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小职员私刻公章盗卖油票牟利5万余元
2007-10-11 11:54:16 | 来源:正义网 | 作者:王宏杰 许建丽
  先是利用临时掌管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私章及部分空白加油通知单的职务之便,在公章收回后不思悔改,又私刻单位公章大肆向社会盗卖本单位有效的空白加油通知单牟利。昨日,河南省灵宝市地税稽查分局小职员石某因贪污被判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石某1999年被灵宝市地税稽查分局聘到办公室工作。2004年8月份,办公室主任去郑州学习,走时将单位公章、私章及部分空白加油通知单等交给石某,让其暂时负责单位车辆加油工作。之后,石某用该职务之便,从电力加油站领回5本空白加油通知单,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领导私章后,以每张80元、100元不等的价格大肆向社会盗卖本单位的有效空白加油通知单。同年9月,单位收回了他保管的公章和私章,为了继续牟利,他便私刻了单位公章及局长、主管领导的私章等,加盖在电力加油站领出的空白加油通知单上后,以假充真,同样以每张80元、100元不等的价格继续向社会出售。同年12月,灵宝市地税稽查分局感到近几个月来耗油量巨大,与电力加油站核对后,发现当年8—12月份共有261张加油票不属单位正常加油开支,其中150份是石某经管本单位公章期间卖出的本单位油票,共计汽油8745升,价值人民币30124.5元。另111份是在他不经管后用私刻的公章等假造的本单位油票,共计汽油5898升,价值人民币20343.6元。2006年2月15日,石某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退缴赃款50468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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