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 不断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体会
2008-01-16 08:37: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胡兴儒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大会鲜明回答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等重大问题。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长远发展,也关系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局。以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为指导,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谈几点学习贯彻体会。
一、必须高举旗帜,搞好理论武装,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的十七大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民主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人民法院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用什么理论指导,能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关注。因此,人民法院,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在贯彻执法思想,深化司法改革,坚持司法原则,把握司法走向等各个方面,要高举旗帜,坚持正确的理论武装和指导,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警惕、自觉抵制西方敌对势力的西化、分化图谋,高度警惕、自觉抵制各种非马克思主义错误思潮的干扰和影响,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及其正确道路、理论体系的坚定践行者和维护者。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七大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全面部署。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和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认清服务发展是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为宜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我们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坚持司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稳定观,着眼于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着眼于法院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维护宜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专政与民主、打击与保护,调整与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和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更加注重案结事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矛盾纠纷,是以民生问题为主体的矛盾纠纷,它不仅涉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也涉及社会治安、司法公正等人身财产安全和司法需求。只有全面满足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从人民法院肩负的职责任务看,各项审判执行工作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所以,我们要牢固树立民生意识,认真研究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从每一起具体案件、群众的每一项诉讼入手,解决群众关心的每一项利益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在民商事审判中,更加注重调解,以公正司法、案结事了为目标,促进人际关系与社会和谐;在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中,加强协调,妥善解决好各类社会矛盾;特别要着力研究公正高效地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使群众冤情有处诉,说理有人听,判决能执行,真正创造一个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紧紧围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新使命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等具有战略性和号召力的新举措,并先后三次集中强调法律的“权威”,这与我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相比,分量是最重的,规模是空前的。充分显示了我们党的政治智慧,饱含着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强化和弘扬司法权威,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更高的期望,也为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机遇,赋予了更新的使命。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和发展中,公正是本质特征和前提,高效是内在要求,权威是重要保证。司法权威的树立,靠的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靠的是清正廉洁、良好的公信力,靠的是扎实的工作、亲民务实的作风、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面对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案件大量增加、处理难度增大、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的新压力,我们更要从法院自身的工作去思考、去改进,要紧扣“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扎扎实实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大力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建设和发展。
五、紧密联系法官队伍建设实际,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法官队伍是一支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执法队伍。在新的形势下,法官队伍既肩负繁重而光荣的任务,又面临着多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考验。确保司法公正,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因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全部法院工作的根本,也是保证。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自觉做到司法为民;二是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提高审判效率;三是着力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既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力度,又要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官的裁量权,确保各种权力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四是着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事多人少以及有些干部素质偏低的问题,特别是法官断档问题,要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不断充实基层法院法庭的法官队伍,筑好司法为民的第一线平台。中院党组经过初步学习,联系中院的实际,就法官精神状态、司法效率、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确立七个重点,进行了专题研究,力图加以认真解决,以期不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从而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宜昌更好更快发展,走在中西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一、必须高举旗帜,搞好理论武装,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的十七大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民主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人民法院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用什么理论指导,能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关注。因此,人民法院,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在贯彻执法思想,深化司法改革,坚持司法原则,把握司法走向等各个方面,要高举旗帜,坚持正确的理论武装和指导,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警惕、自觉抵制西方敌对势力的西化、分化图谋,高度警惕、自觉抵制各种非马克思主义错误思潮的干扰和影响,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及其正确道路、理论体系的坚定践行者和维护者。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七大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全面部署。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和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认清服务发展是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为宜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我们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坚持司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稳定观,着眼于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着眼于法院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维护宜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专政与民主、打击与保护,调整与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和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更加注重案结事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矛盾纠纷,是以民生问题为主体的矛盾纠纷,它不仅涉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也涉及社会治安、司法公正等人身财产安全和司法需求。只有全面满足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从人民法院肩负的职责任务看,各项审判执行工作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所以,我们要牢固树立民生意识,认真研究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从每一起具体案件、群众的每一项诉讼入手,解决群众关心的每一项利益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在民商事审判中,更加注重调解,以公正司法、案结事了为目标,促进人际关系与社会和谐;在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中,加强协调,妥善解决好各类社会矛盾;特别要着力研究公正高效地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使群众冤情有处诉,说理有人听,判决能执行,真正创造一个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紧紧围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新使命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等具有战略性和号召力的新举措,并先后三次集中强调法律的“权威”,这与我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相比,分量是最重的,规模是空前的。充分显示了我们党的政治智慧,饱含着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强化和弘扬司法权威,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更高的期望,也为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机遇,赋予了更新的使命。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和发展中,公正是本质特征和前提,高效是内在要求,权威是重要保证。司法权威的树立,靠的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靠的是清正廉洁、良好的公信力,靠的是扎实的工作、亲民务实的作风、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面对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案件大量增加、处理难度增大、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的新压力,我们更要从法院自身的工作去思考、去改进,要紧扣“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扎扎实实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大力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建设和发展。
五、紧密联系法官队伍建设实际,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法官队伍是一支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执法队伍。在新的形势下,法官队伍既肩负繁重而光荣的任务,又面临着多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考验。确保司法公正,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因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全部法院工作的根本,也是保证。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自觉做到司法为民;二是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提高审判效率;三是着力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既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力度,又要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官的裁量权,确保各种权力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四是着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事多人少以及有些干部素质偏低的问题,特别是法官断档问题,要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不断充实基层法院法庭的法官队伍,筑好司法为民的第一线平台。中院党组经过初步学习,联系中院的实际,就法官精神状态、司法效率、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确立七个重点,进行了专题研究,力图加以认真解决,以期不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从而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宜昌更好更快发展,走在中西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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