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法院强化刑事自诉案件调解
2006-01-05 12:56:39
中国法院网讯 (张涛 陈春苗) 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注重加强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1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件,全部经过调解结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把做好调解工作作为审理刑事自诉案件的重要环节来抓,较好地解决了刑事自诉案件判决后难以执行的问题,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把庭前调解工作列为审理刑事自诉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开庭审理前必须召集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及其诉讼参与人进行庭前调解。在庭审中,根据具体案情,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合情、合理、合法的分析论证,辩理说法,让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已的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同时注重调解艺术和调解时机,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一致意见。
该院把做好调解工作作为审理刑事自诉案件的重要环节来抓,较好地解决了刑事自诉案件判决后难以执行的问题,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把庭前调解工作列为审理刑事自诉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开庭审理前必须召集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及其诉讼参与人进行庭前调解。在庭审中,根据具体案情,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合情、合理、合法的分析论证,辩理说法,让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已的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同时注重调解艺术和调解时机,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一致意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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