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收买17竞买人 恶意串通领罚30万
2007-03-15 16:24:10
     中国法院网讯 (罗佛友 杨建明)  3月14日,因竟买人魏汝伟恶意串通17位竞标者以低价竞买福建省政和县物资总公司仓库,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依法作出撤销该院“(2005)政执备字第269号民事裁定书”的决定。

  魏汝伟,男,年龄40岁,汉族,福建省政和县城关人,职业经商。

  福建省政和县物资总公司因未能偿还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政和县支行已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借贷本金人民币130万元及利息的债权,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12日裁定查封、评估、拍卖福建省政和县物资总公司抵压的仓库房屋所有权及面积2.6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拍卖财产所得的部分价款偿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经委托评估,其资产评估价为人民币294.6万元,并于2006年7月22日委托福建省中新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拍卖中魏某以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价格中标,法院于2006年8月25日以(2005)政执备字第2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竞买行为合法有效,予以确认。

  事后,经举报,福建省政和县公安、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查明事实真相,该案在拍卖中魏汝伟为达到低价中标的目的,先后拿出人民币10万元收买其他17位竞买人,商定只由魏汝伟一人举牌竞买,其他人不举牌,致使魏汝伟在竞标中象征性地举牌竞拍一次就顺利以300万元人民币低价竞买成功。2006年11月22日福建省政和县工商局以政工商处(2006)1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竞标人魏汝伟恶意串通竞买福建省政和县物资总公司仓库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决定,并提请法院撤销(2005)政执备字第269号民事裁定书。

  依据上述事实,法院依法作出撤销原(2005)政执备字第269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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