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法院执行救助受好评
2007-03-16 16:24:59
建阳法官给申请执行人送救助款
     中国法院网讯 (王明盛)  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建立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及时解决特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该院对执行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尤其是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等执行案件,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执行费用。对多个申请执行人中的弱势群体优先兑付执行款物,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和劳动报酬等执行案件,配足配强执行力量,优先执行、优先给付。同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特困申请人的救助纳入民政部门低保的救济范围,减少法院执行压力,促进社会和谐。2006年以来该院共对申请执行人缓、减、免交执行费用达18.6万余元,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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