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十七大精神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
2007-12-12 09:15: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郭春红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大会,是动员全党全国人民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大会,对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经过认真学习领会,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院长,我既感到责任重大,又备受鼓舞,我深刻地认识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全院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指导包括人民法院工作在内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核心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还必须坚持用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人民法院自身发展,谋求人民法院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队伍为保障、以改革为动力,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就汝阳法院而言,要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应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汝阳。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找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是坚持宽严相济,确保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切实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重视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罚和非刑罚处罚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按照“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少年审判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二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关系和谐。妥善审理各类涉农和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农村社会与劳动关系和谐。妥善审理行政案件,畅通救济渠道,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三是调节经济关系,保障社会发展。妥善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件,尤其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企业破产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保障金融安全。妥善审理商事纠纷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工作。健全涉诉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倒查责任制,积极推行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完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理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完善首问负责、风险提示等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适用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妥善处理、及时执行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城乡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促进社会和谐。
(二)全面加强法院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法院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规章制度,建立一个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一是抓好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网络建设,提升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逐步实现审判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完善流程管理,逐步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大对法官的监督力度,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二是抓好以法官管理为中心的法院队伍管理。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法官职业准入,确保录用人员质量;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官绩效考核,建立岗位目标管理体系,构建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的绩效考核体系。三是抓好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强化诉讼费用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后勤管理,确保机关高效运转。四是抓好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紧紧抓住中央解决中西部地区“两庭”建设的机遇,努力完成“两庭”建设任务。五是抓好以司法文明为中心的和谐法院建设。提倡诚信友爱,促进人际和谐;坚持公平公正,营造干事环境;加强协作配合,保持团结稳定,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树立司法形象。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自觉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讲究司法文明,保持司法廉洁,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司法形象。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提倡读书学习,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提高审判效率,树立司法高效形象。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快案件流转,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实行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多样化纠纷解决机制,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制度,强化执行和解。四是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司法文明形象。要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落实《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严格遵守职业纪律,规范职业用语和职业操守;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司法廉洁形象。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长效廉政机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司法廉洁。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指导包括人民法院工作在内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核心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还必须坚持用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人民法院自身发展,谋求人民法院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队伍为保障、以改革为动力,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就汝阳法院而言,要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应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汝阳。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找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是坚持宽严相济,确保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切实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重视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罚和非刑罚处罚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按照“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少年审判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二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关系和谐。妥善审理各类涉农和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农村社会与劳动关系和谐。妥善审理行政案件,畅通救济渠道,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三是调节经济关系,保障社会发展。妥善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件,尤其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企业破产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保障金融安全。妥善审理商事纠纷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工作。健全涉诉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倒查责任制,积极推行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完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理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完善首问负责、风险提示等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适用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妥善处理、及时执行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城乡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促进社会和谐。
(二)全面加强法院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法院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规章制度,建立一个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一是抓好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网络建设,提升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逐步实现审判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完善流程管理,逐步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大对法官的监督力度,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二是抓好以法官管理为中心的法院队伍管理。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法官职业准入,确保录用人员质量;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官绩效考核,建立岗位目标管理体系,构建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的绩效考核体系。三是抓好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强化诉讼费用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后勤管理,确保机关高效运转。四是抓好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紧紧抓住中央解决中西部地区“两庭”建设的机遇,努力完成“两庭”建设任务。五是抓好以司法文明为中心的和谐法院建设。提倡诚信友爱,促进人际和谐;坚持公平公正,营造干事环境;加强协作配合,保持团结稳定,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树立司法形象。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自觉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讲究司法文明,保持司法廉洁,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司法形象。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提倡读书学习,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提高审判效率,树立司法高效形象。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快案件流转,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实行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多样化纠纷解决机制,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制度,强化执行和解。四是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司法文明形象。要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落实《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严格遵守职业纪律,规范职业用语和职业操守;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司法廉洁形象。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长效廉政机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司法廉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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