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大管理模式 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2007-07-25 14:14: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照民
近五年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审判工作质效、队伍建设、物质保障等三大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完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仅2006年下半年至今,中院机关党建工作被省委授予基层先进党组织称号,被省委授予省级文明称号,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司法技术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等13部位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被国家老龄办等授予全国老年维权岗,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被曲靖市委授予“学习型单位”等荣誉,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切实提高领导水平,强化“执行力”。
近5年来,曲靖中院党组克服较为突出的工学矛盾,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目标,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班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同时,十分注重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中院中层部门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的提高,按照提高修养,加强学习,善于思考,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遵章守纪、勤奋工作、顾全大局楷模的要求,带头贯彻执行制度和纪律,强化“执行力”,实实在在落实“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反对推诿、支花瓶、提条件、争利益,作表面文章。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定位,从而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得到持续发展。
坚持民主议事制度方面明确规定,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和内容;二是健全了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用人制度。全市法院中重大问题都必须提交党组讨论,“一把手”不搞独断专行;坚持党组成员对各自的职责不互相推诿;党组坚持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使个别同志的不正确想法和做法能够及时得到较好的纠正,增强了团结意识。
二、强化管理,努力争创一流。
深化改革,提高司法管理水平。近五年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放权、分权、制约”的思路,加强审判工作宏观指导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执行工作管理机制、队伍建设管理机制、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机制等六个机制建设,建立与法院硬件相匹配、相协调的管理机制,即质效管理模式,队伍建设管理模式和物质保障管理模式等三大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和发展。工作中,一是加强科学化管理,按照不同事务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二是加强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互相尊重,平等对待,做到以诚待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从而达到增添工作动力,激发队伍活力,增强集体凝聚力,提高领导班子向心力的目的。三是加强综合管理,把党组的宏观管理与内设机构的微观管理结合起来,把党务管理、政务管理与审务管理结合起来,把领导表率与群众自律结合起来,把纪律约束与事业激励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完善思路,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加强。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决定成功。一是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理念,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二是强化法律思维办案理念,以公正促和谐。三是强化司法为民的理念,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雷厉风行去改。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准确裁判案件,使法律漏洞在实践中得到修补,使宪法和法律、法律与法律、法律与行政法规之间冲突逐步统一起来,实现法制的统一;认真落实宪法规定,全面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和财产权利。2007年截至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810件,同比上升1881件,审(执)结10208件,同比多结823件。其中中院受理3814件,同比上升700件,审(执)结3574件,同比多结678件,结案率为90.42%,同比上升近2个百分点, 在中院自查和市人大民事案件评查情况来看,均为合格以上,无错案、未发现久拖不结、久拖不执、超审限和违法违纪办案的情况,审判执行工作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以人为本,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司法公正,关键在人。建设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和谐法院,就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法院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抓好“四个不动摇”,一是抓住班子建设不动摇,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司法能力,做到能审判,善协调,会管理;二是抓住作风建设不动摇,做到四个落实,即领导分工负责制、岗位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三是抓住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不动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保证政治方向和清正廉洁;四是抓住法院文化建设不动摇,中院党组将2007年确定为法院“文化建设年”,推进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官公正的道德价值观和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和用法律思维办案的思维模式,进一步加强两级法院的司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打造曲靖特色法院品牌,培育曲靖特色法院精神。
规范管理,司法政务工作统筹协调发展。在规范司法管理,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 一是全面完善管理制度,全面修订了以往的51项制度,又根据实际新增《审判长及合议庭工作规则》、《执行工作管理规定》等两项制度,并以“附录”形式编入指导审判工作的4个规范性文件。制度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后勤保障、文书档案、计算机网络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和绩效考评等,涵盖了办案及行政后勤的各个具体流程、各个岗位和环节,使办案及行政后勤工作的不规范、不统一,责任不明的情况得到有效防控,保障了审判权的正确行使。
一、切实提高领导水平,强化“执行力”。
近5年来,曲靖中院党组克服较为突出的工学矛盾,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目标,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班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同时,十分注重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中院中层部门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的提高,按照提高修养,加强学习,善于思考,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遵章守纪、勤奋工作、顾全大局楷模的要求,带头贯彻执行制度和纪律,强化“执行力”,实实在在落实“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反对推诿、支花瓶、提条件、争利益,作表面文章。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定位,从而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得到持续发展。
坚持民主议事制度方面明确规定,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和内容;二是健全了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用人制度。全市法院中重大问题都必须提交党组讨论,“一把手”不搞独断专行;坚持党组成员对各自的职责不互相推诿;党组坚持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使个别同志的不正确想法和做法能够及时得到较好的纠正,增强了团结意识。
二、强化管理,努力争创一流。
深化改革,提高司法管理水平。近五年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放权、分权、制约”的思路,加强审判工作宏观指导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执行工作管理机制、队伍建设管理机制、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机制等六个机制建设,建立与法院硬件相匹配、相协调的管理机制,即质效管理模式,队伍建设管理模式和物质保障管理模式等三大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和发展。工作中,一是加强科学化管理,按照不同事务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二是加强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互相尊重,平等对待,做到以诚待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从而达到增添工作动力,激发队伍活力,增强集体凝聚力,提高领导班子向心力的目的。三是加强综合管理,把党组的宏观管理与内设机构的微观管理结合起来,把党务管理、政务管理与审务管理结合起来,把领导表率与群众自律结合起来,把纪律约束与事业激励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完善思路,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加强。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决定成功。一是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理念,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二是强化法律思维办案理念,以公正促和谐。三是强化司法为民的理念,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雷厉风行去改。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准确裁判案件,使法律漏洞在实践中得到修补,使宪法和法律、法律与法律、法律与行政法规之间冲突逐步统一起来,实现法制的统一;认真落实宪法规定,全面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和财产权利。2007年截至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810件,同比上升1881件,审(执)结10208件,同比多结823件。其中中院受理3814件,同比上升700件,审(执)结3574件,同比多结678件,结案率为90.42%,同比上升近2个百分点, 在中院自查和市人大民事案件评查情况来看,均为合格以上,无错案、未发现久拖不结、久拖不执、超审限和违法违纪办案的情况,审判执行工作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以人为本,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司法公正,关键在人。建设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和谐法院,就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法院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抓好“四个不动摇”,一是抓住班子建设不动摇,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司法能力,做到能审判,善协调,会管理;二是抓住作风建设不动摇,做到四个落实,即领导分工负责制、岗位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三是抓住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不动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保证政治方向和清正廉洁;四是抓住法院文化建设不动摇,中院党组将2007年确定为法院“文化建设年”,推进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官公正的道德价值观和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和用法律思维办案的思维模式,进一步加强两级法院的司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打造曲靖特色法院品牌,培育曲靖特色法院精神。
规范管理,司法政务工作统筹协调发展。在规范司法管理,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 一是全面完善管理制度,全面修订了以往的51项制度,又根据实际新增《审判长及合议庭工作规则》、《执行工作管理规定》等两项制度,并以“附录”形式编入指导审判工作的4个规范性文件。制度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后勤保障、文书档案、计算机网络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和绩效考评等,涵盖了办案及行政后勤的各个具体流程、各个岗位和环节,使办案及行政后勤工作的不规范、不统一,责任不明的情况得到有效防控,保障了审判权的正确行使。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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