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基金成了特困申请人的定心丸
2007-06-01 15:05:20
     中国法院网讯 (景永利 庆俊)  “法院不仅公正审理了俺的案子,而且还解决了俺的实际困难,真是让俺吃了‘定心丸’,太感谢法院了!”2007年6月1日,当申请执行人徐凯从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到7万元司法救助基金款后,激动的说。

  徐凯申请被执行人卫新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虽然采取了大量执行措施和办法,但被执行人卫新红确无能力支付徐凯赔偿金,并由此造成徐凯生活十分困难。在对被执行人久执未果的情况下,考虑到申请人徐凯的生活现状,该院在牧野区政府的支持下,及时启动司法专项救助基金,一次性向申请人徐凯发放救助金7万余元,从根本上解决了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彻底消除了徐凯上访念头。

  针对一些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又确无执行的实际能力,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规定将涉及赡养、抚养、劳务、伤害、侵权等案件的生活严重困难而急需救助的申请执行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经过审核后及时发放救助金,确保有限的救助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截至到今年5月份,牧野区法院累计发放司法专项救助金达12万余元,成功地解决了特困申请人的生活难题,为确保一方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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