业、分配、养老、医疗和社会安定的六大任务,其中的每项任务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问题,具有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就业、分配、养老、医疗和社会安定等权益保障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刑事审判中,要始终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办案和文明服务相促进,辩法析理和定纷止争相融合,妥善审理和调处民事纠纷案件,尤其是易于矛盾激化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注重引入协调机制,照顾全局,分散焦点问题;把握关节,破解难点问题;沟通协调,降温热点,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
五、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大力推进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进程,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要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立案难、申诉难;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现“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共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进一步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要通过上述措施的具体落实,以实实在在的为民、便民、利民成果进一步惠及于民,取信于民,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还必须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好审判权,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必须着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必须着眼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抵御各种因素对司法公正的不当干扰。必须着眼对影响审判质效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的改革,确保司法活动高效运行。必须着眼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裁判不公的问题。
总之,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精神实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的全局,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努力探索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把改革作为推进法院工作和建设的强大动力,以发展的观念审视法院改革,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法院建设,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审判机关,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笔者认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十七大确立的主题,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为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二O二O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奋斗目标。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就要自觉地将人民法院各项建设置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社会全面进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并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实施和运用,使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得到更好地贯彻和落实。
二、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全面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而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实现上述目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条件。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宗旨意识,进一步找准法院各项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服好务。要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使广大法官的思想和意识紧跟时代步伐,努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十七大报告的这一论述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以改善民生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建设”,以及以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平正义为重点的“社会体制改革”,它的提出,既是党的创新理论中的两个崭新的概念,又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两个崭新课题。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进一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必须切实发挥好审判工作调节社会矛盾的职能,必须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要通过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积极开展以案讲法、法制宣传,组织法官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乡镇、进农村等活动,积极为人民群众化解民生方面存在的矛盾和纠纷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真正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我国今后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有关教育、就业、分配、养老、医疗和社会安定的六大任务,其中的每项任务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问题,具有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就业、分配、养老、医疗和社会安定等权益保障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刑事审判中,要始终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办案和文明服务相促进,辩法析理和定纷止争相融合,妥善审理和调处民事纠纷案件,尤其是易于矛盾激化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注重引入协调机制,照顾全局,分散焦点问题;把握关节,破解难点问题;沟通协调,降温热点,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
五、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着眼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大力推进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进程,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要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立案难、申诉难;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现“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共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进一步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要通过上述措施的具体落实,以实实在在的为民、便民、利民成果进一步惠及于民,取信于民,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还必须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好审判权,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必须着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必须着眼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抵御各种因素对司法公正的不当干扰。必须着眼对影响审判质效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的改革,确保司法活动高效运行。必须着眼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裁判不公的问题。
总之,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精神实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的全局,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努力探索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把改革作为推进法院工作和建设的强大动力,以发展的观念审视法院改革,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法院建设,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审判机关,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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