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争先打造“江北水城”法院航母
2007-07-12 10:17: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苏勇
加强作风建设,要求我们务实争先。而实践证明,务求实效、奋勇争先是法院工作的“两翼”,这两项工作抓好了,法院就能实现腾飞。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聊城市两级法院将按照务实争先的工作要求,从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打造“江北水城”法院航母。
一、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打造讲政治的法院。
讲政治是对人民法院第一位的要求,服务好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则是人民法院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为打造讲政治的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宽严相济促稳定。认真贯彻党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力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推动“平安聊城”建设深入开展。二是坚持依法调解促和谐。充分发挥调解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宽诉讼调解的应用领域,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执行工作中的和解以及轻微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全方位服务“和谐聊城”建设。三是坚持依法执行树权威。紧紧围绕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灵活运用公开曝光、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境等多种方式,督促“赖帐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司法权威,为“诚信聊城”建设服务。为促进服务大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意见》,具体提出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把握的“六种司法理念”、“八个工作重点”、“五项服务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全市法院执行,确保了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受到山东省副省长、原聊城市委书记郭兆信同志的批示肯定。
二、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打造人民满意的法院。
人民满意是衡量我们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法院,我们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在审判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采取各项便民诉讼措施,实现司法便民。通过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引导员、提供诉讼指引材料、公示诉讼收费标准、实行网上立案、巡回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方式,真正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实现司法亲民。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烦、训”的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态度,倡导亲民爱民的良好风气,弘扬司法文明。三是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现司法护民。采取十项具体措施,在全市法院建立起通畅、便捷、高效的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特别是在执行工作中,开展了涉弱势群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提高审判效率,实现司法利民。在普遍推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法定审限的同时,又推行了更为严格的“内部审限”制度,积极采取案件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化审、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大案件调解力度等措施,确保案件审理“提速”。五是推行法官释明制度,实现司法为民。按照和谐司法的要求,在全市两级法院普遍实施了法官释明制度,摒弃了那种“高高在上、一判了之”的办案模式,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着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着力加强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打造公平正义的法院。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也是我们追求的永恒目标。为打造公平正义的法院,我们在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管理上狠下了功夫。在中院探索建立以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为主要枢纽的新的审判监督管理体制。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案件流程微机监控制度。要求对所有案件的审理、执行、鉴定等情况都按规定输入微机,以便及时全程微机电子监控,进一步解决对审判执行的案中监督问题。二是全面推行案件卷宗质量评查制度。明确案件评查主体,规范案件评查程序,进一步解决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案后监督问题。三是全面推行法官业绩档案制度。通过为办案法官建立业绩档案,将监督管理结果纳入业绩档案管理,并与评先奖优、提拔干部、责任追究相结合,进一步解决各项监督管理结果的利用问题。
四、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打造业绩一流的法院。
团结带领广大法院干警争创一流的法院业绩,是我们新一届市法院领导班子承担的重大责任。为打造业绩一流的法院,我们确定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是抓典型培养。在学习李昆仑、高唐法院、中院法警支队等已有先进典型事迹的基础上,注重新典型的培养和挖掘,积极推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树得住、叫得响的新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抓工作创新。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要求法院各项工作都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力争有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成效、新的突破,创造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经验。三是抓用人导向。形成靠人品、靠水平、靠能力、靠业绩的选拔任用机制,对那些清正廉洁、业绩突出、品行端正、无私奉献的优秀干警,大胆提拔重用;对那些表现平庸、碌碌无为、品行不端、跑官要官的人员,提拔任用时一概不予考虑;对于缺乏工作能力、连年考核处于下游的领导干部,动员其让出职位。四是抓工作落实。在明确“争创”目标的基础上,层层落实了“争创”责任,并健全了考核奖惩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努力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形成风正、气顺、干劲足的良好局面。
五、继续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打造装备现代化的法院。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历届法院领导班子的不懈努力,全市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有了很大改观。目前,中院已经建成了846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2347平方米的审判大楼、1624平方米的法官培训楼、9100平方米的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聊城分院以及占地15亩的法警训练基地,5320平方米的新审判大楼正在建设中;各基层法院也大都建成了新的审判办公大楼。今后在物质装备建设上,我们新一届市法院领导班子将适应诉讼收费制度改革后的新形势,知难而进,坚持装备现代化建设的方向,在全市法院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后,把物质装备建设的重心转移到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和装备管理水平上来,通过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真正把我们的执法条件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文明和谐的法院。
打造文明和谐的法院,是构建和谐社会新形势对法院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打造文明和谐法院的必由之路。为打造文明和谐的法院,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一是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围绕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形式的灵活性;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用先进的司法理念武装干警的头脑;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法院”、“和谐庭室”活动,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和谐向上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法院制度文化建设。增强法院管理的文化色彩,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模式,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把我们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司法理念融于科学有效的法院管理之中,使各项管理制度体现法院文化精神。三是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在物质装备建设中进一步提升文化内涵,注重文化品味,建立法院图书室、阅览室和健身室,为法官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创造环境和条件。四是积极构建法院文化建设平台。通过创办内部刊物《水城法苑》、开办法官论坛、邀请知名学者讲课、开展法律适用研究、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庭审观摩以及开展文体活动等方式,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载体,促进法院文化建设的制度化,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
一、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打造讲政治的法院。
讲政治是对人民法院第一位的要求,服务好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则是人民法院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为打造讲政治的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宽严相济促稳定。认真贯彻党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力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推动“平安聊城”建设深入开展。二是坚持依法调解促和谐。充分发挥调解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宽诉讼调解的应用领域,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执行工作中的和解以及轻微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全方位服务“和谐聊城”建设。三是坚持依法执行树权威。紧紧围绕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灵活运用公开曝光、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境等多种方式,督促“赖帐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司法权威,为“诚信聊城”建设服务。为促进服务大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意见》,具体提出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把握的“六种司法理念”、“八个工作重点”、“五项服务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全市法院执行,确保了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受到山东省副省长、原聊城市委书记郭兆信同志的批示肯定。
二、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打造人民满意的法院。
人民满意是衡量我们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法院,我们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在审判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采取各项便民诉讼措施,实现司法便民。通过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引导员、提供诉讼指引材料、公示诉讼收费标准、实行网上立案、巡回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方式,真正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实现司法亲民。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烦、训”的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态度,倡导亲民爱民的良好风气,弘扬司法文明。三是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现司法护民。采取十项具体措施,在全市法院建立起通畅、便捷、高效的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特别是在执行工作中,开展了涉弱势群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提高审判效率,实现司法利民。在普遍推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法定审限的同时,又推行了更为严格的“内部审限”制度,积极采取案件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化审、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大案件调解力度等措施,确保案件审理“提速”。五是推行法官释明制度,实现司法为民。按照和谐司法的要求,在全市两级法院普遍实施了法官释明制度,摒弃了那种“高高在上、一判了之”的办案模式,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着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着力加强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打造公平正义的法院。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也是我们追求的永恒目标。为打造公平正义的法院,我们在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管理上狠下了功夫。在中院探索建立以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为主要枢纽的新的审判监督管理体制。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案件流程微机监控制度。要求对所有案件的审理、执行、鉴定等情况都按规定输入微机,以便及时全程微机电子监控,进一步解决对审判执行的案中监督问题。二是全面推行案件卷宗质量评查制度。明确案件评查主体,规范案件评查程序,进一步解决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案后监督问题。三是全面推行法官业绩档案制度。通过为办案法官建立业绩档案,将监督管理结果纳入业绩档案管理,并与评先奖优、提拔干部、责任追究相结合,进一步解决各项监督管理结果的利用问题。
四、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打造业绩一流的法院。
团结带领广大法院干警争创一流的法院业绩,是我们新一届市法院领导班子承担的重大责任。为打造业绩一流的法院,我们确定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是抓典型培养。在学习李昆仑、高唐法院、中院法警支队等已有先进典型事迹的基础上,注重新典型的培养和挖掘,积极推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树得住、叫得响的新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抓工作创新。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要求法院各项工作都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力争有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成效、新的突破,创造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经验。三是抓用人导向。形成靠人品、靠水平、靠能力、靠业绩的选拔任用机制,对那些清正廉洁、业绩突出、品行端正、无私奉献的优秀干警,大胆提拔重用;对那些表现平庸、碌碌无为、品行不端、跑官要官的人员,提拔任用时一概不予考虑;对于缺乏工作能力、连年考核处于下游的领导干部,动员其让出职位。四是抓工作落实。在明确“争创”目标的基础上,层层落实了“争创”责任,并健全了考核奖惩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努力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形成风正、气顺、干劲足的良好局面。
五、继续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打造装备现代化的法院。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历届法院领导班子的不懈努力,全市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有了很大改观。目前,中院已经建成了846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2347平方米的审判大楼、1624平方米的法官培训楼、9100平方米的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聊城分院以及占地15亩的法警训练基地,5320平方米的新审判大楼正在建设中;各基层法院也大都建成了新的审判办公大楼。今后在物质装备建设上,我们新一届市法院领导班子将适应诉讼收费制度改革后的新形势,知难而进,坚持装备现代化建设的方向,在全市法院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后,把物质装备建设的重心转移到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和装备管理水平上来,通过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真正把我们的执法条件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文明和谐的法院。
打造文明和谐的法院,是构建和谐社会新形势对法院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打造文明和谐法院的必由之路。为打造文明和谐的法院,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一是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围绕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形式的灵活性;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用先进的司法理念武装干警的头脑;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法院”、“和谐庭室”活动,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和谐向上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法院制度文化建设。增强法院管理的文化色彩,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模式,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把我们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司法理念融于科学有效的法院管理之中,使各项管理制度体现法院文化精神。三是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在物质装备建设中进一步提升文化内涵,注重文化品味,建立法院图书室、阅览室和健身室,为法官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创造环境和条件。四是积极构建法院文化建设平台。通过创办内部刊物《水城法苑》、开办法官论坛、邀请知名学者讲课、开展法律适用研究、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庭审观摩以及开展文体活动等方式,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载体,促进法院文化建设的制度化,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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