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拒载被罚喊冤 "指引错误"交通执法罚得有理
2007-12-28 13:38:18
中国法院网讯 (常鸣) 的哥张某在北京站广场调度站拉活儿,被检查人员认定拒载三名外地乘客。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对张某处以两千元的罚款。张某不服,将交通执法总队告上法院。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终审认定张某的行为是拒载,执法人员的处罚合法有效。
在法庭上张某连连喊冤,他说:“我就是告知乘客那么走会绕远,我是为了‘和谐’,怎么就成拒载了?我冤啊!”根据交通执法总队的交通行政处罚(个人)决定书,张某在北京站广场调度站内候客,有三名乘客上了该车后又下车时被检查人员示证检查,发现张某在得知乘客去东四南大街东单北侧后拒绝载客,违反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
张某对此的解释是,三名乘客上车说要去东单,他告知乘客如果在这里上车比在道路对面乘车要绕道3公里,他认为乘客可以在对面即上即下站点打车。三名乘客得知后,自己选择下车到路对面打车。张某称自己不但没有违反《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拒载,而且还是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告知乘客真实的服务情况,因此不应当受到处罚。
而交通执法总队当庭指出,张某以绕路为由让乘客下车,但乘客按张某说的到路对面要绕行很大距离,既耽误时间又增加了行动上的不便。对面西北方向只有一个即上即下站点,除此之外都不许出租汽车逗留、揽客,所以乘客到了路对面也不一定能打到车。而张某并没有行驶出调度站,他还可以继续在调度站拉活儿,不影响他本身的利益。
法院认为,张某告知乘客乘坐其车辆绕远,让乘客下车,而北京站调度站北侧向西仅有一“即上即下”出租车停靠站,乘客不能自该站点打到空驶的出租车。北京站北侧站区其余部分均无法停靠出租车。张立强作为出租车司机,在明知站区出租车停靠规定的情况下,对乘客作出了错误的指引,市交通执法总队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在法庭上张某连连喊冤,他说:“我就是告知乘客那么走会绕远,我是为了‘和谐’,怎么就成拒载了?我冤啊!”根据交通执法总队的交通行政处罚(个人)决定书,张某在北京站广场调度站内候客,有三名乘客上了该车后又下车时被检查人员示证检查,发现张某在得知乘客去东四南大街东单北侧后拒绝载客,违反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
张某对此的解释是,三名乘客上车说要去东单,他告知乘客如果在这里上车比在道路对面乘车要绕道3公里,他认为乘客可以在对面即上即下站点打车。三名乘客得知后,自己选择下车到路对面打车。张某称自己不但没有违反《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拒载,而且还是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告知乘客真实的服务情况,因此不应当受到处罚。
而交通执法总队当庭指出,张某以绕路为由让乘客下车,但乘客按张某说的到路对面要绕行很大距离,既耽误时间又增加了行动上的不便。对面西北方向只有一个即上即下站点,除此之外都不许出租汽车逗留、揽客,所以乘客到了路对面也不一定能打到车。而张某并没有行驶出调度站,他还可以继续在调度站拉活儿,不影响他本身的利益。
法院认为,张某告知乘客乘坐其车辆绕远,让乘客下车,而北京站调度站北侧向西仅有一“即上即下”出租车停靠站,乘客不能自该站点打到空驶的出租车。北京站北侧站区其余部分均无法停靠出租车。张立强作为出租车司机,在明知站区出租车停靠规定的情况下,对乘客作出了错误的指引,市交通执法总队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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