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女子质疑城管执法 诉诸法院讨一分损失
2007-05-17 13:50:05 | 来源:新华网-大河报 | 作者:谷武民
  摆小摊艰难度日,遭受城管部门执法带给自己的不公平待遇,为警示对方在以后的执法活动中尊重人权、尊重法律,被执法者赵女士向法院提起标的为一分钱的行政赔偿诉讼。昨日,记者获悉,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这起稀罕案件的原告赵女士在起诉状中称,4月23日9时许,她突然发现有一

个年轻男子从她经营的彩票投注站门口搬起一块公告牌就走,她急忙跑上前去询问理由并让其归还时,从路边突然冲上来七八个男子,几个人上前架着她的胳膊拖到路边。对方还将她的公告牌摔在地上,用脚往上边猛跺。她挣脱对方撕扯跑过去想护着公告牌,被人再次扭住,一个较瘦的年轻人用拳头猛击其头部、胸部,自己眼镜被打落在地。殴打引来了路人围观,对方才扔下她急忙开车离开。后来经了解才得知,强行毁坏物品并殴打自己的这些人是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综合监察队的。经医院检查,她手部擦伤,头部及胸部软组织损伤,医生当即建议住院治疗。由于执法者不予支付医疗费,4月26日,损失千余元的自己无力再支付医院费用,在伤痛尚未痊愈的情况下不得不办理了出院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在执法过程中不主动出示证件,没有告知原告首先自行纠正可能影响市容的行为,也没有主动纠正该行为;暂扣物品不告知、不出具书面暂扣物品清单,并现场毁坏暂扣物品,被告的执法程序值得质疑。为此,她愿以放弃自己一定的正当、合法的经济赔偿为代价,警示被告在以后的工作、执法活动中尊重人权、尊重法律,特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种损失计人民币0.01元。

  就这一纠纷,记者与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综合监察队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不过既然对方起诉了,他们就积极应诉,就让法院的判决来说明一切吧。

  诉诸法院讨要一分损失?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资深法官赵先生称,据他掌握的资料,这是该市建市50年以来诉讼标的最低的一起案件。不管胜诉与否,这表明公民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如果成为判例,其体现出的教育意义不可低估且耐人寻味。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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