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创新 实施规范管理
促进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2007-06-28 09:39: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建文
  今年以来,奎文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的领导监督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争创一流法院,即“第一年打基础,第二年起步,第三年全面发展”。为此,我院今年以夯实发展基础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实施规范管理。

  一、理顺部门职责,实现职能归位

  按照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的不同特点,对其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划分,理顺了法院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实现了职能归位。

  (一)将审判庭的送达保全工作移交立案庭,实现审判庭的职能归位。按照构建大立案审判管理模式的要求,将原有各审判庭自行承担的送达保全等庭前准备工作统一由立案庭行使,让审判庭从繁杂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司审判之职,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二)将微机管理、档案管理、文字印刷等工作移交办公室,实现行政管理的职能归位。由于众多原因,微机管理、档案管理、文字印刷等工作一直由政研室负责,这种工作格局不符合上级法院和区委的要求,不便对口协调管理,同时,过多的行政管理事务也占据了政研室人员大量的精力,造成了政研室的职能错位。为此,我院将上述工作移交办公室管理,让政研室专司信息调研及综合材料的撰写,确保全院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明确了政治处和纪检组监察室对队伍监督管理的职能范围,实现队伍管理的职能归位。为改变以往政治处与纪检组在队伍管理上的职能交叉和分工不明确问题,我院重新明确了两部门对队伍监督管理的职能范围,即政治处负责对队伍教育培训、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机关考勤等工作。对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

  二、调整人员配备,做到人尽其才

  为了适应改革创新工作的需要,院党组在认真研究后对中层正职以下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做到人尽其才。

  (一)定岗定人定责。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的范围,确定了本部门合理的岗位分工及所需人员。同时,为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将任务目标与岗位、人员相对应,做到人员多、任务目标高,人员少,任务目标低。对各部门的全年任务目标,由各部门先行申报,最终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坚持人尽其才。在研究人员配备时,院党组坚持人尽其才的原则,其中对审判经验丰富,年龄偏高的干部尽量安排在审判岗位,对审判阅历不高、刚任命法官资格的年轻干部尽量安排在法庭工作岗位和法官助理岗位,对作风过硬、尚未通过法官资格考试的军转干部安排在执行和后勤岗位,通过上述分类对待处理,最大限度挖掘了各类人才的优势,激发了工作活力。

  (三)充实审判执行调研一线。院党组牢牢把握审判执行这个法院工作的主业,坚持警力下沉到基层,压缩精简行政后勤人员,将有法官资格、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及时充实到审判执行调研一线工作。同时,在奖惩标准上,向审判、执行、宣传调研等一线工作进行倾斜,并对法院改革创新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实行重奖。

  三、完善规章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院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始终把健章立制、规范管理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一)加强规范管理的组织领导。为了确保规范管理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政研室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类文件的起草和材料的汇总工作。同时,根据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行政后勤的分工,下设三个管理小组,即审判执行管理小组,队伍管理小组和行政后勤管理小组,各个管理小组也都公布了相应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

  (二)明确了规范管理的工作原则。将原来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疏理完善,对行之有效的继续保留,对考核难以掌握的进行修订,对原来没有的予以补充,对操作性不强的予以删除。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新制定的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必须突出可操作性。在制定新办法时,对可操作的事项形成文字,对不好操作的事项暂且不写,实践中出现问题时,随时由党组研究解决。

  (三)实现了审判、队伍、行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该院规范化管理自年初部署开始,经过党组会和中层会多次讨论研究,已从4月正式实施。审判工作围绕大立案运行模式,先后出台流程管理制度20余个,基本形成了“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审判管理格局;队伍建设围绕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干部以及招聘人员四个层次分别制定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中层辞职、法官诫免待岗及招聘人员管理规定等20余个,基本实现了各类人员的规范管理;行政管理工作实现了政研室与办公室的职能归位,建立了以办公室为主体的行政后勤保障格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夯实发展基础

  为了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我院从物质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大物质装备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为了加强立案和执行力量,我院为立案庭增配送达保全用车两部,为执行庭增配执行用车两部,做到一个办案组一部车。同时,积极争取政法补助专款,近期准备购置车辆7部,对原有的面包车和达到报废年限的部分车辆进行淘汰更换,确保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近期准备购置微机20台,全部用于审判执行一线,做到人手一台,实现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监督的信息化处理。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智能化审委会会议系统,提高审委会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加大后勤保障的规范化管理。财务管理实现公开透明,各庭室在院财务设立分帐,按照经费包干的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并实行严格的开支审核程序。物资采购实现公开竞标,由办公室将所需物资统一汇总后通过政府采购或公开竞标的形式进行,最大程度节约办公经费。办公耗材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实行数量包干,严格审批,防止浪费。后勤服务如机关食堂、办公楼清洁等工作全部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我院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点,并狠抓制度规范和落实,制定了《法官教育培训制度》、《法官在职教育培训规定》等多项制度。

  (一)教育培训形式多样化。采取专门培训、日常培训及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专门培训每季度举办一次,由政治处负责从上级法院和政法院校聘请知名教授专家定期作学术报告。日常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具体安排,日常培训每周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具体培训计划由各部门报政治处备案。同时,政治处积极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并在做好登记报名的基础上,负责对外出教育培训法官的监督通报。

  (二)坚持培训与考核相结合。考核由政治处负责,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培训结束后的当天,最迟不超过两天。外出培训法官要及时到政治处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培训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对全院法官的相关知识培训,政治处负责对外出培训人员工作的考评。

  (三)鼓励法官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为鼓励法官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该院对参加研究生以上学历培训的法官实行鼓励政策,对取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在其取得学位由政治处审核后,一次性补助20000元。对取得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在其取得学位由政治处审核后,一次性补助30000元。

  通过今年以来的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有力的促进了奎文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今年1-5月份,我院新收各类诉讼案件 1485 件,审结 1132件,执行收案497件,结案386件,办案期限比去年同期缩短了3天,上诉案件7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40%,反映法官工作作风的信访案件也不断减少,全院上下正在形成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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