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是法官人格的基石
2007-06-15 08:52: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院长 袁开锋
  说起法官,人们就会想到“公平正义”、“道德智慧”、“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等种种溢美之词,就会想起“明镜高悬”、“明察秋毫”、“胜败皆服”等对优秀法官的古今写照,就会想起“包青天”、“海瑞”等传诵至今的清官形象。所有这些,是人们对法官职业的崇敬,更是人们对新时代法官的期待与愿望。而在法官所有的优秀品德中,廉洁是法官人格的基石,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守护神。

  对法官而言,廉洁既是国家法律的强制规定,是党纪政纪的具体要求,又是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是法官职业最基本的戒律。市场经济社会中,诱惑无处不在,小到一杯酒、一枝烟、一顿饭,大到房子、车子、票子,从温情脉脉的说情打招呼,到赤裸裸的权钱交易、钱法交易等等,似乎都在拷问着法官的良知,考验着法官的意志。在我们的法官队伍中,既有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代表,也不乏见小利而枉法律的反面教材。大江东去,大浪淘沙,法官只有时时牢记廉洁戒律,处处紧绷廉洁之弦,检点行为,不越雷池,才能永葆法官本色。

  廉洁不是嘴上功夫,而是一种修养。有的人说起廉洁来妙语生花,大道理小道理阐述得头头是道,然而一旦面临“七情”的困扰、“六欲”的诱惑,却又怦然心动,什么规定,什么承诺,什么保证,什么禁止,都挡不住他对物欲的追求。所谓的学习不够,认识不到位,只是一个借口、一句托词、一种自欺欺人的谎言。并不是他们不懂廉洁的规定、没有认识廉洁的重要性,而是没有将廉洁作为自己的一种修养,一种修行,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法官不仅要将廉洁作为戒律,更要将廉洁内化为自己的潜意识,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心如止水,甘于寂寞,万念之中,执着于法律,虔诚于公正,不惑于境遇之曲折,不迷于物欲之横流。修养至此境界,无需多少个不准、多少条禁令,多少个追究办法,“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至此法官自会形成高尚的人格力量,廉洁之雨露会滋润着法官的一言一行,公平公正的理念会深入法官的每一个案件,善恶的因果在庄严的法庭之上得以轮回。而我们人民的法官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尊重、人民的信任,才能真正达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的效果。

  廉洁需要一种氛围,良好的氛围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力量。在这样的氛围里,我们既影响着别人,也受着别人的影响。既接受着别人的监督,也监督提醒着别人。作为法官,洁身自好,自扫门前雪是远远不够的,对不廉洁的行为,我们更应少一些麻木,少一些迁就,少一些下不为例,多一些齐声鞭策、多一些齐声喊打、多一些当头棒喝。通过每个法官的一言一行,营造一个清风扑面的廉洁氛围,在这样的氛围中,用廉洁的基石塑造出新时代的法官人格。

  法官的形象,要用清廉之水时时拂拭,法官的事业,要用清廉之水日日浇灌。作为新时代的法官,要外持“廉洁戒律”,内炼“廉洁修行”,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无愧于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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