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司法制度简介
2006-08-29 08:27: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一)哈萨克斯坦法院系统的层级

  哈萨克斯坦的法院系统共分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

  1、区及与其同等级的法院,包括:

  1)区法院

  2)市法院

  3)卫戍部队军事法院

  4)区际经济法院

  5)行政法院

  2、州及与其同等级的法院,包括:

  1)州法院

  2)阿斯塔纳市法院

  3)阿拉木图市法院

  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军事法院

  3、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

  (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的机构设置

  最高法院机构包括:

  1、院长秘书处

  2、最高法院机构

  1)全体会议

  2)监督机构

  3)民庭

  4)刑庭

  3、最高法院附属机构

  1)国家纪检、评定庭

  2)科学咨询委员会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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