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促管理 以管理促和谐
2008-01-15 14:18: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益民
近年来,为确保审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我院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监督落实为保障,不断修订和完善行政、审判、人事管理等制度70余项,努力做到以制度促进管理、以规范化管理促进和谐司法。
一是建章立制促规范。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完备的目标管理体系,确保责任到位。按照部门的职能制定了详细、明确、能体现工作基本情况、可量化考核的指标体系,共包含72个具体考核指标,再由部门分解到个人、其中对德、能、勤、绩、廉能够量化的一律制定到岗位目标体系中。并对党员、中层正副职、先进分子设立了高于一般同志的工作基数,使党员、干部、先进分子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到了实处。相继修订出台了《加强立案规范的规定》、《涉诉信访案件操作规程》、《案件质量评查目标》、《庭审质量考核规则》、《案件回访制度》等与庭室科队职能相对应、与工作效果紧密结合、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以制度促审判,从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到监督,从实体到程序,都有章可循,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狠抓落实促和谐。实施效能管理,对各项工作实行定期办结制度,对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实行超期工作替代办法,即将超期工作由替代工作办公室完成,把工作替代纳入庭室和个人年度考核。同时为了进一步督促工作,成立效能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常规纪律的日常督导工作,实行更加规范、科学的定量、定责、定效管理。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法官的职责清晰,各项工作的落实期限以要求更加具体明确,辅之为较为完善的配套奖惩措施,有效消除了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的弊病,促进了各项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三是制度创新促发展。以改革审判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制度建设,促进审判工作的和谐发展。深化审判委员会改革,切实提高审委会效能。设立了专职审委会书记员,会议召集15天以前将汇报材料通过局域网发送给各审委会委员,同时将法律专业网站最相近似的案例及相关法律条文提供给审委会委员参考。讨论案件时审委会委员按职务由低到高直接发表观点,充分保障了各审委会委员能够客观地发表个人的真实意见,使讨论的结果因真正实现了集思广益而更加公正。讨论案件由过去的一到两个小时降到十到二十分钟,大大地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次效率。
经过不断地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责任落实,法官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充分肯定,违规行为受到了严格追究,法院正气得到充分发扬,团结互助、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团结精神逐步加强,达到了通过和谐司法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一是建章立制促规范。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完备的目标管理体系,确保责任到位。按照部门的职能制定了详细、明确、能体现工作基本情况、可量化考核的指标体系,共包含72个具体考核指标,再由部门分解到个人、其中对德、能、勤、绩、廉能够量化的一律制定到岗位目标体系中。并对党员、中层正副职、先进分子设立了高于一般同志的工作基数,使党员、干部、先进分子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到了实处。相继修订出台了《加强立案规范的规定》、《涉诉信访案件操作规程》、《案件质量评查目标》、《庭审质量考核规则》、《案件回访制度》等与庭室科队职能相对应、与工作效果紧密结合、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以制度促审判,从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到监督,从实体到程序,都有章可循,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狠抓落实促和谐。实施效能管理,对各项工作实行定期办结制度,对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实行超期工作替代办法,即将超期工作由替代工作办公室完成,把工作替代纳入庭室和个人年度考核。同时为了进一步督促工作,成立效能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常规纪律的日常督导工作,实行更加规范、科学的定量、定责、定效管理。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法官的职责清晰,各项工作的落实期限以要求更加具体明确,辅之为较为完善的配套奖惩措施,有效消除了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的弊病,促进了各项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三是制度创新促发展。以改革审判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制度建设,促进审判工作的和谐发展。深化审判委员会改革,切实提高审委会效能。设立了专职审委会书记员,会议召集15天以前将汇报材料通过局域网发送给各审委会委员,同时将法律专业网站最相近似的案例及相关法律条文提供给审委会委员参考。讨论案件时审委会委员按职务由低到高直接发表观点,充分保障了各审委会委员能够客观地发表个人的真实意见,使讨论的结果因真正实现了集思广益而更加公正。讨论案件由过去的一到两个小时降到十到二十分钟,大大地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次效率。
经过不断地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责任落实,法官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充分肯定,违规行为受到了严格追究,法院正气得到充分发扬,团结互助、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团结精神逐步加强,达到了通过和谐司法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责任编辑:薛勇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