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因首都机场扩建状告政府征地案和解
2006-03-15 14:55:07
     中国法院网讯 (赵建萍)  首都机场获批扩建,当地区政府为扩建工程实施征地,一农民因未被安置妥当将该地区政府告上法庭。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协调解决了这起行政争议案,李某得到3万元安置补偿款,政府为李某办理“三险”手续,李某撤回上诉。  

  2003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首都机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2004年4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征用顺义区后沙峪、南法信、仁和、天竺、李桥等乡镇的土地1112余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用土地方案被批准后,由被征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李某承包的集体土地位于首都机场扩建工程征地范围内。征地开始后,因相关部门未满足李某安置工作的请求,李某在申请自谋职业时又超过了政府部门规定的申请期限,致使李某的安置未得到落实。李某便以区政府的征地行为违法为由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确认,该区政府组织实施首都机场扩建工程征用李某土地所在镇村集体土地行为合法。判决后,李某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审理期间,李某认为自己作为被征地的农民,利益被侵害,而区政府无人过问,情绪激动,表示要将官司打到底。针对此案情况,二中院承办案件的法官当即告知,法院一定会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待李某情绪稳定后,法官根据扩建工程相关批准文件,耐心讲解该重点工程建设的意义及其合法性。通过耐心疏导,李某说出了心里话,承认他诉讼的真实目的不在于确认政府征地行为违法,而是希望法院敦促政府部门对其落实安置。

  法官又及时与区政府沟通,讲明做好安置征地农民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因申请自谋职业需签订相关协议及需数个政府部门协调解决,为做好安置工作,彻底解决争议达到案结事了,法官又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勾通,该部门接受法院建议,牵头协助做安置工作。

  最终,在各政府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李某的安置问题得以圆满解决。经二中院与政府部门协调,有效化解了一起政府与被征地农民间的行政争议。李某对法院急当事人所急的工作态度表示钦佩和感谢,并撤回了上诉。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