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自填假结婚证与前妻"非法同居"
2007-05-14 14:27:31 |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1989年,经人介绍,还在部队服役的董某与杨某结婚,1991年,杨某生下了一个男孩。1992年,杨某以“婚前了解不够,没有婚姻基础,无共同语言、未建立夫妻感情”为由向陕西咸阳市礼泉县法院起诉离婚。1992年4月,礼泉县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由杨某抚养。1995年底,他从部队转业安置回礼泉县公安局工作,经人劝说双方又同居在一起,并在县城安家置业。2006年3月,两人关系出现严重裂痕,董某从家中搬出。2006年11月14日,董某向礼泉县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他与杨某的“非法同居关系”。
在庭审过程中,董某爆出内幕:他与杨某的“结婚证”系本人填写,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申领,不具有证明夫妻关系的效力。礼泉县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庭审过程中,董某爆出内幕:他与杨某的“结婚证”系本人填写,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申领,不具有证明夫妻关系的效力。礼泉县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责任编辑:李晨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