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私刻对手公章一老总被判刑
2007-02-01 16:19:05 |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 作者:李旭兵
  为了争夺客户,一企业老总竟私刻竞争对手的公章。1月30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现年36岁的被告人张建设(化名)2005年4月与他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河南省中鑫冶金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了争夺竞争对手“郑州市中远冶金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公司)的客户,张伪造了中远公司的行政章、财务章各一枚,并向中远公司的客户发出通知,称中远公司已变更名称,而新变更的名称就是自己的中鑫公司。2006年8月23日,张建设被依法逮捕。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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