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会将于9月召开 主题:司法公正和司法合作
2006-08-29 13:02:19
  • 路透社记者提问
  • 最高人民法院外事局局长刘合华回答记者提问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发表讲话
  •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李金红/文 沈双武/图)  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将于9月20日至22日在上海举行。这是继去年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之后,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承办的又一次重大国际会议。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副院长万鄂湘介绍了会议的背景、内容和相关组织情况。

  万鄂湘指出,今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周年之际,六国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为巩固已有成果,落实《五周年宣言》,实践《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以及其他国际公约,各成员国有必要在已有的交流与合作基础上,适应新的国际形势,开创司法审判领域的合作机制,探讨进一步扩大和加快合作、增强合作效果的有效途径。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就是六国拓展司法合作的重大举措。

  万鄂湘谈到,这次会议的目标是推进和深化司法合作,增进和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司法交流,相互借鉴司法建设和改革经验,促进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能力;研究和探讨法院促进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改善地区经济贸易法律环境,保障投资者、贸易者权利,促进地区共同繁荣。来自六个成员国的最高法院院长以及代表共约五十人将参加会议。

  万鄂湘透露,在“司法公正和司法合作”的主题下,大会分为四个议题。一是法院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二是司法公正的保障。三是司法效率的提高。四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院合作机制的完善。

  万鄂湘说,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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