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三单位拒不配合执行被处罚
2006-03-31 16:20:34
  • 当场为申请方当事人兑付执行现金。
     中国法院网讯 (常小山 周备忠 侯阳)  3月31日中午10时,河南省济源市两级法院召开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大会。会上,对三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单位进行了罚款处罚,对16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当事人依法司法拘留,为18名申请方当事人当场发放了43.8608万元执行现金。济源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宗军、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长青、济源市法院副院长翟卿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济源市法院副院长翟卿主持。

  会上,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长青针对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陈长青指出,从三月初至今,济源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严格按照全省清理积案执行活动的部署,艰苦奋斗,依法执结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使了执行积案活动初步成效。截止3月30日,济源两级法院共执结执行积案176起,标的达239万元。同时,坚持加大执行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了有利于执行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执行活动的顺利进展。陈长青要求,济源两级法院要以此为契机,更加深入地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争取活动取得更大的成绩。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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